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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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奋进路 中华财险河南分公司:以保险之力护航实体经济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金融界资讯· 2025-12-11 08:23
公司战略定位与总体表现 - 公司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大局,全面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 [1] - “十四五”期间,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生福祉、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展现担当,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保险动能 [1] 农业保险与服务“三农” - “十四五”期间,公司累计承保农作物(牲畜)10.5亿亩(头、袋),为598万户次农户提供1213亿元风险保障 [2] - 公司持续创新农险供给,现有特色农产品保险达142款,提供风险保障197亿元 [2] - 探索推广“登海模式”,支持农业产业链一体化运营,助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2] -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周口等地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130亿元,以提升项目抗风险能力与工程质量 [2] - 面对“7·20”特大暴雨等重大自然灾害,公司快处快赔,累计支付赔款13亿元,支持灾后重建与生产恢复 [2] 服务重大项目与产业升级 - 公司承保铁路、水利、航天、科技等领域重大项目100余个 [4] - 2021年高效完成郑州地铁工程赔付2000余万元,展现了理赔速度与专业担当 [4] - 聚焦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高新技术企业量身定制风险解决方案 [4] - 创新风险减量服务,在车险、农险、企财险等多领域融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技术,从事后赔付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延伸 [4] 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 - 2021年,公司率先承办省级统筹大病保险,年均服务群众超786万人,累计支付赔款21.27亿元 [6] - 2024年,公司率先经办开封长期护理保险项目,为失能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超2300万元 [6] - 推广应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24个枫桥服务站,助力基层矛盾化解 [6] - 创新“和谐共享六部曲”服务新模式,推进三农服务站建设 [6] - 与公安交警部门创新推出交通事故线上定责理赔一体化服务,成为省内首批对接“12123”平台的险企 [6] - 聚焦新市民就业创业,开办生产制造、服务、建筑、物流等行业雇主责任险业务,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3万亿元 [6] - 开办农民工工资保函业务,提供风险保障30亿元 [6] 乡村振兴与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累计报备扶贫专属保险产品20余个,在兰考、三门峡等地为特色种养殖业提供专属风险保障 [8] - 实施保费减免政策,累计为7万余户次脱贫巩固户减免保费400万元 [8] - 深化资源共享,与省市场监管局、建行河南省分行、省残联、中国联通河南省分公司等多方签署战略协议,拓展服务边界 [8] - 常态化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消保县域行”深入田间地头,“小课堂”温暖农民心,“爱心助考”护航高考学子,“高速护航”温暖回家路,线上线下触达消费者超770万人次 [9] 未来展望 - 公司将继续坚守“服务国家、服务三农、服务民生”的初心使命,以坚实保障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11]
起底2.7亿骗保案:高危用工被“做局” 险企反诈能力待提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8 12:20
案件概况与核心模式 - 江苏南通破获一起特大职业人伤类保险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2.7亿余元,犯罪网络横跨9省16市,涉及企业多达200余家[1][8][9] - 犯罪团伙以保险代理公司员工李某荣为首,通过控制多家劳务派遣和信息咨询公司,伪造高危行业员工劳务派遣手续,为合作企业员工重复、超额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3][4][6] -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团伙通过伪造、扩大伤情、操控伤残鉴定、伪造赔付证明及资金流水等手段,向多家保险公司同时申报理赔,非法占有保险赔偿金[4][6] 诈骗实施的具体手段 - 在投保环节,犯罪团伙通过伪造劳务合同等材料,隐瞒工人真实工作性质,利用信息壁垒进行重复投保[4][6] - 在理赔调查环节,团伙故意选择外地保险公司投保以增加其调查成本,并通过贿赂第三方公估人员(每次约2000元)使调查流于形式[5] - 犯罪团伙还通过控制伤者银行卡、伪造住院记录和鉴定报告等方式,实现“无伤变有伤,有伤变重伤,低残变重残”[6] 暴露的行业问题与风险点 - 保险公司在“承保—查勘—理赔”全流程存在风控漏洞:投保时对投保人资质及保险利益审查不严,过度依赖书面合同;委托第三方公估机构后存在监督缺位,未能有效评估其可靠性[5][6][9] - 保险公司的反欺诈能力建设滞后,过度依赖理赔审核,在产品设计、投保核查、承保核赔及挽损等环节存在欠缺,侦查手段与经济地位和社会责任不匹配[7][9] - 部分保险代理公司丧失法律立场,部分第三方公估机构未能公正履职,行业存在外部利益输送问题,将保险的互助资金池异化为“零和赌局”[6][10] 行业改进建议与未来方向 - 保险公司应提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监测异常及重复投保行为,并通过现场查勘、医疗记录核对、资金流水追踪等方式强化理赔调查[9] - 建议由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牵头建立反欺诈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对地区黑名单和可疑案件数据实时共享[9] - 由于犯罪手段隐蔽,仅靠保险公司自身反诈能力不足,需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同时,保险公司若因自身风控疏漏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可能在法律诉讼中面临不利局面[10]
伪造合同、贿赂理赔 雇主责任险缘何成骗保“重灾区”?
