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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6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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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5633.78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5 11:2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0.11亿元 同比增长14.8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633.78万元 上年同期净利润3805.72万元 [1]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助力石大胜华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融资情况 - 石大胜华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实际发行股份数量30,021,014股 发行价格33.3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00亿元 [1]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 [1] 公司业务定位与战略 - 公司是我国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领域的龙头企业 核心产品为碳酸酯系列溶剂、电解液添加剂及其他精细化工材料 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系统等关键领域 [3] - 公司坚定推进新能源材料一体化平台型企业发展战略 在全国布局多个高端制造基地 持续完善上下游协同体系 [3] - 公司形成以碳酸酯类溶剂、溶质、添加剂及硅基负极等锂电材料产品为核心的一体化、立体化的完整网状产业链格局 [3]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3] - 项目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延链补链 推动关键产能加快释放 增强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3] - 项目建成后将实现从原料制备、产品制造到技术开发的全面升级 为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注入强劲动能 [3] 承销商服务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全面把握项目整体执行进度 凭借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及高效优质的服务 协助公司积极推进监管审核流程 [5] - 承销商精准把握关键环节 持续优化发行策略 高效统筹项目执行 深入挖掘公司战略价值与成长逻辑 [5] - 承销商精心组织投资者推介与报价 实现优质机构的充分参与 确保发行平稳有序完成 [5]
石大胜华股东质押占比9.76%,质押市值约8.51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8-24 23:22
股东质押情况 - 截至8月22日股东质押比例达总股本9.76% 质押股份数量为2270.10万股 分为4笔 全部为无限售股[1] - 质押总市值为8.51亿元 质押规模位居两市第950位[1] 公司业务与研发 - 主营业务聚焦新能源材料领域 主要产品包括碳酸二甲酯系列/甲基叔丁基醚系列/气体系列/其他产品系列及贸易业务[1] -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460项 其中发明专利43项 实用新型专利417项[1] - 报告期内新获授权专利92项 含16项发明专利及76项实用新型 同期申请专利135项 含47项发明专利申请及88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 股票表现 - 近一年股价累计上涨32.94% 反映市场积极表现[1] 公司治理 - 董事长为郭天明 总经理为于海明 管理层结构稳定[1]
每周股票复盘:石大胜华(603026)召开股东大会及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搜狐财经· 2025-08-24 00:14
股价表现与市值 - 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价37.49元,较上周37.38元上涨0.29% [1] - 本周最高价38.2元(8月21日),最低价36.88元(8月21日) [1] - 最新总市值87.24亿元,在电池板块市值排名53/95,A股整体市值排名2119/5152 [1] 股东大会与套期保值业务 - 将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议案 [1][4] -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碳酸锂期货,保证金上限不超过2400万元,单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 [1] -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授权期限为审议通过后12个月,已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1] 定向增发实施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30,021,014股A股,发行价格33.31元/股 [2][3] - 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亿元,净额9.8216950871亿元 [2] - 新增股份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限售期6个月 [2][4] 投资者结构变化 - 发行后总股本由2.0268亿股增至2.32701014亿股 [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24.70%被动稀释至21.51%,减少3.19个百分点 [3][4] - 股东北京哲厚新能源持股比例由13.42%被动稀释至11.69%,减少1.73个百分点 [3] 发行对象与股权结构 - 发行对象包括国投证券、星河证券、诺德基金、财通基金等7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2] - 发行后控股股东仍为石大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2][3] - 本次发行不涉及控制权变更,股权结构符合上市条件 [2]
石大胜华:发行新增股份约3002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13:13
公司融资动态 - 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约300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5年8月19日办理完毕 [1] - 新增股份为限售流通股 限售期满次交易日可上市流通 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1] - 发行价格33.3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约10亿元 [1] 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发行后公司新增股份数约3002万股 总股本相应增加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6亿元 [1] 业务构成分析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构成:碳酸二甲酯系列占比42.38% 其他产品占比22.31% MTBE占比21.61% 贸易业务系列占比12.35% 液化气占比1.18% [1]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8
