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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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12 11:04
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不超过1.5亿元[2] - 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11] - 增持完成后西藏泓杉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11] 增持数据 - 1月20日至9月12日累计成交金额1.5亿余元,成交30571711股[2] - 增持前西藏泓杉持股21.7421%,后增至28.0949%[2] - 增持前持股104631211股,后增至135202922股[8] - 9月5日增持1954710股,变动0.4062%[9] - 9月12日增持533800股,变动0.1109%[14] - 两次合计增持2488510股,变动0.5171%[14] - 权益变动前持股132714412股,比例27.5778%,后持股135202922股,比例28.0949%[10]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实施,2024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订[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74]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75] 子公司定义与管理 - 子公司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 - 子公司实行副总经理负责制,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 - 2名监事[10][12] 子公司规划与决策 - 子公司发展规划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经意见征询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18] - 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等上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经意见征询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19] - 子公司出现重大异常需关、停、并、转等,上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经意见征询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 子公司人事管理 - 子公司每年12月31日前报次年人员编制预算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22] - 子公司除总经理外高级管理人员招聘需求计划由子公司主导、人力资源部协同推进[25] - 子公司薪酬福利制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确认后执行[26] - 子公司需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并报公司审核[29] 子公司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实行垂直管理,财务部门对公司财务部直接负责[33] - 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上报公司,公司确定筹资规模和方式[36] - 子公司应按规定向公司分红,会计年度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拟定报告,审批后一个月内实施[40] 子公司经营管理 - 子公司应于1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43] - 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金额超过净资产10%需审批[45] - 子公司重大资产采购金额超过净资产10%需审批[45] - 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外投资,由公司统一规划[49] - 子公司设立、增资、减资需经公司投资论证和相关审批[49] - 子公司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复印件报公司备案[50] - 子公司对外交易事项金额依规定权限经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超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51][52]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随意泄露内幕信息[54]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会议通知和议题需提前三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决议及文件[57] - 子公司单笔获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含)以上且超100万元,或达到净资产的10%(含)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额外收益需报告[59] 子公司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61] -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审计,子公司应配合并对资料负责[62] 子公司绩效考核 - 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与公司签经营目标责任书,管理层年度绩效考核依目标达成情况由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考核[63] - 连续两年未达经营目标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等处罚[65] 子公司法务管理 - 子公司需审核的合同等事务可报公司法律合规部协助,对外签合同原则上经线上审批后用印[67] - 子公司涉及重大法律事项应及时报送公司法律合规部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67] 子公司会议管理 - 子公司按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需相关人员签字[69] - 子公司重大会议需公司相关机构批准的,代表依决策结果表决或发表意见[69] 子公司文件与印章管理 - 子公司按《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文件管理制度,重要文件按规定期限保管[70] - 子公司按《印章管理制度》制定印章管理办法,章证照材料由公司专职人员统一保管[70] 子公司宣传管理 - 子公司对外使用公司介绍需书面报备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70] - 子公司第三方宣传账号相关事宜需邮件报总经理审批并报备综合办公室[70] - 子公司第三方宣传账号发布内容需经审核和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不可改动,改动需重新审批[70][71] 其他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73]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文号DHGF - 1J - HB - 029,2025年9月12日第一次修订[2] 涉密信息披露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8] 披露处理流程 - 分子公司处理特定信息需填审批表,经多层审核[10] - 相关人员签保密承诺函并提交董秘办[10] 信息登记保管 - 董秘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管不少于十年[13]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方式、信息类型等[10] 材料报送要求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上交所[12]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600257,证券简称为大湖股份[3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文号为DHGF - 1J - HB - 028,版次为A.1,实施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2]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及个人、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8] 沟通与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10]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1]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新媒体平台及地址[11]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12]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3] 投资者说明会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情形[15]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董秘为具体负责人[16]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7]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0]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1] 其他工作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指派专人回复投资者咨询等[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多项职责[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5] 制度权限 - 制度解释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调研承诺 - 调研等来访人员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多项内容[31]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为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披露义务主体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占5%以上的大股东负有信息披露义务[7] - 持股5%以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须通报并履行披露义务[28] 审核与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3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0]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临时报告 - 公司需披露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通知决议、重大交易等重大事件[12]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需公告通知股东[14]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5] 责任主体 - 董事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8] - 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2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22]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23] - 总部各部门等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报告信息[26]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信息披露程序为信息提供者起草核对,董秘办审核制作文稿并复核[30] 定期报告编制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初稿,经审核修订成稿[31] 定期报告批准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批准定期报告,董高监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1] 临时报告披露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报告信息,其组织临时报告披露工作[32][33] - 临时报告根据情况由董事会秘书等审批,必要时董事长召集临时董事会审议[33] 错误信息处理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并内部追责[34] 暂缓与豁免披露 - 信息不确定等情况可暂缓披露,属机密等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34]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证券事务代表处理具体事务[36] 违规处理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组织检查,处分结果5个工作日报上交所备案[41] 及时定义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3]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6] -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相关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联络与披露工作[13][15] 人员管理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制度修订 - 细则于2007年首次发布,2024、2025年分别修订[2] 会议安排 - 定期召开季度经营会议,每季度初召开[20] 业务流程 - 项目投资遵循立项等程序,实行全面财务预算管理[22][23] 人员选拔 - 选拔管理人员除董事会聘任外,通过经理层提名等[24] 报告规定 - 总经理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负责真实性[26]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30]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制度文号为DHGF - 1J - HB - 023,版次A.1,发文及实施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需履行报告义务[9] 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单笔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报告[11] 需关注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6] 股东提议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议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6]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通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9]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分析判断,对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提出预案,对需会议审议事项发临时会议通知[19] - 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9] 报告内容 - 报告义务人需报告已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情况[20][21]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事项相关资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21][25] 责任与处分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对信息真实性等负责,未及时上报将受处分[24]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意见[1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3] - 督促整改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并内部追责[13]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13]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提起诉讼[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定期召开一次会议[17] - 定期会议会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1]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实施细则修订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1年3月26日首次发布,2023年11月17日第一次修订,2025年9月12日第二次修订[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主任委员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人数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补足,未补足前暂停职权[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所作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等规定执行[15]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制度信息 - 制度文号为DHGF - 1J - HB - 027,版次为A.1,发文与实施日期均为2025年9月12日[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10]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3]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5]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6] - 高比例送转股份等影响股价事项及时报送档案[16]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审计委员会监督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 档案保存与责任追究 - 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7]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2个工作日内备案并公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