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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00056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2025 年 8 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规范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上述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 ...
我爱我家(000560)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提高我爱我家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和既定经营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由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 施的,旨在通过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为实现公司控制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的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 ...
我爱我家(00056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审核、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 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和披露的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 ...
我爱我家(0005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2025年8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我 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 ...
我爱我家(00056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重大信息定义 -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和重大交易等[11] - 重要会议含公司及子公司召开董、监、股东会等[10] - 重大事件包括变更章程、经营方针等[11] 重大信息具体情形 - 计提资产减值或核销资产影响损益达10%且超百万元属重大信息[1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信息[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属重大信息[12] - 公司主要或全部业务停顿属重大信息[1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报告[1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1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三十万元交易需报告[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三百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8] 合同报告标准 - 签署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8] 业绩报告情形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年末一月内报告[20]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收低于3亿元且利润指标为负,应在年末一月内报告[20] 其他报告情形 - 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结束十五日内报告[21] - 监管部门发出批评以上处分或函件,公司应及时报告[21] - 实际控制人拟转让股份或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通知公司[21] - 相关股东或实控人进入破产、清算等状态,需及时通报[22] - 相关股东或实控人拟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应及时通知公司[22]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第一时间向总裁报告重大事项[30] - 必要时24小时内提交进一步相关文件[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形式多样[31] - 报告传递经报告义务人、总裁等环节[32][33] 信息管理与保密 - 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并报备知情人名单[33] - 未公开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内幕交易[35] - 接触未公开信息人员为内幕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35] - 重大事项需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制作进程备忘录[35][36] 责任与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和管理失职按情节处分、赔偿或追究刑责[37] - 信息报告联络人与第一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3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施行[40]
我爱我家(00056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统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是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 范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管理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及有关经营 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及督促整改,以保障 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审计监督、促进管理、防范风 险的重点,采取自主实施与合 ...
我爱我家(000560) - 外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机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加强投后管理,科学有效管理外派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 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对外投资时, 由公司委派或提名并代表公司在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以下统称"派驻 企业")出任董事、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以下统称"外派人员")。其中,董 事职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
我爱我家(00056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6 09: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与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我 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专户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 限、 ...
我爱我家(0005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6 09: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丰富经验并符合条件之一[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0] - 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并披露相关内容[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任期内不符条件,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0] - 发现违规可要求公司说明,未说明可报告[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23] 公司保障措施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未尽事宜或冲突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3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34]
我爱我家(000560)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第四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 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 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业务形成的资金占用。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应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披露义务。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