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0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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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26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从2024年上半年的8.50亿元下降至2025年上半年的7.44亿元,同比减少12.4% [4] - 净利润从2024年上半年的5,026万元下降至2025年上半年的3,254万元,同比减少35.3% [5][6]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4年上半年的0.20元下降至2025年上半年的0.12元,降幅达40% [5] 资产负债结构 - 总资产从期初的21.53亿元增长至期末的23.32亿元,增幅8.3% [1] - 货币资金从2.39亿元大幅增加至3.84亿元,增幅60.5% [1] - 应收账款从7.96亿元下降至6.75亿元,减少15.2% [1] - 存货从5.30亿元增加至7.08亿元,增幅33.6% [1] - 短期借款从5.35亿元增加至5.65亿元,增幅5.6% [1][2] 现金流量状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2024年上半年的-5,461万元改善至2025年上半年的111万元 [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996万元,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8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1.96亿元和取得借款4.45亿元 [6][7] 所有者权益变动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6.56亿元增加至8.63亿元,增幅31.5% [2] - 资本公积从2,377万元大幅增加至1.84亿元,主要由于吸收投资 [2][8] - 未分配利润从3.32亿元增加至3.47亿元,增长4.5% [2] 成本费用分析 - 营业成本从6.78亿元下降至6.02亿元,降幅11.2% [4] - 销售费用从4,808万元增加至4,936万元,增幅2.7% [4] - 研发费用从2,594万元增加至2,687万元,增幅3.6% [4] - 财务费用从1,623万元下降至1,009万元,降幅37.8% [4]
三变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4 14:12
公司治理 - 三变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8月14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三变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4 14:12
公司治理动态 - 三变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8月14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三变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257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4 11:48
公司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7.44亿元,同比减少12.39%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257万元,同比减少37.3% [2] - 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同比减少40% [2]
三变科技:上半年净利润3257.4万元
贝壳财经· 2025-08-14 10:5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44亿元,同比下降12.39% [1] - 净利润3257.4万元,同比下降37.30% [1]
三变科技(002112.SZ):上半年净利润3257.40万元 同比下降37.30%
格隆汇APP· 2025-08-14 10:44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7.44亿元 同比下降12.3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7.40万元 同比下降37.30%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69.83万元 同比下降37.27% [1] - 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1]
三变科技(0021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须为保本型[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2] - 变更投向需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原则投主营业务[18][21] - 改变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日内公告[21] 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不可用于永久补流和还贷[15] - 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6] - 部分资金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等[22]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报告[24] - 年度审计应聘请事务所出鉴证报告[2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25]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并年度出报告[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三变科技(00211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7]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需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5]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6]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6]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6] - 全体董事应履行诚信义务,做好关联交易信息保密[19] 其他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比例后数额适用制度[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案,提请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三变科技(002112) - 对外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担保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可对四类单位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按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1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及时披露追偿情况[17] 责任规定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应承担法律责任[19] - 公司对担保事项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19] 借贷规定 - 制度规范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主体借入资金的行为[21] - 借贷行为分为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和中长期(一年以上)[21][22] - 公司年度融资规模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实施[24] - 超出年度融资规模或向非金融机构融资,由总经理制定方案和测算成本,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执行[24] - 公司应定期跟踪借款合同和款项使用情况,编制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24] - 国家货币政策变化致融资成本上升等不利情况,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24] 其他规定 - 公司投资、担保、借贷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26] - 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股东会决议公告日起实施[26]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7]
三变科技(00211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变动应在60日内补选[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满6年者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应解除职务[1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0]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0]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23] 决策与沟通机制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并提要求[23] - 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3] 津贴与制度规定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制度与法律抵触以法律为准,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