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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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以执法“利剑”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中国环境报· 2025-12-17 01:32
12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 关情况。全省坚持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为牵 引,锚定执法"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和执法大练兵成效大幅跃升总目标,实现了重点领域执法精准突破、助 企服务质效双升、队伍能力显著增强、信访满意度全面提升的良好成效。 全省执法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省办理涉危废行政处罚案件26起,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5起,办理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案件132 起,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2起。"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刘中峰在发布会上介绍, 成功破获了"吉林市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暗管排放危险废物案""长春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 证明文件案""吉林省某热力有限公司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 的典型案件。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吉林省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任务,持续紧盯重点时 段、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统筹强化春季清河、夏季攻势、秋冬会战等日常执法监管任务落实,多发频发 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在机动车检验检测领 ...
如何避免信息化平台重复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可这么做
中国环境报· 2025-12-17 00:40
近日,长三角某市生态环境部门收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委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巡 察的反馈意见》,其中一条提到当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中存在信息化平台填报负担较重的问题。据统 计,当地6个涉企行政检查重点条线中,企业需填报的市县镇三级信息化平台多达87个。个别平台甚至 需要企业多部门多人每天填报,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影响。 多维评估,精准整合。笔者调研发现,部分信息化平台应用深度不够,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精"现 象。如某地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的任务,开发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平台,要 求辖区内所有企业每日填报申请上牌数量。但上牌任务完成后,企业仍需每日登录平台填报申请上牌数 量0。建议各地根据实际工作所需,从"用户数、业务属性、使用活跃度、数据重要性"等维度对平台进 行逐一评估,精准整合。对"建而不用"的平台进行停用,对"用而不精"的平台进行升级或者与其他相关 平台合并。 提高平台数据共享水平。各级涉企行政检查部门往往会根据自身需求建设信息平台,这些不同层级、不 同部门建设的平台需要企业填报的信息有些内容是完全相同的。如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多个平台需要企业 填写自行监测信息,但 ...
完善四个机制,推动新能源产业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
中国环境报· 2025-12-16 23:28
笔者认为,造成新能源产业发展乱象的原因,在于监管机制没有跟上行业的高速发展,各地激励政策集 中出台,而规范约束体系却存在短板。一是准入审核机制宽松,部分地区重审批速度轻实质核验。企业 无需落实电网接入方案、资金保障等核心条件即可获批,导致大量投机项目出现。二是动态监管机制缺 失,项目审批后缺乏全周期跟踪管理,对投资进度、股权变更等关键环节管控薄弱,给圈地占位倒卖指 标留下空间。三是规划协同机制不健全,新能源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建设规划衔接脱节,接网工 程滞后、消纳场景不足等问题导致项目难以落地。四是惩戒问责机制偏软,对违规企业处罚力度不够, 监管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追责,难以形成震慑效应。 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基础,"十五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总要求。笔者以为,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 机制,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新能源建设发展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遏制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乱象, 推动新能源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健全刚性准入机制。推行"并联审批+实质性审核"模式,将环评、用地、接网等手续同步办理、限时办 ...
美丽嘉定 绘就绿色发展新图景
中国环境报· 2025-12-16 01:16
核心观点 嘉定区作为上海市生态治理先行实践者,通过系统性布局与多维度创新,构建了涵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助企惠企、减污降碳协同、智慧执法、“无废城市”建设等领域的绿色发展体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11] 战略规划与治理体系 - 高位统筹生态治理格局,优化组建区生态文明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12] - 编制并实施《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嘉定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的行动方案》,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4]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将生态环保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12]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创新 - 2024年创新推出“赔偿资金定向项目化”模式,结合损害性质与地域生态特点,建成4个“生态损害赔偿基地”[4] - 安亭“公益之桥”探索基地构建“案件-赔偿-执行-修复-监督”闭环链条,建立与区检察院快速会商通道[4] - 