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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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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超2亿灵活就业者权益,一揽子社保、立法举措将加速
第一财经· 2025-12-27 03:59
行业规模与现状 - 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且人数仍在快速增多 [1][2] - 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2] - 该群体存在收入不稳定、劳动保障不足的问题 [1] 社会保障覆盖与试点 - 截至2024年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7057万人、6615.9万人 [2] -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于2022年启动,截至2025年10月底,试点企业共11家,试点省份达17个,累计2325万人参保 [2] - 目前社会保险覆盖面总体不高,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不高,职业伤害保障覆盖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3] 社保政策优化与扩面计划 - 推动各地普遍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渠道 [2] - 在缴费方式上给予灵活就业人员更多倾斜,减轻缴费负担,便利参保缴费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3] - 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3] - 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广覆盖,稳步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 [3] - 研究探索由平台企业承担部分社会保险缴费责任的可行性 [3] 法律法规与劳动关系认定 - 现行劳动法律滞后于企业用工方式变化,劳动者在法律层面的权益保障不足 [4] - 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将新就业形态分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以及“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种情形 [4][5] - 人社部会同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明确“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将“支配性劳动管理”作为裁判标准 [5] - 目前各类规范性文件大多采用倡导性规定,对不完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权益保障欠缺强制执行力 [5] 未来立法与制度完善方向 - 将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 [5] - 推动加快出台医疗保障法,草案明确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 - 加快研究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研究制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 [6] - 将适时修订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6]
20省发文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医药统一大市场建设加速|数读“十四五”
第一财经· 2025-12-18 13:44
医保改革制度红利与“十四五”成就 - “十四五”期间医保改革持续释放制度红利,为民生保障与医药产业升级注入确定性,具体措施包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钱包跨省共济、创新药更快进医保、更多集采药品进基层、生育保险减负以及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覆盖3亿人 [1] - 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推进医保改革,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助力医疗事业和医药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1] 基本医保参保与基金运行状况 - 近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 [2]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2662.08万人,2024年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34913.37亿元,总支出29764.03亿元,统筹基金当期结存4639.17亿元,累计结存38628.52亿元 [2] - 2023年至2024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3.4万亿元和3.9万亿元,若加上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结余,总的累计结余分别为4.3万亿元和4.8万亿元,五年来保持稳定增长 [2] - “十四五”期间全民参保结构逐步优化,职工医保人数占总参保人数比重逐年增加,未来方向是鼓励灵活就业及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2] 人口老龄化对医保基金的挑战 - 人口老龄化对医保基金收支形成中长期压力,2024年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首次突破1亿,达到1.05亿人,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超过1万亿元,达到1.03万亿元 [7] - 近五年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以年均358万人的速度增加,从2020年的9026万人增至2024年的10458万人 [7]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退比(在职参保人数与退休参保人数)呈下降态势,从2022年的2.76降至2023年的2.71,2024年继续降至2.63,东北一些地区在职退休比已跌破1 [7] 医保省级统筹推进情况 - 在职退休比下降及地区间待遇不均对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提出新要求,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是健全全民医保制度的重要举措 [8] - 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提出在全面做实市地级统筹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发文推进省级统筹 [8] - 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可扩大医保基金共济范围、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并提升基金治理水平 [8] - 大部分省份的省级统筹采取建立省级调剂金的方式,而非基金统收统支 [9] - 国家医保局要求2025年稳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已推进省份需优化基金预算管理,未推进省份需加快推动省域内政策规范统一 [9] - 省级统筹后,医保资金池更大、抗风险能力更强,省内就医不再算异地就医,政策公平性增强,对大部分人而言待遇会有所提高 [9] 构建全国医药统一大市场 - 国家医保局坚持全国“一盘棋”,通过待遇清单、医保目录、药品采购、服务网络等关键领域的系统性重塑,建立统一制度和规则,以推动全国医药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13] - 顶层设计上建立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医保基本制度及政策框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 [13] - 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拓宽至近亲属,全国均已实现省内共济,337个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5年来个账共济超7.8亿人次,共济金额超1000亿元 [14] - 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接入超100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日均结算量超过2800万人次,建设医保影像云,20个省份上传数据近2亿条 [14] - 5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超6亿人次,减少群众垫付超6600亿元,结算范围从住院拓展到普通门诊和10种门诊慢特病 [14] - 深化医药价格治理助力构建统一大市场,5年来国家层面累计组织开展8批药品集采、4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统一全国挂网规则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14]
明年生育保险向灵活就业人员大力扩围
第一财经· 2025-12-18 13:05
