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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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内审制度时间与人员 - 制度首次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2] - 内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8] 内审工作汇报与实施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一年度结束后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离任审计、临时性审计等需提前三天报分管领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5] - 内部审计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审计实施五日前送达[15] 审计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16]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做出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6] 审计档案与资料保存 - 内审部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进行审计档案归档[20]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21] 内部控制评价与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8] - 内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9]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2] 业绩快报与信息披露审计 - 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由内审部对其进行审计[23] - 内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时关注制度制定、信息范围及流程等内容[24] 子公司管理控制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包括建立控制制度等多方面[25] - 公司对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比照控股子公司要求安排[26]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包括董事会声明和评价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28]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并形成评价报告,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9]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上交所另有规定除外[29]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9]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应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30]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0] 内审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32] - 对认真履职的内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的内审人员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32] - 审计人员违反制度,董事会责令限期纠正并给予处分或处罚[32] - 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违规,公司按规定追究责任[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通知[11][14] - 满足股东、董事联名、独立董事提议等条件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1][12][14]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撤换[20]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临时会议可通讯或书面传签[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3]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事项另有要求[23]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8][30]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担保制度 - 制度2021年3月26日首次发布,2025年9月12日第一次修订,9月29日实施[2] 审批规定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十二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十二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股东会审批,关联方不参与表决[7]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授权与监控 - 除特定情形,对外担保授权董事会审批[7] - 担保有效期内监控担保事项,及时报告并降低损失[9]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1:0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19] 决议相关规定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优先股股东出席并分类表决,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参与[2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0]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2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若仅有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则除外[2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27] - 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以外”“低于”不含本数[27]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12 11:01
人事变动 - 2025年9月12日郭志强辞任非独立董事等职务[1] - 同日郭志强被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2] - 同日郭志强出任战略、审计、提名委员会委员[3] 个人履历 - 郭志强1976年2月出生,有相关财务和品酒资质[6] - 曾在多家公司任职财务相关岗位[6] - 2023年7月至2025年9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6]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12 11: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9月29日召开[2] - 现场会议9月29日14点30分在湖南常德召开[2] - 网络投票9月29日进行,有不同时段规定[3]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会审议6项议案,9月13日已披露[4]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5] 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4日[8]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28日9:00至16:00[8] 登记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在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有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编[8][9]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11]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12 11:0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3] 公司章程修订 - 明确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4] - 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4] -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股份总数为481,237,188股,均为普通股[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股东权利与程序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6]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期限为60日,1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7][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及可撤销情形规定[7]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职务[18] - 董事会成员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18] - 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成员构成及会议规定[2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 董事会提交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29]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31] -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2]
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2 11:00
会议信息 - 大湖水殖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1]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9] 人事变动 - 董事郭志强于2025年9月12日辞任非独立董事等职务,同日被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3][4] 议案情况 - 《关于取消监事会等议案》等多个议案获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1][2][7][8][13][16][21]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议案》获全票通过[22][23] -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获全票通过[28]
大湖股份:9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10:57
公司治理动态 - 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 营业收入构成 - 2024年1至12月农业收入占比51.65%[1] - 其他行业收入占比37.1%[1] - 工业收入占比9.98%[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28%[1] 市值信息 - 当前市值为27亿元人民币[1]
大湖股份(600257.SH):控股股东西藏泓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格隆汇APP· 2025-09-12 10:55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 控股股东西藏泓杉在2025年1月20日至9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057.17万股 [1] - 累计增持金额达1.5亿元 其中超额部分为增持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1] - 增持计划实施已完成 实际增持金额与计划上限1.5亿元完全一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