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潞安环能(601699)
icon
搜索文档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8-28 10:09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拟系统性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十余项公司治理制度 以符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 [1] - 1-7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18项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财务资助安排 - 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方式向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126,801,522.26元财务资助 期限一年 利率3.1% [3] - 其中向上庄煤业提供113,143,900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向后堡煤业提供13,657,622.26元用于支付工程款项 [3] - 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5][6]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上庄煤业注册资本70,020,000元 公司持股60% 其他股东杨富民持股17.8%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8] - 后堡煤业注册资本120,000,000元 公司持股60% 其他股东贺永红持股40% [8][10] - 两家子公司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 后堡煤业其他股东提供担保 [8][10][11] 财务资助风险管控 - 公司对财务资助对象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 能够实施有效的业务和资金风险管控 [10] - 上庄煤业因生产条件复杂和煤炭市场下行面临资金周转困难 后堡煤业资源开发近末期且正在申办后续资源 [10] - 公司将推动子公司扭亏减亏 开展降本增效和资源争取 加强资金管控保障资金安全 [12] 财务资助总体情况 - 本次资助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2,878,805,400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7% [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4] 矿井关停事项 - 公司拟关停控股子公司隰东煤业矿井 该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年 因资源枯竭按政策实施关停 [17][18] - 隰东煤业注册资本200,000,000元 公司持股80% 于2015年6月30日竣工投产 [20] 关停原因分析 - 矿井保有资源可采储量约311万吨 实际年产量不足30万吨 受资源赋存条件制约 [20] - 资源分散、煤层较薄、空巷及采空区分布较多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较大突水风险 [20] - 剩余资源开采面临重大经济技术瓶颈与安全风险 不具备开采经济性条件 [21] 关停影响评估 - 隰东煤业持续亏损 关停可减少公司亏损源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 [22] - 公司总体产能将缩减60万吨/年 已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2] - 关停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重大影响 [22]
潞安环能(601699):量增本减成果显著,资源扩充保障长期发展
信达证券· 2025-08-28 07:31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4] 核心观点 - 公司通过产量增长和成本降低部分对冲煤价下滑影响 2025年上半年原煤产量2863万吨 商品煤销量2525万吨 同比显著回升 其中混煤产量1279万吨 销量1261万吨 喷吹煤产量1098万吨 销量1083万吨 [5] - 资源扩张战略保障长期发展 已取得上马区块探矿权 增加煤炭资源量8亿多吨 现有18座生产矿井 先进产能4970万吨/年 单井规模平均300万吨/年 在建及规划矿井合计产能约850万吨/年 [5] - 高分红比例彰显投资价值 2024年现金分红比率50% 金额12.26亿元 按4月28日市值计算股息率约3.7% 2025年8月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现金分红榜单 [5] - 财务结构稳健 截至2025年中报货币资金123亿元 带息负债47亿元 有息债务现金覆盖率265% [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0.69亿元 同比下降20.31% 归母净利润13.48亿元 同比下降39.44% 扣非净利润11.47亿元 同比下降49.00% [1] - 第二季度单季营业收入71.01亿元 同比下降21.05% 环比上升1.92% 归母净利润6.91亿元 同比下降26.39% 环比上升5.10% [2] - 商品煤综合售价从去年同期683元/吨降至516元/吨 同比下降约24% 吨煤销售成本从371元/吨降至318元/吨 同比下降约14% 煤炭业务毛利率从45.6%降至38.4% [5] - 预测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78亿/26.95亿/29.64亿元 EPS分别为0.76/0.90/0.99元/股 对应PE分别为17.11/14.47/13.15倍 [7][8] 业务结构 - 喷吹煤业务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上半年喷吹煤产量1098万吨 销量1083万吨 [5] - 商品煤销售收入1,303,647万元 销售成本802,706万元 销售毛利500,941万元 [5] - 资产负债率39.40% 较2024年下降0.85个百分点 [1] 发展前景 - 通过资源扩充、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措施提升发展后劲 适时推动控股股东煤炭资产注入 [5] - 在建及规划矿井包括忻峪煤业、元丰矿业、静安煤业、上马矿井等 产能持续提升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 [5]
潞安环能(601699):2025年半年报点评:25Q2业绩环比增长,成本下降保障利润空间
民生证券· 2025-08-28 07:21
投资评级 - 上调至"推荐"评级 [3] 核心观点 - 25Q2业绩环比提升 归母净利润6.91亿元 环比增长5.1% 主要受益于确认焦化产能转让收益2.04亿元 [1] - 喷吹煤占比提升至42.89% 同比增加4.76个百分点 产品结构优化 [2] - 吨煤成本显著下降 25H1吨煤成本317.9元/吨 同比下降14.41% 25Q2吨煤成本298.12元/吨 同比下降18.43% 环比下降12.37% [2] - 关停枯竭产能隰东煤业(60万吨/年) 减少亏损源 优化资源配置 [3]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69/59.76/66.22亿元 对应EPS为1.22/2.00/2.21元/股 [3] - 当前估值具吸引力 对应2025年8月27日收盘价PE为10/7/6倍 [3][4] 财务表现 - 25H1营业收入140.69亿元 同比下降20.31% 归母净利润13.48亿元 同比下降39.44% [1] - 25Q2原煤产量1506万吨 同比增长4.37% 环比增长10.98% 商品煤销量1338万吨 同比增长5.02% 环比增长12.72% [2] - 吨煤售价承压 25H1吨煤综合售价516.2元/吨 同比下降24.43% 25Q2吨煤售价492.72元/吨 同比下降27.25% 环比下降9.23% [2] - 盈利能力改善 预计毛利率从2024年36.94%提升至2027年49.01% 净利润率从6.83%提升至14.83% [9][10] - 资产质量优化 资产负债率从2024年40.24%降至2027年35.13% 流动比率从0.92提升至1.63 [9][10] 运营数据 - 25H1原煤产量2863万吨 同比增长3.47% 其中混煤产量1279万吨 同比下降7.12% 喷吹煤产量1098万吨 同比增长13.2% [2] - 商品煤销量2525万吨 同比增长2.85% 其中喷吹煤销量1083万吨 同比增长15.71% 混煤销量1261万吨 同比下降8.95% [2] - 经营效率提升 存货周转天数从2024年15.94天降至2027年10.72天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保持30-33天水平 [9][10] 盈利预测 - 预计2025-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79.19/428.50/446.46亿元 同比增长5.77%/13.00%/4.19% [4][9][10] - 预计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62.01%/50.58%/10.81% [4][9][10] - ROE显著改善 从2024年5.30%提升至2027年11.68% [9][10] - 每股指标提升 每股经营现金流从1.66元增至3.63元 每股股利从0.41元增至1.11元 [9][10]
潞安环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3.48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7 22:5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40.69亿元 同比减少20.3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3.48亿元 同比减少39.44% [1] - 基本每股收益0.45元 同比减少39.19% [1]
潞安环能: 潞安环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1] - 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清主持,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已提前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2] 关联交易业务 - 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2] -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综合授信业务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38号公告 [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董事会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7]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准则》《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8]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并更名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8] 信息披露与财务资助 - 董事会全票通过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9] - 董事会全票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已提前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10] 子公司运营调整 - 董事会全票通过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关停的议案,该议案已提前经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 董事会全票通过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焦化产能指标的议案,该议案已提前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43号公告 [10][11]
