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6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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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为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防范内幕交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及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权 [1] - 董事会办事机构作为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分子公司及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1]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具体包括经营方针和范围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资产购买出售超过资产总额30%、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超过该资产30% [2] - 其他内幕信息包括订立重要合同、重大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或损失、生产经营外部条件重大变化、董事或总经理变动、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控制情况较大变化 [2] - 还包括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股权结构重要变化、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重大诉讼仲裁、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债券信用评级变化 [3]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也属内幕信息 [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可获取内幕信息人员、派驻参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 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内幕信息人员、收购人或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3]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也属知情人范围 [3] 登记备案及报告程序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按一事一记方式填写登记表,记录所有知情人名单 [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获悉信息时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并填写报送表,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董事会办事机构备案 [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需在备案时告知保密事项和责任,控制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 [4]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权益变动、要约收购、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事项时,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5] - 报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或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案股东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行政管理部门及经办人员、上述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其他直接或间接知悉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5] - 发生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真实准确完整记载各环节进展 [6]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重大变化时及时补充报送 [6] - 报送时需出具书面承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签署确认意见,档案材料及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7] 保密制度 - 各职能部门及单位在涉及内幕信息报告及传递时,需严格按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 [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需采取措施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8]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提供内幕信息前需确认已签署保密协议或负有保密义务 [8] - 经常从事内幕信息工作的部门或人员需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专用设备 [8]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擅自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或建议他人买卖 [8] - 对外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经董事长同意,必要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知情人需登记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备案 [9]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打听内幕信息,获悉后即成为知情人并受制度约束 [9] 责任追究 - 对于在公司任职的违规知情人,董事会可给予记过处分、降职降级降薪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与违法所得相等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 [10] - 对于其他违规知情人,董事会可报告监管机构通报主管单位要求处分、公开披露并谴责报告监管机构要求严厉处分、解除或不签订合约公开披露并谴责报告监管机构要求赔偿损失、解除或不签订合约公开披露并谴责报告监管机构要求赔偿损失并移送司法机关 [10] - 刻意隐瞒知情人身份导致信息泄露的,参照以上责任追究条款 [11]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冲突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执行 [11]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由董事会制订并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董事会秘书的定位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2] -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事机构,作为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2]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条件与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 [2] - 担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 - 具有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2]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推荐书、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董事会秘书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等资料 [2] 董事会秘书的解聘与离任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3] - 董事会秘书出现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时,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4] -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 [4] -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4] - 公司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5]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范围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等 [5] -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等 [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6] -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6] - 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7]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保障与权利 -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 [7] -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7] - 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7] -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7] - 董事会秘书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对外披露为止 [7] 证券事务代表的设置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8] -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其职责所负有的责任 [8] 董事会秘书的培训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8] - 董事会秘书被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应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8] 制度的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制定并修改 [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8]
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成员由3-5名董事组成且必须包括董事长 [3] - 对重大投资改造项目立项标准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2]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且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4][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并负责内外部审计监督 [6] - 成员中独立董事须过半数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6] - 每年需召开四次会议且每季度至少一次 [17] - 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具有否决权且可要求更正财务数据 [10][13] - 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职时主持股东会 [15][2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占成员多数且设独立董事召集人 [22][24]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 [24]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股东会批准而高管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2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且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独立董事占成员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30] - 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遴选与任职资格审核 [31] - 控股股东无充分理由不得否决提名委员会建议 [3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32]
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潞安环能 英文名称为Shanxi Lu'an Environmental Energy Dev Co Ltd [3] - 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9日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29666771H [3] - 公司于2006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0万股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海森东街50号 邮政编码046011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140.92万元 已发行股份总数299,140.92万股 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4] - 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为执行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6][12] 股份结构 - 公司发起人包括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42,019万股 郑州铁路局认购1,300万股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各认购650万股 [8][9]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且上市后一年内 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 [10]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原煤开采 煤炭洗选 煤焦冶炼 洁净煤技术开发与利用 煤层气开发 煤矸石砖制造等 [7] - 公司经营宗旨为践行"价值成就你我"企业核心价值观 以精益思想指导下的"算账"文化为统领 致力于打造现代卓越环保能源上市公司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 行使表决权 监督公司经营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2][13]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6]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修改公司章程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等 [36] - 对外担保事项中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 [20] - 财务资助事项中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 [2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董事应当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49][50][51]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并履行特别职权 [54][55][58] 关联交易与内部控制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 其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38]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17][18]
潞安环能(601699) - 潞安环能关于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公开转让产能指标的公告
2025-08-27 11:21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五阳弘峰焦化公司实施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弘峰焦化")实施清算注销。为进一步做好后续资产处置工作, 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综合评估研判,弘峰焦化拟将其持有的 25 万吨/ 年焦化产能指标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如下: 一、转让企业基本情况 弘峰焦化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 立于 2001 年 8 月,地处山西省襄垣县王桥镇东山底村,注册资本人民币 23,100 万元,股权结构: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9,795.3 万元,持股比例 85.694%;长治市鑫源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2,100 万元,持股比例 9.091%;山 西潞安广源工贸有限公司出资 1,204.7 万元,持股比例 5.215%。 二、转让标的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 ...
潞安环能(601699) - 潞安环能关于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5-08-27 11:2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 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的要求,山西潞安 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 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 2025 年 6 月末的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 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25 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长治监管分局颁发机构编码为 L0085H314040001 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07 年 8 月 7 日经长治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批准成立,2024 年 1 月 23 日,换发《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400235989941U。公司注册地址为山西 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 388 号颐龙湾综合楼 E1 栋东侧裙楼 1- 4 层。 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 资 ...
潞安环能(601699) - 潞安环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5-08-27 11: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 限公司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资助金额:126,801,522.26 元 资助期限:一年 资助利率:3.1% 审议程序: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126,801,522.26 元财务资助,其中: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庄煤业")113,143,900 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等,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 利率 3.1%;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堡煤业") 13,657,622.26 元,用于支付工程款项,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利率 ...
潞安环能(601699) - 潞安环能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2025-08-27 11:2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8 月 28 日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 行申请授信额度 15 亿元,期限为三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 求状况,具体办理后续相关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38 - 1 - ...
潞安环能(601699) - 潞安环能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关停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27 11:21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隰东煤业")矿井生产能 力为 60 万吨/年,矿井资源枯竭,按照相关政策拟实施关停。 一、隰东煤业矿井关停概述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煤矿"四个一批"实施方 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44 号)(即核增一批、核减一批、退出一批、新 增一批)的要求,公司以"积极优化产能结构、推动产能合理配置"为原则,按 照"矿井自查、部门研判、公司评估"的程序,结合公司实际,以及隰东煤业资 源现状,本着安全、有序、稳定和兼顾成本效益原则,拟对公司所属隰东煤业实 施关停,并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矿井关停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隰 ...
潞安环能(601699) - 潞安环能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纪要
2025-08-27 11:21
独董专字 2025 第 02 号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独立董事三人,实到独立董事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渊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经会议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核事前认可事项 1、事前认可"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 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山西路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纪要 经对公司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开展金融业务,以及《公司关于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并详 尽沟通,独立董事认为: 1、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 系。 2、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 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