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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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3:0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细则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1]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 - 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证券法务部为日常办事部门[4] - 考评需董事和高管先述职和自我评价[9]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5]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7 13:05
制度审议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废止[24] 任职资格与条件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5] -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8] - 最近三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8] - 董事会秘书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17] 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10]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10] - 公司应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4] - 公司应保证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后续培训[17] - 董事会秘书需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导和考核[21] 制度解释与修订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5
担保制度 - 担保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担保范围与限制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3] - 禁止为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单位提供担保[11][13] - 严控六类高风险担保事项[13] 审批程序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3] - 须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情形有多种[1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3][14] 额度管理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4] - 满足条件的未来十二个月拟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可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6] 申请与审核 - 担保申请人应向公司提供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资料[20] - 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供不同项资料[21] - 公司收到担保申请后,多部门分析被担保方资信和风险并提建议[21] 审批流程 - 资金财务部负责将对外担保事项上报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1] - 证券法务部负责将相关资料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及信息披露工作[21] - 子公司对外担保先经自身审批程序通过后上报公司审批[22] 后续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门做好对外担保台账管理,每月上报资金财务部[22] - 定期报告前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实际对外担保明细通报证券法务部[22]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5] 责任追究 - 公司将追究未按规定程序签订担保合同等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责任[28] - 对担保项目论证错误导致决策失误,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30]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7 13:05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 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 ...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5
制度审议 - 本办法经2025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责任分工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相关工作,总经理是跟踪落实责任人[4] - 证券法务部是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多项工作[5] - 董事会决议由承办部门牵头落实[10] 跟踪检查 - 证券法务部每半年跟踪董事会审议事项执行情况[16] - 每季度跟踪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事项执行情况[16] - 检查重点是是否按计划执行及效果是否与预期一致[14] 报告机制 - 证券法务部每半年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落实情况汇总,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1] 制度生效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3: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做出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召开应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1]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领导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流程 - 董事候选人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会通过[7] 办事部门 - 党群人力部为日常办事部门,证券法务部协助联络[4]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5
授权额度 - 2021年总经理可审定单笔30万元以下、同一受赠对象当年累计50万元以下对外捐赠和赞助[16] - 2021 - 2022年董事长可审批每年食糖贸易销售收入总额不超20亿元(不含自产食糖业务)相关事宜[16][19] - 2022年董事长可审定年度预算内新增单笔不超15.5亿元流贷融资[19] - 2022年董事长审定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担保额度不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 - 董事长审定新增单笔流贷融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2][24][27] - 2023年董事长审批食糖贸易销售或采购金额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不含自产食糖业务)[22] - 2024 - 2025年董事长审批主业相关商品贸易销售或采购金额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4][27] 授权模式与机制 - 董事会授权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除法定职权外其他职权及经审定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重大事项[5] - 董事会授权采取“制度 + 清单”模式,清单含被授权主体、事项、期限等内容[6] - 建立董事会授权事项评估机制,可动态调整授权范围和事项[8] 授权汇报与责任 - 被授权主体以年度为周期向董事会书面汇报授权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10] - 被授权主体决策违规、履职失误或超越授权范围致公司损失应担责[11] 授权清单有效期 - 《2023年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有效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2] - 《2024年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有效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25] - 《2025年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有效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28]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负责全资、控股企业增或减注册资本方案[22][24][27] - 总经理负责全资、控股企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22][24][27] - 总经理依据规定审定年度预算内捐赠事项[22][24][27]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5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度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适用于总部及全资子公司[1] - 定期报告等公布前相关人员需保密[1] 信息报送规定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对外报送信息要提供保密提示函并留回执[2] 信息泄露处理 - 外部保密不当致泄露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 - 违规使用信息致损失依法追责[3]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5
合规管理办法 - 合规管理办法经2025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合规管理应遵循全面覆盖、强化责任、协同联动、客观独立原则[5]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监督决策与流程、董事和高管合规履职情况,可提罢免和撤换建议[9] - 经营班子建立合规组织架构,批准具体制度规定等[10] - 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战略规划等,决定重大合规事项解决方案[13] - 业务部门负责日常合规管理[14] - 证券法务部起草制度,参与合规审查等[17] - 纪检、审计等部门履行合规监督职责[17] 管控成果与重点领域 - 公司管控中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达100%[24] - 公司及子公司加强公司管控、市场交易等重点领域合规管理[21] 重大风险界定与处理 - 国家机关处罚金额超50万元人民币属重大合规风险事件[47] - 造成资产损失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属重大合规风险事件[47] -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发生后3日内形成专题报告上报[51] 其他策略 - 加强应收账款追索或保全措施[29] - 加强对商业伙伴合规调查[29] - 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29] - 投资并购需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32] - 加强对重点环节合规管理[40] - 加强对重点人员合规管理[42] - 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46] 考核与建设 - 公司及子公司将合规管理纳入部门和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54] - 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时监控和分析风险[54] - 建立合规管理队伍,配备专职人员并加强培训[54] - 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全员合规培训[55] - 培育合规文化,增强员工合规意识[55] - 建立合规管理表彰奖励政策[55] 报告与制度 - 子公司每年十二月中旬提交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55] - 证券法务部每年十二月底前完成公司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55] -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含工作开展情况、下一年方案等内容[56] - 子公司根据办法制定本单位合规管理制度[58]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5
制度规定 - 制度经2025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秘,董秘核查提示风险[5] - 董事和高管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遵守转让限制,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10] 增持与交易限制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股份不得转让[12] - 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3] - 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管理与披露 - 董秘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定期检查披露情况[16]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 深交所对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16]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22] - 附件包含公司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和回函[23] - 问询函需确认交易具体情况及知悉相关法律法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