文章核心观点 -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6.34元 发行价格为33.31元/股 发行数量为30,021,014股 发行对象为7家机构投资者 限售期为6个月 [7][8][9][14] 发行基本情况 - 发行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7] - 发行价格确定为33.31元/股 较发行底价29.76元/股溢价11.93% [9] - 实际发行数量30,021,014股 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 [8][9] - 扣除发行费用17,830,467.63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2,169,508.71元 [9][11]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232,701,014股 其中新增股份占比12.90% [19] 发行时间进程 - 初始预案于2022年7月1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 - 2023年2月15日修订预案内容 调整公司名称及募投项目相关信息 [2] - 2023年12月14日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7] - 2024年9月19日获得证监会注册批复 [7] - 2025年7月29日完成缴款 2025年8月1日完成验资 [10][11] 募集资金调整 - 原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99,000.00万元 [8] - 2025年7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调整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 [6][8] - 最终实际募集资金99,999.99万元 接近调整后上限 [8][9] 发行对象结构 - 7家机构投资者获配 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境内基金公司 [14][15] - 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获配6,304,413股 占比最高 [14] - 其他主要投资者包括星河证券、诺德基金、财通基金等机构 [14][15] - 所有发行对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 [16] 股权结构变化 - 发行前总股本202,680,000股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 - 发行后新增30,021,01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比12.90% [19] -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从44.70%变为44.08% [17][18]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全部以现金认购 不涉及资产过户 [2][11] - 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9] - 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 巩固市场地位 [19] 中介机构参与 - 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0][20] - 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0]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13][21] - 审计及验资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0][11][21]
石大胜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8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持续深耕碳酸酯类产品为主的精细化工品行业,形成了以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业务格局,同时布局六氟磷酸锂、电解液添加剂、硅基负极材料等锂电材料产品,积极推进向"电解液+材料"综合平台服务商转型 [1] - 公司在碳酸酯类溶剂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电解液溶剂龙头企业,依托北京、青岛、东营、泉州、济宁等研发生产基地及东亚、欧洲的海外销售网络实现全球化布局 [1][2] - 主要产品包括碳酸二甲酯(DMC)、碳酸甲乙酯(EMC)、碳酸丙烯酯(PC)、碳酸二乙酯(DEC)、碳酸乙烯酯(EC)等电解液溶剂,以及丙二醇、六氟磷酸锂、甲基叔丁基醚(MTBE)等传统化工产品 [2] 财务表现分析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58,813.0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54,672.9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63,478.8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31,610.30万元,呈现下降趋势 [4]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5,430.02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7,518.16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6,267.29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88,830.01万元,盈利能力显著下滑 [4]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22,020.22万元,负债总额594,310.03万元,资产负债率58.15%,较2022年30.49%大幅上升 [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2022年84,778.85万元下降至2024年-44,761.25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回升至4,183.47万元 [4] 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 公司在碳酸酯类溶剂行业市占率达到53%,居于领先地位,牵头制定碳酸二甲酯国家级标准,参与制定锂电池电解液五种主要溶剂行业标准 [32] - 拥有多工艺技术路线(环氧丙烷酯交换法、环氧乙烷酯交换法)和多基地协同生产能力(东营、济宁、泉州),与中化泉州石化合资建设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 [29] - 客户覆盖天赐材料、国泰华荣、韩国ENCHEM等国内外电解液龙头厂商,以及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厂商 [32] - 研发投入保持较高水平,2022-2025年第一季度研发投入分别为26,938.23万元、19,205.72万元、23,828.20万元和6,937.59万元 [32]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30,021,014股,发行价格33.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982,169,508.71元 [12][13]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7名投资者,包括国投证券、星河证券、华菱津杉等机构,限售期6个月 [13][14] - 募集资金将用于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39] 技术研发能力 -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依托胜华研究院,拥有实验室及工业中试装置,聚焦锂电材料、溶剂工艺、半导体辅材、电解液材料、硅基负极材料五大研发方向 [31] - 对接中国科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沈阳化工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展开科研攻关,技术研发人员占比85.45% [31] - 拥有小试、中试、量产平台,技术研发优势明显,在产与规划新建DMC项目同时拥有多工艺技术路线 [32] 产能布局与扩张 - 公司积极推进产能扩张,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已顺利试车投产 [29] -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 [39] - 多基地协同生产模式(东营、济宁、泉州)增强稳定供应能力,巩固DMC及整个碳酸酯溶剂的行业领先地位 [29]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8