生育保险制度扩围与升级 - 全国医保工作会议要求2026年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1] - 参保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产前检查、产后生育津贴及“生娃不花钱”的普惠待遇 [1] - “十四五”期间国家医保局稳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参保人数达2.55亿人 [3] 生育保险覆盖现状与增长 - 2024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5299.52万人,较上年增加396.38万人,增长1.6% [1] - 2024年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达3690.80万人次,较上年增长30.2% [1] - 2020至2024五年间,共有10782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 - 当前制度主要覆盖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2] 生育保险待遇构成与水平 - 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 - 2024年全国参保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超过2.6万元 [2] - 2024年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02.93亿元,较上年增长19.2% [1] - 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是缓解生育成本高、保障产后收入的重要举措 [2] 医疗保障水平提升与政策推进 - 全国均已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3] - 7个省份(吉林、江苏、山东等)已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全额保障,即“生娃基本不花钱” [3][4] - 2025年,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4] - 95%的统筹区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3] 地方探索与全国推广计划 - 江西、浙江、天津、贵州、兵团、上海等地已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 [4] - 深圳等多地将无痛分娩(椎管内麻醉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实现100%报销 [4] - 全国医保工作会议要求2025年力争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并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4] - 会议同时要求全面实现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4]
“生娃不花钱”明年落地,国家医保局连发五文回应关切
第一财经· 2025-12-17 09:44
国家医保政策推动“生娃基本不花钱” - 全国医保工作会议提出,明年力争实现全国生娃基本不花钱,核心是推动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 [1] - 政策旨在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并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1] 政策落地进展与数据 - 截至2025年底,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1] - 已有7个省份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全额保障 [1] - 95%的统筹区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1] - 吉林、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已率先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 [1] 地方实践案例:江苏省“零自付”模式 - 江苏省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政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医保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补助,实现个人“零自付” [2] - “零自付”待遇为免申即享,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出院结算时即可享受,异地生育者同享此待遇 [2] - “零自付”范围有界定,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如单人间、套间病房超标床位费)需个人自费,不属于补助范围 [2] 政策实施效果与个人支出案例 - 有佛山宝妈晒出生娃个人只花了9元的账单 [1][2] - 深圳网友表示生娃账单8000多元,自费仅300多元,其余均报销 [2] - 2025年1月1日以来,广西有11538位宝妈经生育保险报销后个人花费不到10元,其中南宁市有1270人生娃一分钱没花 [3] 医疗服务范围扩展 - 深圳等多地将无痛分娩(椎管内麻醉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实现无痛分娩100%报销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列出了至少35家可提供相关服务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4][5]
国泰海通|医药:优化集采,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点评
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核心观点 - 会议于2025年12月13日召开,总结“十四五”医保工作并部署2026年工作,核心方向是优化集采政策、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支持医药产业创新 [1][2]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 国家医保局将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差异化发展 [2] - 积极落地商保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将更多基本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2] - 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扩大对创新药的投资规模,以促进创新药研发 [2] - 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授权基础上,为商保产品提供“医保 + 商保”一站式清分结算服务,提高核赔效率 [2] - 协同健全职工医疗互助制度,推动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精准匹配 [2] 推动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发展 - 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2] - 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力争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 [2] - 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2] - 全面实现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2] - 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化长护服务供给 [2] - 鼓励商保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2] 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支持医药产业 - 支持引导医药产业良性竞争、差异化创新发展 [3] - 深入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 [3] - 2026年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1][3] - 继续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全国联盟采购 [3] - 基本实现国家组织集采中选药品耗材直接结算,并积极稳妥地扩大至其他产品,以提高企业回款效率 [3] - 发挥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的多元价格发现功能,助力中国医药产业“走出去” [3]
大国五年丨最大医保网,筑牢“健康中国”底盘
新华社· 2025-12-15 07:33
全民医保网络覆盖与基金运行 - “十四五”期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2024年度参保人数达13.27亿人[3] - 职工和居民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3] - 截至2024年底,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3.86万亿元[4] - 2024年基本医保基金支出2.98万亿元,患者个人负担同比下降5%左右[16]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入推进,参保覆盖达1.9亿人[9] - “十四五”期间累计惠及超过200万失能群众,减轻群众护理服务费用负担超过500亿元[9] - 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超过8800家,护理服务人员达到30万人[7][9] - 已出台失能等级评估、服务机构管理等15个相关文件[7] 生育保障与辅助生殖 - 截至2025年6月,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53亿人,基金累计支出4383亿元,享受待遇9614.32万人次[12] - 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12] - 全国有近6成统筹地区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12] - 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保[12] 药品目录与创新药支付 - “十四五”以来累计402种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14] - 医保基金对创新药的支出大幅增加,2024年支出是2020年的3.9倍[14] - 目前有超过100个药品申报了创新药目录[14] - 已印发3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14] 药品集中采购与价格治理 - 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已开展10批药品集中采购,覆盖435种药品[21] - 组织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规范2.7万余个药品品规的价格[21] - 推进8批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督促566家企业调整了726个药品品规的价格[21] - 指导全国31个省份上线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小程序[21]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基金监管 - 2024年至今全国已预付医保基金超过1700亿元[17] - 即时结算已覆盖全国91%的统筹地区,涉及48.4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拨付金额5948亿元[17] - 