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6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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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18
公司审计机构续聘决定 -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已于2025年9月4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27年 2010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是国际会计网络BDO成员所 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和H股审计资格 并向美国PCAOB注册登记[1] - 截至2024年末 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 注册会计师2498名 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 其中签署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 - 2024年度立信业务总收入47.48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 -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提取1.71亿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10.50亿元[2] 审计机构执业风险记录 - 近三年立信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 监督管理措施43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 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未受刑事处罚[5] - 在金亚科技案例中 法院判令立信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金额500万元 职业保险覆盖赔偿且已履行完毕[2] - 在保千里案例中 法院判令立信对1,096万元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执行款项通过账户扣划方式处理[4] 审计项目团队构成 - 项目合伙人许培梅自2001年执业 2008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 2012年加入立信 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 -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梓2020年执业 2017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 同年加入立信 2025年起为公司服务[5] -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念韶2017年执业 2014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 同年加入立信 2024年起负责公司项目[5] - 审计团队均无违反职业道德记录 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5] 审计费用安排 - 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定为55万元 与2024年持平 无变化[5] - 内控审计费用定为30万元 与2024年持平 无变化[5] - 费用定价基于专业责任、技术投入、人员经验及工作时间等因素[5] 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立信能独立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同意续聘提议[5] -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一致通过续聘议案[6]
石大胜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0,021,014股A股股票 每股发行价格33.31元 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6] - 扣除发行费用17,830,467.63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元[6] - 募集资金于2025年8月1日到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专户存储使用[7] -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预计项目总投资额270,041.46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100,000万元[7]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到位后按程序置换[8] 募集资金使用调整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低于预案预计金额[9]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98,216.95万元[9] - 调整基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产能快速增加需求[9]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1,225,474,318.47元[9] - 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682,169,508.71元[9] - 置换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完全一致[6][9]
石大胜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9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0亿元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804,000股 [1]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9.9999997634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1,783.05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亿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8月4日全部到位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 实际募集净额略低于原计划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9.821695亿元 项目投资总额为27.004146亿元 [2] - 主要投资项目包括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及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 [2][4]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2547431847亿元 拟置换募集资金6.8216950871亿元 [3][4] -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23.59万元 拟全额用募集资金置换 [4] - 置换总额为6.8840537758亿元 包括募投项目置换6.8216950871亿元和发行费用置换623.59万元 [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置换议案 确认置换时间距资金转入专户未超过6个月 符合监管规定 [4][5]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确认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5] -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置换事项无异议 认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7]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1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公司办公楼召开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30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主持 [1] 募集资金置换决议 -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 - 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要求 [2] - 置换时间距资金转入专户未超过6个月 未改变资金投向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审计机构续聘决议 - 通过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 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17
董事会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会议全票通过四项议案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30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主持 [1] 氯化钙项目投资 - 董事会通过设立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 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控股子公司合作协议 - 董事会通过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 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募集资金使用 - 董事会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 具体置换方案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3] 审计机构续聘 - 董事会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石大胜华:胜华国宏与天水生物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格隆汇· 2025-09-04 13:48
合资公司设立 - 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国宏与天水生物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济宁邹城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1]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 [1] - 胜华国宏认缴人民币330万元持股55% 天水生物认缴人民币270万元持股45% [1]
石大胜华(603026.SH):胜华国宏与天水生物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格隆汇APP· 2025-09-04 13:40
合资公司设立 - 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国宏与天水生物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1] - 胜华国宏认缴出资33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55% [1] - 天水生物认缴出资27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45% [1] 投资结构 - 合资公司注册地位于济宁邹城市 [1] - 投资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签订 [1] -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胜华国宏实施本次投资 [1]
石大胜华(603026.SH)拟设立子公司投资2500万元建设5.3 万吨/年氯化钙项目
格隆汇APP· 2025-09-04 13:40
投资计划 - 公司拟设立子公司东营胜华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 [1] - 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用地面积5300㎡ [1] - 项目建设期8个月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1] 资金分配 - 项目总建设投资预估2500万元 其中机电仪设备及安装总费用1500万元 [1] - 厂房投资500万元 土建费用300万元 其他未可预见费用200万元 [1]
石大胜华:拟设子公司投建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
证券时报网· 2025-09-04 13:21
公司投资布局 - 公司拟设立子公司东营胜华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1] - 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国宏与天水生物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拟在济宁邹城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1]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 胜华国宏认缴330万元并持股55% [1]
石大胜华(603026)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25-09-04 13:17
募集资金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60,804,000股,实际发行30,021,014股A股[11][12] - 每股认购价33.31元,募资999,999,976.34元,净额982,169,508.71元[12] - 募集资金2025年8月1日到位,采取专户存储制度[12] 项目投资计划 - 22万吨/年锂电材料项目预计投资124,277.31万元,拟投募资48,216.95万元[15][17] - 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预计投资61,123.63万元,拟投募资13,000.00万元[15] - 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预计投资35,640.52万元,拟投募资7,000.00万元[15]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募资30,000.00万元[15] 自筹资金与置换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自筹预投募投项目1,225,474,318.47元,拟置换682,169,508.71元[18] - 22万吨/年锂电材料项目自筹预投508,883,669.23元,置换482,169,508.71元[18] 发行费用情况 - 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1783.046763万元[20] - 截至2025年8月15日,已用自筹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623.586887万元[20] - 承销费(不含税)943.396204万元由募集资金支付[20] - 保荐费(不含税)377.358491万元已用自有资金支付[20] - 审计验资费(不含税)144.339623万元,已付47.169811万元[20] - 律师费(不含税)283.018868万元,已付188.679245万元[20] - 发行材料制作费等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未支付[20] 后续安排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经相关程序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