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人员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 股份减持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减持[6]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9] - 任职期间每年集中减持不超25%,不超1000股可一次转让[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减持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数量[10] - 离婚分割股份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5] 减持流程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1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披露不超3个月[12]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3] 其他规定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持股变动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义务[15]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7] - 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17]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8]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实行[21][22] - 制度为宁波世茂能源2025年8月相关制度[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