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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6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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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06-18 09:46
业绩与分红 - 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推出10派1.19元分红预案[3] - 截至2025年5月底累计分红12.16亿元[3] -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3] - 制定2025 - 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3] 战略与技术 - 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1] - 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构建闭环生产[1] - 入选工信部“绿色工厂”,再生铝减碳技术获国际认证[2] 其他策略 - 2025年健全投资者沟通机制和渠道[5] - 明确“关键少数”职责与标准,健全选聘考核机制[7] - 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有不确定性[8]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8 09: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17日召开[2] - 630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414,954,202股,占33.3644%[2] - 董事、监事全出席,部分高管列席[2]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A股同意比例98.9132%[4]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A股同意比例97.0785%[4] 董事选举情况 - 刘杰、马星星、化新民当选董事,得票占比超93%[5] - 赵引贵当选独立董事,得票占比94.7814%[6] 合规情况 - 律师事务所认为大会召集等符合规定,结果有效[9]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8 09:4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6月7日发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6月17日召开[2] -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出席超半数[2] 人事任免 - 选举刘杰为董事长、马星星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3] - 聘任柴明科为总经理、雷鹏为董秘等多人,任期三年[3][4] 方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5]
明泰铝业(601677)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泰铝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8 09:45
会议信息 - 2025年5月30日公司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5月31日刊登通知[7]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10时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8] 参会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3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4,954,202股,占总股本33.3644%[9]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410,444,553股,占比98.9132%[1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02,831,416股,占比97.0785%[1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02,622,466股,占比97.0282%[1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402,564,216股,占比97.0141%[18] 董事选举 - 刘杰、马星星、化新民等多人当选董事或独立董事[22][23][24][25][26][29][30][31]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5-06-09 12: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 - 截止6月1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股东可参会[3] 议案内容 - 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6] - 修订部分管理制度,将“监事会”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10] -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5人,候选人刘杰等[3][4] -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人,候选人赵引贵等[4] 任期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6月17日届满[13][16]
明泰铝业(601677):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单吨净利润同比增加
新浪财经· 2025-05-31 00:27
财务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21亿元,同比增长22.23%,扣非归母净利润14.46亿元,同比增长37.74% [1]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1.24亿元,同比增长13.07%,扣非归母净利润3.79亿元,同比增长41.73% [1] - 2024年销售净利率5.42%,同比提升0.32pct,2025年一季度销售净利率5.41%,同比提升0.36pct [4] 业务运营 - 2024年铝板带箔销量146.72万吨,同比增长18.81%,单吨净利润1191.71元/吨,同比提升100.54元/吨 [2] - 2025年一季度铝板带箔销量37.85万吨,同比增长10.03%,单吨净利润1161.56元/吨,同比提升109.29元/吨 [2] - 铝板带箔产量占全国10%,行业龙头地位稳固 [2] 成本与现金流 - 2024年期间费用率2.34%,同比下降2.78pct,其中研发费用率1.38%,同比下降2.72pct [3] - 2025年一季度期间费用率1.93%,同比下降4.59pct [3] - 2024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6.63亿元,2025年一季度14.13亿元,同比由负转正 [3] 产品结构优化 - 新能源电池软包铝箔、汽车轻量化用铝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约5% [4] - 产品覆盖新能源、电子家电、汽车等高端领域,利润率持续提升 [4] 再生铝发展 - 拥有再生铝保级应用产能100余万吨,10余种产品获SGS碳足迹认证 [5] - 再生铝能耗仅为电解铝的3%-5%,每吨可节省3-4吨标准煤 [5] - 成立再生铝国际采购部,扩大废铝来源,加工工艺领先 [5] 行业政策 - 2024年12月取消铝材出口退税政策未对公司产生显著影响 [2] - 国务院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降低铝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5]
明泰铝业: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30 09: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enan Mingtai Aluminum Industrial Co Ltd,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开发区,邮政编码450001 [4] - 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31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81170508042W [2] - 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1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截至章程发布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24亿元,总股本1.24亿股,每股面值1元 [6][7] 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3150万元,后经增资扩股至1.24亿元 [6][7] - 主要发起人包括马廷义(持股33.62%)、马廷耀(14.08%)、雷敬国(12.5%)等自然人股东,均以净资产出资 [6] - 2009年引入机构投资者包括上海恒锐创业投资、郑州百瑞创新资本等,新增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 [7][8]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7] 公司治理架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9名成员含1名职工董事)和经理层 [106][107] - 董事长或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选 [8]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8]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1]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主营业务涵盖铝板带箔、空调箔、电池箔、电子铝箔、铜板等产品的制造及进出口 [13] - 经营宗旨为"科学管理、提高品质、创造价值、服务社会" [12] 重要治理规则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78]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 [42]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控股股东持股30%以上时必须采用 [83] - 禁止公司为股份购买方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10% [20] 