华亭“碧水之源”共治基地将赔偿金用于污染河道水体净化、水生态重建和水环境维护[4] - 马陆“万物共生”宣教基地为“生态多样性展示+损害赔偿普法”综合性基地,赔偿金用于恢复本地珍稀动植物的生存环境[4] - 徐行“非遗之根”守护基地赔偿金定向用于保障传统工艺所需核心植物原料的生态安全,并拓展“修复+振兴”融合模式开发文创产品[4] 助企惠企与营商环境优化 - 印发《嘉定区生态环境领域聚焦提升企业感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梳理14项助企举措[6] - 重点推广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重点项目“告知承诺制”等政策,全区20%的生态环境审批项目实现“手续简化、时限压缩”[6] - 采埃孚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通过“两证合一”政策,节省近一半的环评与排污许可办理时间[6] 减污降碳协同与绿色转型 - 2023年11月印发《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构建覆盖工业、建筑、交通等七大重点领域的行动体系[7] - 推动“光伏+”工程,建成投用5座加氢站,拓展氢能在交通、工业领域的多元化应用[7] - 嘉定新城远香湖低碳发展实践区碳排放强度下降约16.8%[7] - 嘉定氢能港跻身国家首批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7] - 2022年以来,完成297项产业结构调整,创建4家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0家市级绿色工厂[20] - 依托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区内企业示范运营车辆数占全市78%[20] - 规模化推广光伏应用,新增装机容量40.75万千瓦、并网项目1335个,总量居全市前列[20] - “十四五”前四年,嘉定区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1.37%[21] 智慧执法与监管效能 - 将“检查码”与生态环境执法深度融合,实现“一码进门、一查清全”[8] - 今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2414次,现场检查频次降低30%,检查企业数同比减少9.4%,但问题发现率提升至39.1%[8] - 2025年以来,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水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2次,通过“一码整合多部门任务”压缩检查次数[8] - 在第三方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核查中,通过“检查码”整合十大类68项任务,单日完成全面核查[8] 污染防治攻坚与环境质量 - 持续开展“百日攻坚”等系列行动,累计排查点位12.7万余个,整改问题2.7万余个[15] - 2025年1月—11月,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85.8%,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7.5微克/立方米[16] - 完成39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16] - 3个国考断面、18个市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率连续两年达100%[19] - 推进130个排水单元雨污混接改造,实施30余公里河道综合整治[19] - 完成近2000公里河道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问题排污口3220个[19] - 重点建设用地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始终保持100%,完成34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9] “无废城市”建设与资源循环 - 打造“无废嘉年华”品牌,建设多元“无废场景”案例[7] - 构建“无废指数”评估体系监测街镇成效,发布《美丽嘉定,无废未来》蓝皮书[7] - 培育208个市、区级“无废细胞”[21] - 打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21] 生态空间拓展与生物多样性 - 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86平方米,森林覆盖率17.44%[22] - “十四五”以来,14座城市公园被正式录入上海市城市公园名录,新增7.3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2] - 新城绿环绿道西半环20.5公里基本贯通[22] - 累计种植绿肥作物22.93万亩,推广有机肥20余万吨[23] - 完成13786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95%[23] - 2024年启动生物多样性调查,共记录陆生生物1000余种、水生生物200余种,发现3个上海新记录物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物种20余种[23] - 浏岛栖息地实现豹猫种群有效保育,成为上海市唯一可稳定观测豹猫的生态保护区[23] 绿色低碳示范与基础设施 - 完成32家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和零碳示范申报[21] - 嘉悦社区微电网项目、“理想之地”超低能耗社区入选国家级示范[21] - 全区污水日处理规模达60万吨,城镇污水处理率99%,完成13.6公里污水主管新改建[22] - 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运,湿垃圾资源化处理二期项目即将建成[22]
屠宰生猪量有没有10万头?保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就得问到底
中国环境报· 2025-12-16 00:29
某市在排污许可证核查中发现,有3家屠宰企业分别于2024年—2025年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了排污许 可,申报年屠宰生猪量均低于10万头,并申请简化管理。经查,3家企业的环评批复屠宰量均小于10万 头,市生态环境局便依申请按照简化管理方式为上述3家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经对比农业农村部门 统计数据,上述3家屠宰企业2022年—2024年屠宰量均超过了10万头。根据相关规定,年屠宰生猪10万 头及以上的,应纳入重点管理。上述3家企业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降级申请排污许可,而市生态环境 局对企业申报的材料审查把关不到位,造成了排污单位被降级管理。 强化宣传引导。对屠宰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宣传,重点围绕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污染 物排放控制要求、监督检查机制及法律责任等关键条款进行解读。同时,结合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查处 的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深度剖析。通过政策宣讲、案例分析引导排污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履行生态环 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按证排污意识,落实按证排污的法律责任。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提供虚假数据进行申报,以期降低管理等级,逃避 监管;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提交排污许可证申报 ...
