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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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601126)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6 08:16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9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1] - 2023年9月19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12] - 2023年11月14日授予登记19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15]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多次回购注销离职对象限制性股票[15][16][19][20] - 本次回购注销14,000股,价格6.27元/股,支付87,780元[21][22] - 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已获必要批准,尚需办手续[22][23][24]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 导工作。 保荐机构应当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 续披露使用情况。 第八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 司管理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和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1、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 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26 08:16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首席财务官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对总裁负责。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等经理层人员工作行为,保障总裁等经 理层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经理层包括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其他经理层人 员。 第 1 页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经理层的任免 第五条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投资的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建子公司、参股公司; 向子公司、参股公司追加投资或增加注册资本;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 并或进行股权收购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 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1 页 第七条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财务年报前,首席财务官至少应安排一次独立 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见面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初步审计意见,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 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财务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 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独立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离任、任期内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 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 情况,并说明原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公司董事会秘书 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规范、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 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根据股东 会批准的标准领取工作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水平相匹配,同时与所在行业、 地区市场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职责任大小、个人业 绩贡献相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本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相关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部门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 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