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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杭 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人,设董事会秘书 1 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会选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 ...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28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条件[4] - 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会议等多项职责[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任新秘书[13] - 解聘需有充足理由,被解聘或辞任应向交易所报告[14] 信息报送与聘任流程 -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拟聘任资料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3] - 交易所五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聘任[13] 空缺处理 - 空缺时董事会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15] - 董事或高管代行需公告并尽快确定人选[16] - 指定代行人选前由董事长代行[1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16] - 董事长代行后6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16]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 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目标 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 ...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 事会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 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和报告工作,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 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 ...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09:28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部 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要求,进 一步改善和优化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 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本项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以下统称"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 ...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 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7 09: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理财交易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公司的委托理财管 理。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等要求执行。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前须向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提交申请,并根据本制度要求报经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原则 ...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27 09: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计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 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 统一管理。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28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负责人[2] - 股东会决议、定期报告等属内幕信息[6] 备案要求 - 特定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备案[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3个工作日内交登记表备案[12] 其他规定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8]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