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0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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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0021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须为保本型[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2] - 变更投向需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原则投主营业务[18][21] - 改变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日内公告[21] 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不可用于永久补流和还贷[15] - 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6] - 部分资金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等[22]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报告[24] - 年度审计应聘请事务所出鉴证报告[2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25]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并年度出报告[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三变科技(00211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7]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需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5]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6]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6]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6] - 全体董事应履行诚信义务,做好关联交易信息保密[19] 其他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比例后数额适用制度[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案,提请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三变科技(002112) - 对外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担保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可对四类单位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按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1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及时披露追偿情况[17] 责任规定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应承担法律责任[19] - 公司对担保事项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19] 借贷规定 - 制度规范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主体借入资金的行为[21] - 借贷行为分为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和中长期(一年以上)[21][22] - 公司年度融资规模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实施[24] - 超出年度融资规模或向非金融机构融资,由总经理制定方案和测算成本,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执行[24] - 公司应定期跟踪借款合同和款项使用情况,编制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24] - 国家货币政策变化致融资成本上升等不利情况,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24] 其他规定 - 公司投资、担保、借贷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26] - 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股东会决议公告日起实施[26]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7]
三变科技(00211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变动应在60日内补选[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满6年者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应解除职务[1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0]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0]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23] 决策与沟通机制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并提要求[23] - 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3] 津贴与制度规定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制度与法律抵触以法律为准,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5]
三变科技(002112) -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公司股份 - 2007年1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131,282元[8] - 公司发起人股共为6000万股[14] - 已发行股份数为294,131,282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4]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应经股东会决议,另一些情形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6] - 特定收购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另一些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置7名董事,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召集,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召集[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3]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12]
三变科技(0021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3] - 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议案[3] 董事提名要求 - 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要求,独立董事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5] 票数计算与选举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时需重新计算[9]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分别对应计算[9] - 投票时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0] - 若超限额或人数,所有选票视为弃权[10]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12] - 若当选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需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若获超半数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选举[13]
三变科技(0021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0]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8]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召集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1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2] 会议地点与形式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进行,并提供网络和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会[1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股东发言 - 股东发言原则上不超五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原则上不超两次[23] 主持人相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1]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 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致股东会无法进行,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3]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浙江证监局及深交所报告[26] 表决回避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31] 董事候选人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出[3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34] 关联交易决议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普通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4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7] 资料保存与上报 - 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名,并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39] - 董事会秘书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决议等材料并办理信息披露事务[4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42]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4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4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4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归口管理和解释[46] - 本规则文本版和电子网络版具有同等效力[46] - 发现本规则与政府规定相悖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46]
三变科技(0021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含一名董事长和三名独立董事[2]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决定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30%以下特定事项[6] - 董事长可决定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10%以下特定事项[10] 担保规定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部分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两名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15] 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年限为十年[17]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19]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事务[21][2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2] - 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出现个人重大失误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应终止聘任[22][23] 规则执行与解释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执行[25] - 本议事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25]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三变科技(002112) -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0:30
董事薪酬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2] - 外部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2] - 董事长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2] - 其他内部董事按相关制度确定薪酬[2] 发放规则 - 董事津贴按季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税[2] - 离职或放弃津贴次月停发[3] 制度情况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 - 方案于2025年8月修订[2]
三变科技(002112)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14 10:30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合并流动资产19.58亿元,较期初增长11.27%[4] - 2025年6月30日合并非流动资产3.74亿元,较期初下降4.73%[5] - 202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总计23.32亿元,较期初增长8.35%[5] - 2025年6月30日合并流动负债13.69亿元,较期初增长9.09%[6] - 2025年6月30日合并非流动负债1.00亿元,较期初下降58.43%[6] - 2025年6月30日合并负债合计14.69亿元,较期初下降1.82%[6] - 2025年6月30日合并所有者权益8.63亿元,较期初增长31.52%[6]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744,388,059.07元,2024年半年度为849,653,161.18元[12]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32,573,958.32元,2024年半年度为51,948,011.03元[13] - 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12元,2024年半年度为0.2元[14]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6,512.47元,2024年半年度为 - 54,609,445.05元[19]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8,785,288.07元,2024年半年度为57,712,754.29元[20] - 2025年半年度股本增加32,051,282元,资本公积增加160,650,167.43元[25] 股本变动 - 2025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2,051,282股,发行后股份总数变更为294,131,282股,股本总额变更为294,131,282元[37] 会计政策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46]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分三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分四类[58] -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87] -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88] -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97]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有规定[105]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非正常中断连续超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110] - 土地使用权使用寿命50年,管理软件使用寿命5年[114] - 研发人员人工费用按工时记录在不同项目和费用间分配[115] -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123] - 长期资产减值时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差额确认减值准备[126] -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摊销期限超1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并分期平均摊销[127] - 短期薪酬在职工服务期间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28] - 离职后福利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29] - 辞退福利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或确认重组成本费用孰早日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32] - 或有事项形成义务满足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按最佳估计数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复核账面价值[134] - 收入确认需评估合同,识别履约义务,满足条件之一在某一时段履行,否则在某一时点履行[135] - 为取得合同发生增量成本预期能收回确认为资产,摊销期不超一年计入当期损益;履行合同成本满足条件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139] - 政府补助满足条件时确认,货币性按收到或应收金额计量,非货币性按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或收益相关补助有不同会计处理[142] - 短期租赁为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149] 税费情况 - 增值税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9%,土地使用税为6元/每平方米,房产税从价计征为1.2%、从租计征为12%,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159] - 2023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160]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60] 资产情况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83,530,162.20元,期初余额为238,969,859.99元[162]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3,669,448.28元,期初余额为25,327,573.68元[164]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合计747,720,776.53元,坏账准备72,493,011.07元,计提比例9.70%[173] -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期末为97,991,722.14元,坏账准备8,158,966.77元,计提比例8.33%[182] - 应收款项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33,773,323.85元,期初余额54,685,591.91元[189]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1,325,493.62元,期初余额32,580,602.96元[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