潞安环能: 潞安环能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 - 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 实际出席7名 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印主持[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规则要求[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1][2] - 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1] - 未发现报告编制及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1] 集团财务公司业务风险 - 监事会全票通过在潞安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2] - 具体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监事会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39号公告[2] - 此项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等配套调整[2]
潞安环能: 潞安环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5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5][6] - 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从"长治市高新开发区城北东街65号"变更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海森东街50号"[5][10]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东需提前半小时到场并提供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等材料[1]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且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2]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重复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为强调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7] - 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规定党组织机构设置和经费纳入公司管理[8] - 公司股份总数确定为299,140.92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参会表决、质询建议及股份转让等权利[22]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凭证[24] - 股东需遵守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等义务[26] 会议召开与提案机制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要求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35]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及网络投票程序等要素[37]
潞安环能: 潞安环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5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1][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1] 审议议案内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唯一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议案[2] - 议案已于2025年8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等媒体披露[2] 投票参与规则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为vote.sseinfo.com 首次使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3]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1]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 通过任一账户投票即视为全部账户投出相同意见[3][4] 股权登记及参会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会议 股份类别为601699潞安环能[4]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8:30-11:30及14:30-17:30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预登记[4][5] - 参会需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办理签到入场[4]
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规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1] 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公司法》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债务融资工具范围 - 包括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票据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1]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负责组织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接受投资者问询 维护投资者关系 [2]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经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遵循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原则 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 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 平实 明确 不得使用祝贺性 广告性 恭维性或诋毁性词句 文件采用中文文本 [4] -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发布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应披露变更公告和变更后文件 保留原文件不得更改或替换 [4] 发行前披露文件要求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需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募集说明书 信用评级报告 受托管理协议 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4] - 首期发行至少于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 后续发行至少于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公布 非首次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至少于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公布 [4] 发行结果与兑付披露 - 最迟于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公告实际发行规模 价格 期限等信息 [5] - 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本金兑付 付息事项 [5]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 包含企业主要情况 审计报告 经审计财务报表等 [5] - 半年度报告于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 [5] - 季度财务报表于会计年度前3个月 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 第一季度报表披露不早于上年度年报 [5] - 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企业需同时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6] 重大事项披露范围 - 包括公司名称变更 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 变更审计机构 受托管理人或评级机构 1/3以上董事 董事长 总经理变动等25类情形 [7] - 重大事项出现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 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 签署协议 董事高管知悉事项发生等情形 [8] - 已披露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情况及可能影响 [9]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 [13] - 总部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子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披露资料提供负责人 对基础资料负直接责任 [13]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对外披露 审核信息披露文件 董事会办事机构协助收集汇总重大事项 [13]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组织编制发行文件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报告 各部门起草文件后经董事会办事机构审阅 分管领导审核 董事长审签 必要时报董事会审议 [16] - 披露程序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核对资料 董事会办事机构制作文件 分管领导审批报董事长批示 必要时提请董事会审议 [16] 文件保存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时签署文件由董事会办事机构保存完整书面记录 [16] - 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及公告由董事会办事机构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6] 内控监督机制 - 建立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 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建立执行情况 [17]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 [17]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 董事会需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17] 信息保密措施 - 内部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管等9类人员 [17][18] - 董事高管及其他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8] - 加强对筹划阶段重大事件及未公开信息保密工作 采取保密措施缩小知情人员范围 [18] - 内部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部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债券交易价格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 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19] - 董事会办事机构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建立保管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内容等 [19] - 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实行预约制度 公司统筹安排专人陪同接待 记录沟通内容 [19] - 通过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 [19] 责任追究机制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负责 [20] - 信息披露事务中失职造成披露不及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按公司规定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20] - 顾问 中介机构工作人员 关联人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20]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时 及时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及实施情况 违反制度人员给予内部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 修改和解释 [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1]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1]
