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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能源(6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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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能源(605028.SH)上半年净利润6316.58万元,同比下降6.64%
格隆汇APP· 2025-08-28 13:33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57亿元 同比下降15.0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6.58万元 同比下降6.64% [1] - 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1] 股东回报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1]
世茂能源拟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新浪财经· 2025-08-28 12:35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投资种类为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 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1]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 严格筛选信誉好 规模大 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 -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 进展和净值变动 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合理预估投资风险与收益 [2] - 理财购买不得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资金使用目标 -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 - 坚持稳健原则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降低财务成本 [2] -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世茂能源:上半年净利润6316.58万元 拟每10股派3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28 11:2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57亿元 同比下降15.0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6.58万元 同比下降6.64% [1] - 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1] 股东回报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1]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1:2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在浙江余姚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 9 月 15 日,交易系统 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 9:15 - 15:00[6][7] - 审议多项议案,2、3 号为特别决议议案[9][12] - 股权登记日 9 月 10 日,9 月 12 日办理登记手续[15][18] 公司新策略 - 修订多项制度,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27] - 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27] - 提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7] - 计划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7]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1:2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5]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报酬56万元[5][6] - 拟不再设监事会与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并废止规则[6][7] - 同意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8] -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10]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1:2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5名董事参与表决[1] -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6]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2][4] - 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担任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56万元[4][5][6]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修订相关制度[6][7] - 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含化工和化肥销售[12]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派现4800万元[12] -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5]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6] 待审事项 - 续聘审计机构、《易管理制度》等多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6][12][16]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8 11:23
业绩总结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净利润63,165,834.97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528,242,517.28元[3] 利润分配 - 2025年半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分配利润[2][3] - A股每股派现0.30元,本次分配支出48,000,000元[2][3] - 现金分红占半年度净利润比例为75.99%[3] 决策流程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预案[5] - 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6] 影响说明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6]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审批及表决要求 -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10] - 股东会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担保后续处理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责任人要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15]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6] -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为二人以上且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其份额外的保证责任[16] - 对于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有关责任人发现继续担保存在较大风险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16] - 公司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及时披露追偿情况[16]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有关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1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单项对外提供担保涉及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 公司应披露截止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及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 - 公司财务部应按规定向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0] - 当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被担保人债务偿还情况并披露相关信息[20] 制度适用范围 -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5]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10:55
人员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 股份减持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减持[6]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9] - 任职期间每年集中减持不超25%,不超1000股可一次转让[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减持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数量[10] - 离婚分割股份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5] 减持流程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1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披露不超3个月[12]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3] 其他规定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持股变动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义务[15]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7] - 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17]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8]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实行[21][22] - 制度为宁波世茂能源2025年8月相关制度[23]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0][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紧急情况除外[16]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20] 会议出席要求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22] - 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委托需书面并载明事项[25] - 委托和受托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27] 会议召开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视频等方式[30] 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6]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和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42] 提案审议限制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8] 会议延期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50] 会议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65] 董事会权限与决策 - 需按股东会和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44] - 根据审计草案先决议利润分配等,正式报告后再决议,中期分红除外[46] 会议记录要求 - 记录应涵盖多项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54][58] 决议公告办理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