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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00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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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服务板块9月15日跌0.26%,宁波富达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15 08:42
板块整体表现 - 房地产服务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26% [1] - 上证指数报收3860.5点,下跌0.26%,深证成指报收13005.77点,上涨0.63% [1]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1.4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286.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8亿元 [1] 个股涨跌情况 - 宁波富达领跌板块,收盘价5.14元,跌幅1.91% [1] - 珠江股份涨幅居前,收盘价5.88元,涨幅1.55%,成交额2.71亿元 [1] - 特发服务成交额最高达7.27亿元,股价上涨0.88%至50.41元 [1] - 皇庭国际成交量最大为109.00万手,股价微涨0.69% [1] 资金流向分布 - 中天服务获主力资金净流入575.35万元,占比8.08% [2] - 宁波富达主力净流出1601.74万元,占比-15.15%,但散户资金净流入1164.28万元 [2] - 南都物业游资净流入2310.28万元,占比7.93%,抵消主力资金流出影响 [2] - 我爱我家散户资金净流入3856.13万元,占比8.37%,为板块最高 [2]
我爱我家跌2.22%,成交额1.48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2494.64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15 02:18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9月15日盘中下跌2.22%至3.09元/股 成交1.48亿元 换手率2.08% 总市值72.78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2494.64万元 特大单净流出766.08万元(买入652.34万元占比4.42% 卖出1418.42万元占比9.61%) 大单净流出1728.56万元(买入2704.48万元占比18.33% 卖出4433.04万元占比30.05%) [1] - 年内股价涨1.44% 近5日涨2.66% 近20日涨3.00% 近60日涨6.33% [1] - 年内2次登龙虎榜 最近4月28日净卖出2299.06万元 买入总额1.79亿元占比12.38% 卖出总额2.02亿元占比13.97% [1] 经营业绩与业务构成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6.58亿元同比减少2.69% 归母净利润3840.02万元同比增长30.80%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资产管理47.76% 经纪业务35.90% 新房业务8.28% 其他4.97% 商业租赁及服务3.08% [1]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5.30亿元 近三年累计派现1012.87万元 [3]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7月31日股东户数9.06万户较上期减少1.00% 人均流通股24888股较上期增加1.01%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2495.67万股(第七大股东)较上期减少790.16万股 [3] - 南方中证房地产ETF持股2102.72万股(第八大股东)较上期增加58.70万股 [3] - 嘉实策略混合新进持股1500.00万股(第九大股东)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混合新进持股1275.51万股(第十大股东) [3] 行业属性与概念板块 - 所属申万行业:房地产-房地产服务-房产租赁经纪 [2] - 概念板块涵盖:低价 新零售 小盘 数字经济 AIGC概念 [2]
房东直租在减少
经济观察报· 2025-09-12 13:03
资产托管式住房租赁模式 - 房东将房产交由中介统一管理 中介负责出租 收租 维修和运营等事务 [2] - 租客需支付相当于租金10%的服务费 若季付则服务费降至9% 押金可依据芝麻信用分超过650分免除 [4] - 中介向房东支付15天租金作为定金 招租期45天 租金区间为基础租金下浮3%至上浮5% 托管期最低两年 房东每月支付四天租金作为管理费 [5] 模式成本对比 - 租客租用托管房三年总成本为21.38万元 直租房为19.98万元 一年期托管房总成本7.13万元 直租房7.02万元 [4] - 托管房提供规范日常管理 减少租客与房东纠纷 并涵盖家政 维修等基础服务 租期结束后押金退还更有保障 [4] 行业规模与发展 - 贝壳受托管理房源从2024年底29万套增至2025年6月底59万套 我爱我家相寓管理房源接近32万套 同比增加约9% [5] - 贝壳房屋租赁服务收入占比达21.8% 我爱我家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比48% 传统经纪业务占比36% [10] - 贝壳新房和存量房业务收入占比从2021年97%降至2025年中期61% [10] 业务模式优势 - 中介平台通过集中管理分散房源获得稳定收入 并在金融 家装 家政等增值服务领域拓展商业空间 [7] - 房东角色转变为资产所有者 摆脱招租 催租 维修等事务 降低空置风险 [7] - 租客从租房转向租服务 获得更高标准居住体验 享受保洁 维修 月付和免押金等便利 [8] 运营中的问题 - 中介平台优先展示托管房 直租房带看频次减少 房东认为平台有意倾斜 [8] - 激励机制导致中介公司和经纪人基于利益优先推荐托管房 [8] - 房东可选余地小 除托管外无更好出租选择 自行出租面临展示和信任成本问题 [8] 行业转型动因 - 房地产行业形势变化 新房业务渠道费用降低 部分房企采用自销模式 [10] - 中介公司需培育增长极 托管和资产管理业务提供比传统中介更稳定和持续的收入 [10] - 贝壳推行一体三翼战略 重点培育家装 贝好家和租赁业务作为新增长极 [10] 资金监管风险 - 托管平台收取租客押金形成资金池 按每套房3000元押金计算 3万套房可累积近亿元资金池 [12] - 托管机构爆雷或跑路可能形成较大风险 [12] - 轻资产管理模式只要不盲目扩张 爆雷可能性不大 租赁行业需做精做细 [12]
我爱我家(0005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应至少符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最迟在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材料[13] 任期与解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1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30日内解除其职务[16]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1]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26][27]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8][29] 履职保障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问题[32]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3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并记录[32] - 公司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3]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3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4] 制度生效与冲突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依照有关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6]
我爱我家(0005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2: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8] 董事任期与选举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董事履职与辞任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2]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除特殊情形外,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13] - 独立董事辞职致特定情形,公司应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在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18]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及时披露[18]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对特定控股子公司有豁免规定,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3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董事会职权与会议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17项职权[17] - 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等提议时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0] - 