北京商报· 2025-12-05 03:40
雇主责任险欺诈案件概况 - 央视新闻公布一起跨领域特大保险诈骗案 不法分子利用保险公司承保审核、理赔调查等环节漏洞进行骗保 使雇主责任险沦为“摇钱树” [1] - 近两年雇主责任险成为保险欺诈“重灾区” 相关不法行为越来越多 [1] - 江苏一起特大保险诈骗案背后是一条横跨多行业、覆盖9省16市的骗保黑灰产业链 涉案金额高达2.7亿余元 [1] 欺诈手法与案件细节 - 主犯李某荣系保险代理公司员工 自2019年起伙同妻子等人 利用控制的多家劳务派遣公司伪造手续 将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包装”成自己控制的人力资源公司员工 代为投保雇主责任险 [2] - 待企业发生人伤事故后 伪造扩大工伤、伤残鉴定、赔付证明及资金流水等材料 申报多份保险理赔 获赔后通过操控伤者银行卡、截留赔偿金等方式非法占有部分保险赔偿金 [2] - 为理赔顺利 该团伙有针对性地购买外地保险公司保险 并专门派人以“金钱贿赂”打通各个理赔环节 [2] - 该案并非简单个案 串并后发现天津、重庆、福建、山东等地也存在类似案件 公安部将其列为督办案件 经梳理涉及企业多达200余家 分布在9省16市 [2] - 最终主犯李某荣、支某彬及涉案劳务派遣公司因保险诈骗罪等违法行为被判刑罚款 [3] 欺诈现象成因分析 - 高风险行业事故概率较高 为骗保提供了可乘之机 [3] - 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环节的风控机制不完善 对投保主体资质、事故真实性审核不严 [3] - 跨区域作案和团伙化欺诈增加了调查难度 行业信息共享不足导致“信息孤岛” [3] 行业反欺诈建议与措施 - 建议行业建立防范雇主责任险诈骗沟通协作机制 密切公安、金融监管、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多方协作 加大打击诈骗力度 [4] - 保险公司应加强承保端风控 严格审核投保企业资质、用工关系和历史赔付记录 [4] -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监测异常投保、重复投保行为 强化理赔调查 通过现场查勘、医疗记录核对、资金流水追踪等方式核实事故真实性 [4] - 由保险行业协会牵头搭建全国性的反欺诈信息平台 实现跨公司、跨地区的黑名单和可疑案件数据实时共享 [4] - 在合规前提下 探索与社保、税务、司法等外部数据联动 交叉验证信息 建立联合调查机制 针对跨区域重大案件组织行业协同核查 [4]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过度依靠理赔审核的传统观念 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承保、核保、核赔、挽损等各个环节 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 [5]
伪造合同、贿赂理赔,雇主责任险缘何成骗保“重灾区”?
