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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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3:05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3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部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 交易报告标准 - 常规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常规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常规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5] - 常规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常规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报告[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8] 其他报告标准 - 提供担保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履行报告义务[16] - 重大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9] 关联交易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责任人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对次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上报[27] - 批准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相关责任人需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28] 信息报送要求 - 发生应报告重大信息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1 - 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单及相关材料报送[28]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2025-08-27 13:05
举报投诉制度 -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审议[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3] 投诉方式与处理 - 投诉方式多样,接受部门是纪检审计部[8] - 不同性质举报投诉有不同处理流程[10][12] 其他规定 - 财务违规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报[14] - 举报人有异议可向委员会陈述,30日内答复[20] - 严禁透露举报人信息,制度由纪检审计部解释实施[22][26]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5
投资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项目[12] - 董事会审批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低于50%等项目[14] - 总经理审批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项目[16] - 全资子公司单项主业投资额10000万元或以上须报公司本部审批[20] - 全资子公司一年内单项处置资产超1000万元、单项购买设备超2000万元须报公司本部审批[21] - 全资子公司一年内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高于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须报公司本部审批[21] 投资原则与禁止 - 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6] - 公司禁止向产权关系不清晰等企业投资[7] 投资工作分工 - 证券法务部负责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10] - 资金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和资产估值工作[12] - 投资项目尽职调查由战略发展部牵头,资金财务部与证券法务部具体负责,重大项目应聘请中介机构参与[24] -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战略发展部负责组织,至少应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市场分析等内容[25][26] - 涉及股权或资产收购项目,审批前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28] - 公司本部投资项目实施由战略发展部组织,子公司投资项目由所属子公司承担[30] 投资管理 - 公司本部与子公司应建立投资基础信息台账,子公司按季度报送投资统计报表,半年书面报告,年终编报投资分析报告[32] - 投后整合应在立项到审批阶段开展方案研究与拟订,审批通过后组建工作组制订计划[33] - 公司每年度对投资项目定期检查评价,项目实施半年内开展跟踪检查[34][35] - 符合特定情况时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应按规定办理,战略发展部协同做好资产评估[37][38][40] - 重大投资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的6个月内进行后评价,由战略发展部负责[42] 信息披露与办法 - 公司投资行为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法务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47]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粤桂发〔2024〕1号)于2024年1月印发[50]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粤桂发〔2024〕1号)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废止[50]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2025-08-27 13:05
问责制度 - 内部问责制度经2025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问责情形涵盖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多方面[6][8][9][10][11] - 问责方式包括限期纠正等,附带经济问责[12] 问责流程 - 公司自查或收监管文书5日内启动问责,15日内完成[16] - 对董高问责3个工作日内向广西证监局书面备案[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生效[23]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5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 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下同)之间的信息沟通,使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 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度
2025-08-27 13:05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度[1] 缺陷分类 - 内部控制缺陷按成因分设计和运行缺陷,按影响程度分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4] 财务报告缺陷标准 - 重大定性含控制环境无效等,定量为营收或资产潜在错报>1%[10][16] - 重要定性为未达重要性但应重视的错报,定量为0.5%<错报≤1%[14][16] - 一般定性为其他,定量为错报≤0.5%[15][16] 非财务报告缺陷标准 - 重大定性含违反法律法规等,定量为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18][20]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7 13:05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五项[4][5][6][7][8]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9][10] -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八项[11]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审计委员会检查财务等[16]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1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内部控制,监督实施和自我评价等[18] - 纪检审计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等[17] 风险管理 - 公司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开展风险评估[20] - 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人力资源等因素[21][22] - 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等因素[23] -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排序风险[23] - 公司综合运用多种风险应对策略控制风险[23] - 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多种控制措施控制风险[26] 营运环节控制 -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须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26]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与收款等营运环节[30]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执行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督促其建内控[35]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确定章程等活动[36] - 