中华环保联合会:矢志20载,为全面绿色转型贡献环保社会组织力量
中国环境报· 2025-12-15 23:37
从2005年到2025年,中华环保联合会已走过20个春秋。作为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 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始终秉承"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理念,在环境权益维护、团结凝聚社会组 织、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环保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等领域深耕细作,架起政府、社会与企业间的沟通桥 梁,为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环境治理注入了坚实的社会力量。 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发展历程从一定维度展现了中国环保社会组织如何成长成熟,如何与国家生态文明建 设同频共振,共同书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时代答卷。我们构建了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 保社会组织协作网络,发布国内首份环保民间组织调查报告,连续举办17届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 会,率先提起全国首例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累计推动97起公益诉讼案件落地,30余份法律提案 与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积极参与60余次联合国系统环境议题的会议,获得14个重要的国际资质。作为 社会力量的代表之一,我们深深感到,环保社会组织以其专业性、灵活性和公信力,帮助政府拾遗补 阙,放大市场良性机制,聚集社会公益能量,激活公众内在动力,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替 代的角色,发挥着多元、动态 ...
河北省委书记倪岳峰赴唐山督导督察整改工作 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倒逼企业节能降耗转型升级
中国环境报· 2025-12-15 03:36
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岳峰日前到唐山市现场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 改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 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抓好问题整改,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 倪岳峰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 性,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动真碰硬推进整 改。要保持严的基调,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清单管理,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要深入 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优化产业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上综合施策,抓好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排查整治,强化区域治理协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 安全屏障。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协同推进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张铭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唐山市违规上马钢铁项目、新增钢铁产能,部分企业违法 ...
让保护者受益 让损害者担责——甘肃省生态补偿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
中国环境报· 2025-12-15 00:41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 从黄河流域建立的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到构建全过程生态环境损 害赔偿制度,甘肃始终将"受益"与"担责"的逻辑贯穿于生态保护各环节。设 立生态补偿资金,让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者受益,实现了从"要我保护"到"我要 保护"的转变。同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责任,明确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依法督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通过制度双 向发力,不仅让脆弱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机,更让生态保护成为区域发展的 内生动力,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实践样本, 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走出了一条生态与发展共赢的特色之路。 生态补偿:激活保护动力 保障保护者权益 近年来,甘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勇担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 责任,全面落实《黄河保护法》《生态保护 补偿条例》,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 制为关键举措,破解"守着源头难发展、 保护生态缺补偿"困境,全力推动全省流 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保护者 受益、受益者补偿"的良性循环,在生态 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 步伐。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确定 生态补偿路线 甘肃省高度重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 机制建设,强 ...
持之以恒地铲除加拿大一枝黄花
中国环境报· 2025-12-15 00:38
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生物学特性与入侵现状 - 原产于北美,于1935年作为观赏植物引入中国上海、南京等地,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扩散,现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恶性杂草,入侵中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 - 于2023年1月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成为重点管理的重大农林入侵物种,当前仍在不断蔓延[1] - 属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繁殖与传播能力极强,每株能产3000至20000余粒种子,种子萌发率达60%以上[1] - 可通过风力、水流、动物或人类活动广泛传播,近年来观察到有随土壤传播的迹象[1] - 地下根状茎发达,每株有4条至15条辐射状伸展的根茎,长度超过1米,根状茎以每年0.5米至1米的速度横向蔓延[1] - 一株春季移栽的幼苗可在两年内形成50余株独立的植株,茎秆插入土中在适合条件下仍能生长形成完整植株[1] 加拿大一枝黄花的危害与影响 - 入侵严重威胁本土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已导致中国多种乡土植物物种消亡,并间接影响昆虫、鸟类等生物链[2] - 竞争力强,与本土植物激烈争夺阳光、水分、肥料和养分,严重消耗土壤肥力,并分泌化感物质抑制周围植物生长[2] - 在农田和果园中大面积疯长可导致农作物死亡、减产30%以上,并降低农产品品质与经济效益[2] - 在城市公园、河边、道路两旁暴长,会挤压城市绿植空间,降低城市美感和环境质量[2] - 其花粉可能引发人体皮肤红肿、瘙痒或呼吸道症状等过敏反应[2] 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清除与防治方法 - 人工铲除:在苗期或种子成熟前,剪掉花头,连根拔除植株并清理地下根茎,集中焚烧或无害化处理[3] - 机械防除:对大面积区域可用镰刀或割草机割除地上部分,随后用旋耕机翻耕土地(深度10厘米以上)以清除地下根茎[3] - 化学防治:在幼苗期(20厘米至50厘米)施药效果最好,针对不同生境选用不同除草剂和喷施方法[3] - 生物防治:种植根系发达的芦苇可抑制其扩散,真菌锈菌、土生真菌能迅速感染并杀死加拿大一枝黄花[3] - 防治后需及时种植农作物或绿化植物以占据生态位,防止死灰复燃,农田通过连续种植两季农作物可根除,绿化带需加强日常防护[3] 防控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策略与长效机制 - 加强监测,早发现早清理,抓住花期有利时机,通过实地调查、社区访问和GPS记录等手段了解蔓延状况,根据覆盖度确定危害等级并制定防控策略[3] - 组织多部门联防联控,明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责,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同时加强检疫执法检查,对花卉生产、交易进行专项检查,禁止引入和销售[4] - 引导公众参与,组织志愿者参与监测、清除、复耕复种等工作,发现后第一时间报告,并通过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热情[4] - 打造长效机制,建立监测网点进行全域排查,根据危害等级划分监测范围并分级管理,每月巡查,对已清理区域跟踪观测,确保3年内无新苗出现[4]
如何应对东道国气候风险,筑牢海外投资安全网?