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等经营事项经公司决策后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出[3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4]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董事长召集不受通知方式和时限限制[34]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时间等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36]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37]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按规定时间通知董事并提供充分会议材料,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7] - 需经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未达董事会审议范围,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24] - 有关公司人事任免议案由董事长、总裁根据提名委员会审议结果按权限向董事会提出[2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可现场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保障董事表达意见时可用电子通信方式并决议[3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五名及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8]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39]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39] 董事委托与表决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托需载明相关信息,不得无表决意向、全权或授权不明委托[4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40] - 董事会会议表决记名,一人一票,可举手、投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41] - 关联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对提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有多种情形界定[42] - 董事对不明确提案可提请暂缓表决,应提出再次审议条件,表决有异议可请求验票[4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十年[45]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披露会议应出席、实际出席和缺席的董事人数[48] - 董事会决议公告需披露每项议案获得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及是否通过[49]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理由及依据等[49] - 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应说明关联董事姓名、关联关系及回避表决情况[49]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等建议未采纳,应披露具体理由[49] - 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应在公告中明确说明[49] - 所审议案涉及授权事项,应说明授权具体内容[50] - 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1] 规则实施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原2024年3月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53]
我爱我家(00056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2 12: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11月30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9000万元[6] - 1994年2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7] - 目前注册资本为235,550.0851万元[8] 股本变动 - 1993年10月获批发行3000万股,1995年10月获批配股新增1440万股[7][18] - 2011 - 2018年多次非公开发行股份,2015 - 2018年有股份回购注销及转增[18][19][20][21] 股东与股权相关规定 - 投资者持股达5%及增减5%、1%有报告、公告及买卖限制[46] - 控股股东质押、转让股份有相关规定[50]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证券投资、对外担保等不同金额标准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52][53][56][5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有规定[62][65] -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及实施派现等方案时间有规定[94][10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及职责有规定[122][150][153][154][15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31] 高管相关规定 - 总裁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有一定交易批准权[159][160][161][162][163] 利润分配规定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71][174] 信息披露与会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6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87] 合并分立规定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部分情况不需股东会决议[198] - 公司合并、分立需通知债权人等[199][200]
我爱我家(00056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2 12:4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并提供支出清单[7]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12][26] -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资金使用差异处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2][26]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3] 监管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事项审议要求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等7类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1] 资金存放规定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7] 资金使用原则 - 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10] 关联人资金占用处理 - 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要求归还,披露情况并追究责任[5] 资金置换时间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通过专户用于主营业务[15] - 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2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5] 现金管理期限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7] 项目变更披露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21] 节余资金使用审议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经董事会审议[2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还需股东会审议[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5] 保荐人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违规处理 - 发现擅自挪用或转移募集资金,董事会有权责令返还[30] - 董事等知悉违规使用不制止致重大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30] - 相关人员违反办法,公司将视情节处理,必要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30]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我爱我家(0005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2 12:48