公司对控股公司实施定期内部审计并评价内控[36]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37]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允原则,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确定并更新关联方名单[38]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39]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40]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等原则,执行审批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41]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说明对外担保情况,必要时聘请会计师核查[42]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到期督促偿债[42] 资金使用与投资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规范等原则,执行相关规定和审批流程[44]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执行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46]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强化内部保密意识[48]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不得拆借资金给其使用[50]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规定,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1] - 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审批按细则执行,货币资金支付按流程管理[52] 内部报告与反舞弊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55] - 公司制定反舞弊制度,明确重点领域和职责权限[56] - 公司制定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57] 检查监督 -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改进缺陷[59]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含授权、配合义务等内容[59] - 公司根据经营特点制定年度检查监督计划,重大事项为必备项[60] - 公司纪检审计部门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并披露[60]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包括声明、总体情况等内容[61]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3:05
会议频率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9] 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的事项[5]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等关联交易[5] 材料提交与分发 - 各部门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提交议题及材料[15] - 综合办公室至少提前2天分发会议电子版材料[15] 会议材料要求 - 《粤桂股份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简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29] - 议案正文需加盖部门章[30] 材料审核与存档 - 主办部门审核内容,综合办公室审核规范性[32] - 主办部门会议结束三天内交全套纸质版议题材料存档[33]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5
制度概况 -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办法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全资、控股企业[4] - 本办法由粤桂股份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办法废止[43] 组织架构 - 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部门及子公司为第一道,管理委员会及职能部门为第二道,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为第三道[10] - 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1] - 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批准除基本制度外的相关制度[11] - 设立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任副主任[12] - 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13] - 证券法务部为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审计部门行使审计监督和评价职能[15] - 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全面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16] 风险评估与报告 -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覆盖的风险评估[23] - 子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专项书面报告[30] - 特别紧急的重大风险事件,除提交专项书面报告外还应第一时间以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31] - 风险事件完成处置或者整改的,子公司应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成处置的报告[31] - 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按要求应报有关单位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及其派驻公司的外部董事书面报告[34] - 公司每年年初总结上一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开展本年度风险评估工作,确定本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方案,形成年度报告[30] - 子公司每年度初总结上一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形成年度报告,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定后报送公司[30] 预警与制度 -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9] - 公司实施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重大风险事件报告)[29] - 公司将企业落实重大风险隐患和内控缺陷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围[36] - 各子公司需制定完善全面及专项风险管理制度[42] 风险等级与事件 - 风险发生可能性极高(≧95%)为今后1年内至少发生1次,极低(<5%)为今后10年内发生少于1次[51] - 资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声誉需1年以上恢复、罚款100万元以上等情况影响程度为极高[52] - 风险等级分值(R)=风险发生可能性分值×风险发生影响程度分值,16≦R≦25为高风险,6≦R<16为中风险,1≦R<6为低风险[54] - 可能导致企业资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等情形属于重大风险事件[5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中,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1%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1%认定为重大缺陷[5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中,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以上认定为重大缺陷[65] 考核指标 -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考核中,决策层重视风险管理且符合多项标准可得10分[68] -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总分80分[69] - 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情况考核总分80分[72][73][74] - 年度重大风险管控事项未发生,公司得20分[74] - 未按要求时限提交重大风险事件专项报告,每次扣3分[74] - 未按要求时限提交风险管理年度报告,扣5分[74] - 企业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损失50万元以内,管控效果良好[75] - 企业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损失50 - 100万元,管控效果合格[75] - 企业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损失100万元以上,管控效果不合格[75] 一票否决情形 - 开展明令禁止经营活动且风险敞口达重大损失级别属一票否决[75] - 造成2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属一票否决[75] - 单笔新增逾期债权500万元以上属一票否决[75] - 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等情况属一票否决[75] - 过去两年重大缺陷未整改完毕且无理由属一票否决[75] - 高层舞弊致公司重大损失属一票否决[75] - 集体审议失效致公司重大损失且定性舞弊属一票否决[76]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13:05
制度概况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13] 责任情形 - 6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4] - 4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6] - 4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等5种[10][11] - 公司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