北京商报· 2025-12-04 12:49
文章核心观点 - 雇主责任险正成为保险欺诈的重灾区 不法分子利用保险公司风控漏洞 通过伪造材料、跨区域团伙作案等方式进行骗保 涉案金额巨大 形成黑灰产业链 [1][3][4] - 行业需建立多方协作的反欺诈机制 保险公司需强化全流程风控 并利用技术及信息共享平台打击骗保行为 [5][6][7] 案件情况与欺诈手法 - 江苏一起特大保险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2.7亿余元 横跨9省16市 涉及企业多达200余家 [4] - 主犯为保险代理公司员工 其通过控制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公司 将高危行业员工“包装”成自己公司员工代为投保 [4] - 欺诈手法包括伪造工伤伤残鉴定、赔付证明及资金流水等材料 申报多份理赔 并通过操控伤者银行卡截留赔偿金 [4] - 为顺利理赔 该团伙有针对性地购买外地保险公司的保险 并以金钱贿赂打通理赔环节 [4] 欺诈现象猖獗的原因 - 高风险行业事故概率较高 为骗保提供了可乘之机 [5] - 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环节的风控机制不完善 对投保主体资质、事故真实性审核不严 [5] - 跨区域作案和团伙化欺诈增加了调查难度 行业信息共享不足导致“信息孤岛” [5] - 通过虚假劳务合同、伪造住院病历等手段骗保的行为已形成造假产业链 [6] 行业建议与反欺诈措施 - 建议行业建立防范雇主责任险诈骗的沟通协作机制 密切公安、金融监管、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多方协作 [7] - 保险公司需加强承保端风控 严格审核投保企业资质、用工关系和历史赔付记录 [7] -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监测异常投保、重复投保行为 [7] - 强化理赔调查 通过现场查勘、医疗记录核对、资金流水追踪等方式核实事故真实性 [7] - 由保险行业协会牵头搭建全国性的反欺诈信息平台 实现跨公司、跨地区的黑名单和可疑案件数据实时共享 [7] - 在合规前提下 探索与社保、税务、司法等外部数据联动 交叉验证信息 建立联合调查机制 [7]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承保、核保、核赔、挽损等各个环节 实施全流程反欺诈 [7]
法治在线丨骗保2.7亿 “保险护盾”如何变“敛财工具”?
央视新闻· 2025-12-03 06:38
案件概况 - 一起特大保险诈骗案在江苏南通启东市人民法院宣判,涉案金额高达2.7亿余元 [1] - 主犯李某荣因保险诈骗罪、洗钱罪、伪造印章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主犯支某彬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1] - 涉案劳务派遣公司被判处罚金最高15万元,并被责令退赔被害单位损失 [1] 诈骗模式与手段 - 犯罪团伙利用控制的多家劳务派遣公司,伪造劳务派遣手续,为金属加工、船舶制造等高危行业员工重复投保多份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 [7][9] - 通过伪造扩大工伤事故、办理虚假伤残鉴定、伪造赔付证明材料及资金流水,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9][14] - 在获得保险赔偿金后,通过操控伤者银行卡或直接截留赔款等方式非法占有资金 [9] - 具体案例:一名工人脚拇指受伤,经伪造材料后获得6万元理赔款,但实际伤情与理赔金额严重不符 [9] 案件发现与调查 - 案件源于2023年2月8日,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称其承保的一家小型金属制品加工企业频繁出现保险事故,有骗保嫌疑 [1] - 该企业仅15名员工,但连续两三年每年出险人数超过5人 [3] - 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20年从2家保险公司获得65.7万余元赔偿,其中35.7万余元流入了公司负责人或劳务公司账户 [3][5] 规避监管的手法 - 犯罪团伙专门选择距离遥远的外地保险公司(如北京、深圳、北部湾)投保,以增加保险公司的调查成本 [10] - 通过金钱贿赂(如向第三方公估公司调查人员行贿2000元)打通理赔环节,使调查流于表面 [10] - 拉拢腐蚀保险公司员工、公估公司、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利用信息壁垒进行重复、超额投保 [12][14][18] 案件特点与影响范围 - 专业化:涉案人员多有保险、法律或高危行业背景,熟悉行业监管漏洞 [18] - 链条化:形成横跨多行业、覆盖9省16市的骗保黑灰产业链,涉及企业多达200余家 [16][18] - 隐蔽性强:以合法公司为幌子,内部分工明确,犯罪行为难以被发现 [18]
537.2万港元!香港宏福苑火灾事故首批9宗家居保险完成赔付
国际金融报· 2025-12-02 12:20
