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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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0:24
本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2023年9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5] - 2023年10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6] - 2023年11月1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9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2024年9月24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1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7] - 2025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9]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止 [9] -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获授权益数量的50% [9] - 公司未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未按规分红等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 [10] - 以2021-2022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3-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累计达69.88%,超过65%的考核目标 [11][12]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12]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良,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13]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为64人 [13] -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25万股 [13] -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8% [13] -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25万股 [13]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50% [13]
四方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0:24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因激励对象离职及权益分派调整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12][13] 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2023年9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4] - 2023年10月16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议案[7][8] - 2023年11月1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9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9] - 2024年9月24日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登记1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10] - 2025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议案[11][12] 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500股[12]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72元 回购价格由6.99元/股调整为6.27元/股[13] - 回购支付总金额373065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3] 解除限售进展 - 2024年10月30日董事会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11]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确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12]
四方股份: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0:24
公司激励计划批准与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6]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和持续发展 [6] -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激励计划及相关授权议案 [7] - 监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未收到异议 确认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 -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 - 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90万股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10]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因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分三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4年1月25日董事会决议回购25000股 2024年4月25日决议回购60000股并调整回购价格为6.99元/股 2024年8月27日决议回购30000股 [10] - 2025年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拟回购注销59500股限制性股票 [12] -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回购价格由6.99元/股调整为6.27元/股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触发价格调整 [13] - 本次回购资金373065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13] 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9月23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50% [17]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206305.37元 2024年为715587644.14元 以2021-2022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 2023-2024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达69.88% 高于65%的考核目标 [19] - 6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均为优/良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20] - 公司于2025年8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议案 [21]
四方股份(601126.SH)上半年净利润4.76亿元,同比增长12.41%
格隆汇APP· 2025-08-29 10:05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20亿元,同比增长15.62% [1] - 归母净利润4.76亿元,同比增长12.41%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4.60亿元,同比增长12.68% [1]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4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 四方大厦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 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谢会生先 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08-29 10:03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9,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 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关于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8-29 10:03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4 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66.25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 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启 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6.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 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 ...
四方股份(601126)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29 10:0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8 月 1 / 10 | 二、声明 | 4 | | --- | ---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9 | |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四方股份、本公司、公 | 指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上市公司 | | | |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问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 | 指 | 计划 | | |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 ...
四方股份(601126)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29 10:02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8 月 | | | | | | 一、释义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四方股份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 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 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 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 事项对四方股份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四方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 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 ...
四方股份(601126)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0:02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以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以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股份"或"公司")委托,担任四方股份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