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拟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投资种类为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 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1]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 严格筛选信誉好 规模大 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 -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 进展和净值变动 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合理预估投资风险与收益 [2] - 理财购买不得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资金使用目标 -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 - 坚持稳健原则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降低财务成本 [2] -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