事件概述与赔付进展 - 太平香港于12月1日完成香港大埔宏福苑火灾事故首批9宗家居保险赔付,支付赔款537.2万港元 [1] - 火灾发生于11月26日,截至12月2日16时已造成156人遇难,约30人失联 [1] - 金融监管总局于11月29日发布通知,要求高效查勘理赔,特别强调太平保险集团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直保和再保险牵头机构作用 [1] 太平保险集团响应与措施 - 太平香港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坚持"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原则 [2] - 公司积极与再保人沟通制定理赔方案,并委聘独立公证与勘察机构准备进行损失评估 [2] - 太平再保险迅速成立应急工作组,全面排查承保业务和转分保安排,将在太平香港定损核赔后按约履行赔付责任 [2] 再保险行业参与情况 - 前海再保险参与了宏福苑火灾相关的财产险、工程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多个险种的风险承接,正全力支持直保公司开展理赔服务 [2] - 中国再保险集团旗下中再产险为宏福苑维修工程项目提供了涵盖财产险、建筑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责任的再保保障 [3] - 中国再保险集团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为当地保险公司灾后理赔提供再保支持 [3] 保险承保范围 - 太平香港承保了宏福苑维修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全险、建筑雇员赔偿保险、业主立案法团第三者责任险、财产全险、公众责任险,以及部分住户的家居保险和家佣险 [1]
险企开辟新赛道:人形机器人专属保险破冰
新浪财经· 2025-11-27 21:47
行业动态 - 多家头部财险公司近期推出人形机器人保险方案 [1] - 新保险方案涵盖机器人本体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 [1] - 人形机器人产业风险结构与传统产业存在差异 [1] 行业需求与趋势 - 人形机器人逐步走出实验室并进入多样化应用场景 [1] - 行业对风险管理的需求日益凸显 [1] - 保险业亟须加强相关风险研究并推进产品创新以匹配独特保障需求 [1]
非车险报行合一落地 定价能力或成竞争焦点
中国证券报· 2025-11-17 01:56
政策实施背景与核心定义 - 非车险“报行合一”政策于11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要求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条款和费率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 [1][2] - 该政策此前已在车险和人身险领域实施,此次是推广至非车险领域 [2] - 政策旨在解决非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价格战、虚列费用、变相降费等问题 [2] 非车险市场现状 - 非车险业务快速发展,今年前9个月保费收入达6878亿元,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占比已达半壁江山 [2] - 由于激烈的价格竞争,非车险业务承保盈利难度较大,不少公司出现承保亏损 [2] 行业影响与预期效果 - 政策落地有助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秩序、遏制恶性竞争,推动费用率优化和承保盈利水平改善 [1][3] - 短期将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模式,如加强手续费管控、避免盲目追求规模增长 [3] - 长期将促进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推动非车险业务形成量增质优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3] - 非车险业务过往以价格为主要手段的竞争模式已难以为继,定价能力或成为未来竞争焦点 [1][5] 保险公司应对措施 - 多家险企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现有非车险产品和条款进行梳理评估,并对产品、系统等进行改造升级 [1][4] - 人保财险已启动企财险、雇主责任险和安责险的产品改造与定价模型升级 [4] - 太保产险已完成监管部门要求修订的企财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产品的迭代升级 [4] 具体执行要求与时间表 - 政策要求之一是实行“见费出单”,即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改变了此前先出保单后收保费的普遍模式 [4] - 监管部门对不同险种产品的重新备案时间分别明确:企财险需于2025年12月1日前重新备案,安责险、雇主责任险分别需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1日前重新备案,其他非车险产品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重新备案 [4] 未来竞争格局演变 - 新规对保险公司的定价、成本管控、产品创新等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5] - 未来竞争将从费用的比拼转向定价能力、风险识别能力、服务能力的综合较量 [5] - 竞争焦点将从以手续费驱动的业务拓展转向基于风险的合理定价与审慎承保 [5] - 具有专业化定位的小型保险公司可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聚焦特定细分市场进行专业定价来维持增长 [6] - 保险公司需建立精细化成本核算体系,加大科技投入以提升风险定价与核保能力,并回归保障本源进行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 [6]
东海证券:非车险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建议把握稀缺行业龙头配置机会
