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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00211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三变科技三变科技(SZ:002112)2025-08-14 10:3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7]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需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5]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6]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6]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6] - 全体董事应履行诚信义务,做好关联交易信息保密[19] 其他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比例后数额适用制度[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案,提请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