股份变动与回购 - 股份增加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定向发行、送红股、公积金转增等 [21]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合并、股权激励等六类,回购后需按规定期限转让或注销 [23][25] - 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公司股份,特殊情况需在1年内消除 [26]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 - 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1]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 [79] - 允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主体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 [80] 董事义务与责任 - 董事需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禁止利益输送、同业竞争等行为 [98][99] - 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视为失职 [100] - 董事离职后保密义务持续有效,其他忠实义务一般延续1年 [102] 公司章程效力 - 章程对股东、董事、高管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作为诉讼依据 [10] - 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或其他股东,公司也可起诉股东或高管 [10]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30 09:2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监管指引[1] - 董事会需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档案需经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书面确认[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3]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价格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债务违约、股权结构变动等24类情形[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10类主体,涵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 - 公司需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方式等内容,建立档案并要求知情人确认[7] - 股东、收购方、中介机构等需分阶段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最终版本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送达公司[8]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9]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严守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市场,内幕信息发生部门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14] - 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发送提示函等方式强化保密义务,禁止向外部提供未公开财务信息[16] - 若内幕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需立即披露[11] 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限制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非法获取者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及业绩预告前10日内禁止买卖股票[18][19] - 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禁止交易,买卖前需咨询董事会秘书并申报变动详情[20][21][22] 责任处罚与附则 - 违规泄露内幕信息者将视情节受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外部机构违规将提请监管部门处理[23][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7][28]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 - 档案需按一事一记原则填写,包含知情人姓名、身份证号、知悉时间地点、信息内容及所处阶段等字段[14][15]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30 09:2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则 - 制定本细则的目的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依据包括《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遵守公司章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任职资格要求包括: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必备工作经验、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违反《公司法》第178条、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任职、近3年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 [3]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 -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涵盖:对外发布信息、制定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重大信息保密、内幕知情人登记、媒体监测与澄清 [3] - 公司治理建设职责包括:筹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健全内控制度、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推动激励约束机制及社会责任 [4]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要求完善沟通与服务机制,股权管理职责包括股东资料保管、限售股事项处理及督促遵守股份买卖规定 [4] - 其他职责涉及协助制定资本市场战略、组织规范运作培训、提示董事及高管勤勉义务、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职责 [4][5] 董事会秘书任免及工作细则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且可连任,兼任董事时不得以双重身份决策 [5] - 聘任前需向交易所备案材料(推荐书、学历证明等),交易所5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方可聘任 [5][6]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下(如任职禁止情形、连续3个月无法履职、重大工作失误等)必须1个月内解聘 [6] - 离任需承诺保密并接受审计委员会审查,空缺期间由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时空缺由董事长代行 [6][7] 工作保障及细则修改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条件,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合及经费保障 [7] - 细则修改触发条件包括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变更或董事会决议,修改需经董事会批准 [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属董事会 [9]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30 09: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程序、投资者诉求处理、风险挑战等[4]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依法披露)、平等性(中小投资者便利)、主动性(及时回应)、诚实守信(规范运作)[2][4]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控股股东及高管需提供支持[3] - 公司设立专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配备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的专业人员[5][7] - 部门职责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渠道维护、股东权利保障、投资者统计分析等[8]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禁止行为包括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股价预测承诺、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等[6] - 活动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会议、股东大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需确保参与便利性[6][11]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业绩说明会需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董及董秘出席[10][22] 信息披露与媒体管理 -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得替代法定披露或与公告冲突,错误信息需及时更正[17] - 媒体宣传与报道需明确区分,禁止有偿影响报道独立性,必要时公司需主动回应[18] - 调研活动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或利用信息交易,研究报告需公司核查[12][28] 档案管理与制度更新 - 投资者活动记录需包含参与人员、问答内容、重大信息说明等,档案保存至少三年[13][30][32]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4][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