智通财经· 2025-11-13 02:53
政策核心与影响 - 非车险“报行合一”政策从宣传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旨在推动行业向以合规与质量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转型 [1] - 工作指引出台有望避免非车险长期存在的非理性竞争和内卷式发展,解决费用水平过高、保费充足度不足及持续承保亏损等问题 [1] - 政策参考了车险综合改革的成功范式,引导保险主体更注重业务质量和效益,而非单纯追求保费规模和增速 [1] 分阶段实施安排 - 政策要求自11月1日起全面实施非车险“报行合一” [2] - 对不同产品设置了差异化的重新备案时间线:企财险需在今年12月1日前完成,安责险在明年1月1日前,雇主责任险在明年2月1日前,其他非车险在明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 [2] - 差异化备案时间点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充足调整周期,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2] 费率与手续费监管 - 新规要求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 [3] - 预定附加费率方面,大公司和中小公司分别设置30%和35%的上限 [3] - 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方面,大公司(行业前三)、中型公司(4-8名)和小公司(8名之后)分别设置14%、16%、18%的上限 [3] - 安责险因需考虑事故预防服务费,其预定附加费率可适当上浮,共保业务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 [3] 保费收入管理规范 - 新规明确要求“见费出单”,即收取保费后签发保单和发票 [4] - 保费20万以下的业务需见费出单,20万以上的工程保险等业务可分期付费,但首期保费不低于25% [4] - 对分期期数进行约束:保险期限不超过1年的,分期期数不超过4期;期限超过1年的,每增加1年可增加2期;每期间隔不超过6个月 [4] - 中银保信正在研发见费出单监管系统,未来有望实现刚性管控 [4] 行业标准化与监管支持 - 政策将从安责险开始,逐步推进行业标准条款和标准费率的落地,并基于行业产品库推动更多标准化条款 [1][3] - 进一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采取与车险报行合一相同的检查机制,包括停止使用条款等监管措施 [5] - 明确保险业协会、精算师协会、银保信等在制定行业标准条款、纯风险损失率及建设非车险平台方面的支撑服务作用 [5]
见费出单!非车险迎来新规
券商中国· 2025-11-07 04:36
非车险“报行合一”新规实施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1月1日起实施,被业内称为“万圣节‘礼物’”[1][2] - 新规涉及车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但不包括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影响面较大[2] “见费出单”的核心要求与影响 - 新规核心要求是“见费出单”,即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才能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改变了以往“先出单、后收费”的普遍做法[3] - “见费出单”旨在解决行业两大问题:一是各保险公司应收保费高企带来的坏账风险,二是从源头上杜绝“虚挂保费”等违规操作[3] - 人保财险总裁于泽曾表示,推进“见费出单”将有效缓解应收保费压力,改善非车险现金流状况[3] - 该模式已在车险和人身险业务上实现,非车险是最后推广的领域[4] - 新规执行初期,部分业务如货运险、船舶险存在难度,因客户长期习惯先出单后付款,改变交易习惯对客户关系维护构成挑战[5] 大额项目的差异化处理 - 针对业务差异,监管部门允许对保费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保险等业务实行分期缴费,但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7] - 分期缴费的最低限额应不低于20万元,各地监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7] - 首期缴纳保费原则上不低于总保费的25%[8] - 保险期限不超过1年的,分期期数不超过4期;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每增加1年,分期期数可增加2期;每期间隔不超过6个月[8] “报行合一”的产品报备与执行 - “报行合一”要求财产保险公司费用执行与报备情况一致,旨在避免非车险业务成为手续费比拼,扭转长期亏损局面[9] - 新规要求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等方式实质改变条款责任或变相调整费率[9] - 新产品报备自11月1日启动,企财险类产品需在12月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有分步备案要求,原则上2026年年底完成全部非车险产品更新[9] - 包括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在内的多家险企已表示积极推进落实相关要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