中国环境报· 2025-12-14 23:3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气候风险与挑战 - 截至2024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5.2万家,其中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企业1.9万家 [1] -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约90%分布于发展中经济体,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 [1] - 2024年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约1.55℃,首次突破《巴黎协定》设定的1.5℃控温目标 [1] 气候风险对企业运营与投资的具体冲击 - 物理风险推高运营成本,极端天气迫使企业追加防灾减灾投入,并可能导致供应链中断、水资源与能源短缺,拖累生产效率与产品交付 [2] - 高温热浪增加制冷能耗并危及员工健康,这些不确定性增加了投资环境的复杂性,制约了中资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意愿 [2] - 环境规制强化带来挑战,欧盟、英国、加拿大等多地区和国家加速调整气候政策,要求企业承担更严格的碳减排责任,中资企业面临合规成本上升、技术升级压力增大等挑战 [2] - 发展中经济体在气候监测、灾害预警、减排技术应用等领域存在能力短板,易因资源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增加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 [2] - 绿色消费升级与ESG标准趋严形成双重约束,全球市场对低碳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金融机构日益重视ESG表现 [3] - 目前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宣布采用或正在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准则纳入监管框架,部分中资企业在碳足迹核算、社会责任披露等方面尚未完全适配国际标准,易遭遇“绿色壁垒” [3] 提升企业气候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议 - 将气候风险纳入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核心环节,引导企业建立覆盖投资全周期的气候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极端天气应对应急预案 [5] - 推动供应链韧性建设,鼓励企业构建多元化、可替代的供应链网络,支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技术提升透明度与动态调整能力 [5] -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企业与行业联盟、科研机构共建气候适应性技术研发平台,加速抗灾设备、低碳工艺等创新成果转化 [5] - 加强员工健康与效能管理,指导企业完善高温作业防护措施,开展气候适应性技能培训,优化排班与工作环境 [5] - 推广风险对冲工具应用,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性气候保险产品,引导企业合理运用天气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分散运营风险 [5] 深化国际政策协调与合作机制的建议 - 加强与发达经济体政策协同,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政策对话机制,重点跟踪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政策的后续调整动态,通过双边磋商、多边协调争取合理政策过渡期 [6] - 强化政策预警与服务能力,联合国内外智库、行业协会定期开展对外投资重点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评估,形成政策影响分析报告并向企业精准推送 [7] - 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主动对接《巴黎协定》实施进程,推动国际绿色技术、标准与经验共享,支持企业参与跨国气候合作项目 [7] - 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重点推进南南合作气候早期预警旗舰项目落地,通过物资援助、技术输出、人才培训等方式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控能力 [7] 构建ESG导向投融资体系的建议 - 完善政策激励体系,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财税支持政策,对企业用于灾害防护设施建设、节能设备更新、低碳技术研发、清洁能源应用的投入给予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 [8] -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气候风险适配型融资产品,如气候友好型信贷、绿色债券等,通过设立国家级对外投资绿色发展基金、完善风险补偿与信用担保机制提供灵活融资支持 [8] - 提升企业ESG管理能力,依据中国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2025年4月印发的相关征求意见稿要求,开展ESG专项培训与对标指导,帮助企业掌握国际ESG披露规则,推动定期发布高质量ESG报告 [8] - 推动企业融入当地发展,引导其在海外投资项目中践行社会责任理念,加强与当地社区沟通协作,实施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公益项目 [8] - 深化国际金融合作,积极对接国际金融机构ESG评估体系,配合修订《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的相关进程,推动国内评估标准与国际接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