发行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30,021,0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6.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元,其中计入股本30,021,014.00元,计入资本公积952,148,494.71元 [1][7] - 发行价格为33.3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7月24日(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9]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7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1][10] 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 发行对象包括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4号投资计划(获配6,304,413股)、星河证券有限公司-永安中国机会投资5号QFII专户(获配6,304,413股)、自然人李桂芳(获配5,403,782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5,235,664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2,900,032股)、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配2,071,450股)、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1,801,260股) [10][14][15][16] - 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也没有未来交易安排,且不包括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17] - 发行对象中私募投资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无需备案 [17][23] 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30,021,01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控股股东仍为石大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1][27] -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类型 [27][28] 财务影响分析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优化 [27] -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31,610.30万元(2022年)、563,478.83万元(2023年)、554,672.97万元(2024年)、158,813.01万元(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9,052.70万元(2022年)、1,872.60万元(2023年)、1,641.96万元(2024年)、-2,853.89万元(2025年1-3月) [31][37] - 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从2022年末的30.49%上升至2025年3月末的58.15%,流动比率从1.87(2022年末)下降至1.07(2025年3月末),速动比率从1.64(2022年末)下降至0.92(2025年3月末) [35][36] 募投项目及未来发展 -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与完善,是完善产业布局、夯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27] - 募投项目陆续达产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合理可行 [27]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8
股东权益变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动稀释 [1] - 控股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50,057,610股不变 但持股比例从24.70%降至21.51% 减少3.19个百分点 [1] - 北京哲厚新能源持股比例从13.42%降至11.69% 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持股比例从7.50%降至6.53% 郭天明持股比例从0.40%降至0.35% [7] 定向增发实施 - 公司获证监会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批复号为证监许可[2024]1288号 [1] - 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21,014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亿元 [1] - 新增股份于2025年8月19日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总股本从202,680,000股增加至232,701,014股 [2] 股东结构信息 - 控股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与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郭天明为一致行动人 [7] - 山东惟普新材科技实际控制人为郭天明 主要从事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业务 [6][7]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38.12%降至33.20% 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1][7]
石大胜华(603026) - 石大胜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5-08-21 11:05
发行情况 - 发行数量为30,021,014股,价格为33.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净额982,169,508.71元[3] - 股票于2025年8月21日上市,投资者认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3][4] - 发行后公司增加30,021,01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控制权不变[6] - 发行对象为7名,实际发行股数超方案规定上限的70%[31][32][28] 财务数据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22,020.22万元,负债总额594,310.03万元,所有者权益427,710.19万元[79]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158,813.01万元,净利润 - 5,430.02万元[81] - 2025年3月末研发费用占比4.37%,每股净资产19.13元[85] - 2022 - 2025年1 - 3月营收分别为831,610.30万元、563,478.83万元、554,672.97万元和158,813.01万元[94] - 2022 - 2025年1 - 3月净利润分别为89,052.70万元、1,872.60万元、1,641.96万元和 - 2,853.89万元[94] 股东情况 - 发行前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90,602,752股,占比44.70%[63] - 发行后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102,518,447股,占比44.06%[64][65] 募投影响 - 募投项目达产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68] -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67] 发行相关机构 - 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61] - 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审计和验资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