办法概况 -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于2025年9月12日经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 2022年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30] 管理原则与职责 -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依法合规性、战略导向、激励性、竞争力、公平性原则[3][4] - 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办法实施、变更、终止及决定董事报酬事项[6] - 董事会是执行管理机构,负责审核相关制度办法及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等事项[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政策等并进行考核和监督[6] 薪酬设置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分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比例按职级和业务情况设置[9][10][11] - 公司可设战略实施重大贡献奖和专项特别奖等专项奖金[11]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占比为70%,季度考核绩效薪酬占比为20%,年度考核绩效薪酬占比为10%[22] 薪酬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考核后核算发放,津贴按月发放[13] - 结合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薪酬调整[14] 考核规定 - 董事该年度内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一(含)以上董事会会议,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合格”[18] -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分为季度和年度的岗位胜任考评和业绩考核,由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结果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指标分为关键业绩、例外事件及态度类指标[21] - 高级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关键业绩指标及例外事件指标满分为110分[21]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得分/4×70%+态度类考核得分/3×11×30%±例外事件考核得分[21] - 高级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季度结束后15日内完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年度审计后一个月内完成[24]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等级A绩效得分>90,绩效系数为1;B绩效得分81 - 90,绩效系数为0.9;C绩效得分71 - 80,绩效系数为0.8;D绩效得分60 - 70,绩效系数为0.7;E绩效得分0 - 59,绩效系数为0[24] - 高级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薪酬应付金额=绩效薪酬标准×绩效系数×季度服务期,年度绩效薪酬应付金额=绩效薪酬标准×综合绩效系数×年度服务期[24][25]
我爱我家(00056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48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公司总裁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的关联交易[13]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12]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除外,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标准[15]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审批规定[15]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21]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披露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0]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以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0]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预计总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24] 豁免与关注事项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按《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履行相关义务[2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关注[2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及时披露[29]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2025年9月12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 公司董事等应关注关联交易是否存在侵占公司利益问题[31]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等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32] - 各职能部门等发生关联交易需提前上报总裁[33] - 瞒报等导致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责任人将受处分[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 制度中涉及责任部门名称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自动调整[37]
我爱我家(0005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2:4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8][2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1] - 审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证券投资[1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多项指标(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占公司对应指标一定比例且超一定金额需审计或评估[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5]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20][21]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34]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授权文件需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9] 股东会投票及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3] - 公司实施特定事项除特定表决权通过外,还有其他要求[43] -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应在通知公告中特别指明[24] - 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和表决,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8]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7]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46][4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将决议公告文稿等报送深交所,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4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49][50] - 对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单独说明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和结果[50] - 股东会通过的提案应在授权期限内实施,因故终止或到期未实施需披露公告说明情况[51]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承办[64] - 股东会决议事项执行结果由总裁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65]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24年3月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54] - 本规则的修改或修订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定草案,批准后生效[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