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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0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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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股价涨5%,南方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482.81万股浮盈赚取675.93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30 02:10
9月30日,云南锗业涨5%,截至发稿,报29.40元/股,成交5.86亿元,换手率3.10%,总市值192.02亿 元。 从云南锗业十大流通股东角度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数据显示,南方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云南锗业十大流通股东。南方中证1000ETF(512100)二季度增 持91.7万股,持有股数482.81万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为0.74%。根据测算,今日浮盈赚取约675.93万元。 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 议。 资料显示,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666 号,成立日期1998年8月19日,上市日期2010年6月8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锗矿开采、火法富集、湿法 提纯、区熔精炼、精深加工及研究开发,目前主要产品为区熔锗锭、红外级锗单晶(光学元件)及锗镜片。 公司主导产品的最终运用领域主要包括红外光学、太阳能电池等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材料级锗 产品29.26%,光伏级锗产品23.34%,光纤级锗产品21.9 ...
云南锗业(002428.SZ):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并无碳化硅晶片量产的具体计划
格隆汇· 2025-09-29 01:34
公司业务动态 - 云南锗业及子公司目前无碳化硅晶片量产的具体计划 [1] - 如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进行公开披露 [1]
小金属板块9月26日跌0.78%,云南锗业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4.2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26 08:41
板块整体表现 - 小金属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78% [1] - 上证指数下跌0.65%至3828.11点 深证成指下跌1.76%至13209.0点 [1]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4.2亿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9306.62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27亿元 [2] 领涨个股表现 - 中钨高新(000657)涨幅3.48%居首 收盘价18.43元 成交量84.32万手 成交额15.58亿元 [1] - 贵研铂业(600459)涨幅2.94% 收盘价16.10元 成交量41.99万手 成交额6.89亿元 [1] - 中矿资源(002738)涨幅2.46% 收盘价44.56元 成交量30.05万手 成交额13.34亿元 [1] - 盛和资源(600392)涨幅1.89% 成交量148.15万手居板块首位 成交额34.00亿元 [1] 领跌个股表现 - 云南锗业(002428)跌幅3.47%领跌 收盘价27.52元 成交量33.69万手 成交额9.46亿元 [2] - 东方锆业(002167)跌幅2.95% 收盘价13.51元 成交量31.66万手 成交额4.36亿元 [2] - 北方稀土(600111)成交额62.23亿元居板块首位 跌幅1.88% 收盘价46.39元 [2] 资金流向特征 - 中钨高新主力净流入2.54亿元 净占比16.32%居板块首位 [3] - 盛和资源主力净流入1.52亿元 净占比4.47% [3] - 章源钨业(002378)游资净流入3441.68万元 净占比4.55% [3] - 浩通科技(301026)主力净占比13.13% 游资净流出142.69万元 [3]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21:06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 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1][30] - 增设职工代表董事职位 因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00人 符合《公司法》规定 [32][37]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 并调整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范围 [33][36]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内容 - 股东提案权与董事提名门槛从持股3%降至1% 增强中小股东参与度 [33] - 取消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限制 使用顺序为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金 [35] - 董事及高管出席股东会要求调整为"应股东会要求列席" 不再强制出席 [34] 内部治理制度全面更新 - 修订26项核心管理制度 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交易决策、募集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 [3][5][9][10][11][13] - 新增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两项新规 [23] - 所有议案均获董事会全票通过(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5][7][9][10][11][13]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全部治理结构调整议案 [23][41] - 设置现场与网络投票双渠道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9:15-15:00 [42][43][58]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 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表决权通过 [45][46]
云南锗业:9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5 10:59
公司治理调整 - 云南锗业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资本市场动态 - A股总市值突破116万亿元,四大变革重塑中国资本市场新生态 [1]
云南锗业(00242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47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 - 董事和高管遵守信息披露内控要求[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信息报送要求[2] - 报送未公开信息时登记外部单位相关人员[2] - 与外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要求其出具承诺函[3] 信息使用与违规处理 - 提醒外部单位不得泄露、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3] - 信息泄露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 - 外部单位使用未公开信息披露时间要求[4] - 违规致损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或收回收益[4]
云南锗业(0024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9-25 10:47
会议召开时间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2] 会议提议与召集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 会议通知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以书面形式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董事[3] - 董事会秘书在定期会议召开十日之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 会议相关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等事项有表决通过要求[3] - 董事会会议须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其他修订 - 交易对方或其控制人的董事等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范围修订[4] - 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修订[4] - 全文“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5] - 《董事会议事规则》除上述修订其他条款内容不变[6] 发布信息 -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6日发布相关修订[7]
云南锗业(0024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4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6]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9] 信息披露渠道 - 指定报刊为《证券时报》等,网站为巨潮资讯网[4]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财务数据[8] 报告审核与确认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37] 审计相关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8][35]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原因及陈述意见[2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31]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6] 资料保管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公司与特定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24] 内部审计与评估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7]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8]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经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等流程[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2] - 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核实情况并披露公告澄清[33]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35]
云南锗业(0024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09-25 10:4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1]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2]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2] 项目进展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8]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8] - 若鉴证报告认为存在违规情形董事会应公告相关情况及措施[2]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时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3] 资金置换与现金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4]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4]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多项内容[4] - 公司出现现金管理产品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4]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4]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容[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5]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超募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得超总额30%[6] - 公司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由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6]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6] - 取消或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6]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间变更除外)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及时披露;达到或超过10%,还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履行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7] 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并按变更要求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7] 审计与报告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7]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8]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8] - 若会计师出具上述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8]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8]
云南锗业(00242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9-25 10:4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 - 出现应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1]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 股东及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等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与该董事等承担连带责任[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3]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10日内反馈[3] -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3]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 提案与候选人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 - 股东会通知中披露董事候选人资料,涉及在公司5%以上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5] - 董事候选人需披露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东出具委托出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持有公司股份类别和数量[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出述职报告[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股东表决需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经审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向监事会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审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经审查提交股东会表决[9]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10]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交总经理组织实施[10]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立即就任[10]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10]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10]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11]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对交易事项决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超50%或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仅达第4或6项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2] 对外担保与授权原则 - 除规定担保行为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他对外担保行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12]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以决议形式、事项明确等原则[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