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旨在加强内部信息报告管理 规范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行为 确保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 - 办法明确重大信息的定义 即尚未公开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人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信息 [1] - 办法规定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范围 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 子公司 参股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其他可能知悉公司重大信息的人员 [1] 报告义务人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事机构报告信息 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在重大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 报告义务人负有严格保密义务 需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 [2]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报告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计划 个人基本信息变化 关联企业情况 以及影响履职资格和能力的情形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内容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报告持有公司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的变化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 [3] - 需报告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 冻结 司法标记 司法拍卖 托管 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情形 [3] - 需报告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 债务重组 关联人或关联关系形成及变动 经营状况恶化进入破产或解散程序等情形 [3] - 需报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有关的传闻 受到刑事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 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 [3][4] 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报告内容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需报告拟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以及达到特定标准的交易事项 包括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或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或交易产生的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或交易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 - 需报告关联事项 包括关联人的相关情况和关联交易事项 [5] - 需报告诉讼和仲裁事项 特别是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 仲裁事项 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 [5] - 需报告重大变更事项 如公司名称 章程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变更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对公司资产 负债 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公司发行新股或其他证券等境内外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以及收到相应的审核意见等 [6] - 需报告环境信息事项 如因环境问题被责令整改 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被有关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决定限期治理或停产 搬迁 关闭 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 扣押 冻结或被抵押 质押 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违规被调查 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以及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事件 [7] - 需报告安全生产事项和重大风险事项 如公司发生重大亏损 重大债务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 重大损失 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 可能对公司资产 负债 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受到刑事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 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或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7] - 需报告其他重大事项 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或失去相关资质证书 网络传闻等其他社会舆论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或衍生品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7] 参股公司及股东报告要求 - 公司各参股公司需参照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报告规定 对重大诉讼 仲裁 环保安全 风险损失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造成影响的重大事项予以报送 [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报告事项的发生或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需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 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报告程序及时限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信息发生或拟发生的当日内 将经责任人核对并签字的《重大信息事项报告单》报送公司董事会办事机构 若事项紧急 需在第一时间以电话 电子邮件或其他最快捷方式通知董事会办事机构 并持续跟进事件进展情况 [8]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履行重大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部门 本单位应报告的重大信息的收集 整理及相关文件的准备 草拟工作 并向公司董事会办事机构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8]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需指定专人为重大信息联络人 并将联络人姓名 联系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办事机构报备 [8] - 公司派至各参股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为参股公司重大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需督促参股公司严格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8] 信息处理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办事机构在收到相关信息后 需经过梳理汇总 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9] - 董事会秘书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如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需立即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 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对于非必要披露信息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事机构需根据实际情况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时与监管部门 投资者进行说明与沟通 [10]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事机构有权向报告义务人了解报告信息的详细情况 报告义务人需及时 如实说明 [10] 责任追究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的 需追究第一责任人 联络人及其他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的责任 如导致信息披露违规 由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承担责任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可给予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处分 包括但不限于批评 警告 罚款直至解除职务 并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 - 同一重大信息涉及多个责任人的 其首要责任人为其职责范围内应当于第一时间获悉该重大信息的责任人 [10] - 公司各对口职能部门负责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违规责任追究的调查 认定 并拟定处理意见 提交公司决定后执行 [10] 附则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 法规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冲突时 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执行 [11] -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制订并修改 [11]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