2024年1-6月全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5万家,追回医保基金161.3亿元[19] - 国家医保局派出4201人次开展49组飞行检查,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14家[19] - 今年以来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拒付、追回医保基金3.3亿元[19] 医保服务便捷化与信息化 - 大力推动医保服务下沉延伸,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24] -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超过12.36亿人开通使用医保码[24] - 医保政务服务线上可办率从2020年的55%增长至2024年的92%[24] - “十四五”期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超5亿人次[24] - 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8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4] 医疗救助与困难群体保障 - “十四五”以来各地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资助了3.5亿人次困难群众参保[25] - 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9%以上[25] - 三重保障制度实施后,农村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过90%[25]
国家医保局最新部署:明年力争实现全国生娃基本不花钱
第一财经· 2025-12-13 04:51
国家医保局生育保障政策最新部署 - 国家医保局在12月13日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做出最新部署,力争明年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1] - 2025年,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1] - “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推动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被列为明年国家医保局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1] 当前生育保障体系进展 - 近年来,中国全面提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全额保障[1] - 吉林、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已率先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1] - 2025年,7个省份已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全额保障,95%的统筹区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1] - 国家医保局正加快建立全周期的生育保障体系,助力“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1]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 - 国家医保局要求大力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2] - 正在积极探索将城乡非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可行性[2] - 要求根据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2] - 将探索制定包括产前检查项目在内的基本服务包,以减轻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负担[2]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 - 国家医保局要求所有省份均要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2] - 要求落实完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医保支付管理[2]
每月工资扣的社保钱,到底为我们买了哪五份“保险”
搜狐财经· 2025-12-10 08:19
文章核心观点 - 每月工资扣除的社保费用对应“五险”,共同构建了一个覆盖职业生涯主要风险的法定保障网络,每一项保险针对特定的生活风险场景提供保障 [1] 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是社保中占比最大、最为人熟知的部分,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资金进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为参保者积累未来的养老资本 [1] - 该保险保障参保者退休后失去工资收入时的基本生活来源,遵循“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 [1] 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用于分担日常看病就医产生的经济负担,参保人可按规定报销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3] - 该保险设有个人账户(部分城市已改革)和统筹基金,直接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是使用频率最高的险种 [3] 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在参保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提供保障,满足一定缴费年限并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金 [3] - 领取失业金期间,参保人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该保险是在主动收入被迫中断期间的一道安全垫 [3]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全部费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扣费,针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风险 [3] - 一旦发生工伤,从医疗救治、康复到伤残津贴乃至工亡补助,都由此基金支付,为劳动者提供了坚实的职业风险保障 [3] 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覆盖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并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女性提供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一些地区男性参保配偶也可享受部分待遇) [3] - 该保险保障了女性在生育期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需求,体现了对家庭权益的支持 [3]
严打骗保!国家医保局发布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
新华社· 2025-12-04 10:53
国家医保局通报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 - 国家医保局发布5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典型案例 涉及云南 河北 福建 江西 四川等多个省份 [1] - 典型案例包括虚构参保人信息 伪造劳动关系 虚报缴费基数以及伪造病历和票据等申领材料 [1] - 骗保行为严重扰乱生育保障管理秩序 侵害公共利益和基金安全 [2] 具体骗保手法与案例细节 -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通昇茶叶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通过虚假入职和虚假申报骗取生育津贴 [2] - 该公司为30名职工办理参保 月平均缴费基数均保持在1.7万元以上 其中24人在生育前2至3个月转入该公司参保并申领津贴后即停保 [2] - 该公司涉案24人共申领生育津贴227.1万元 涉案数额巨大 情节极其严重 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2] - 其他案例手法包括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 以及虚报缴费基数以抬高标准骗取生育津贴 [1] 监管态度与行业呼吁 - 国家医保局强调将依法依规对骗保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2] - 医保部门提醒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应通过合法途径参保 并提供真实 准确 完整的材料申领津贴 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2]
公司30人参保24人申领生育津贴,多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案曝光
新京报· 2025-12-03 04:30
国家医保局通报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 - 国家医保局公布多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 指出个别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基金 严重扰乱管理秩序并侵害基金安全 [1] - 医保局提醒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应通过合法途径参保并如实申报材料 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1] 典型案例手法与涉案金额 - 云南昆明某公司为30名职工办理参保 其中24人在生育前2至3个月转入该公司参保 申领津贴后立即停保 24人共申领生育津贴227.1万元 月平均缴费基数保持在1.7万元以上 [2] - 福建泉州某公司4名参保人以挂靠形式虚构劳动关系 骗取生育津贴7.1万元 [2] - 河北张家口两家公司共16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 其中8人领取25.4万元 另8人领取25.3万元 合计50.7万元 [3] - 四川德阳某公司两名员工怀孕后入职并首次参保 缴费基数畸高至法人代表的5倍 涉嫌骗取生育待遇22.9万元 该笔费用已被拒付 [4] 主要违规行为特征 - 虚构劳动关系和参保人信息 参保人在生育前短期转入公司 领取津贴后立即停保 [1][2] - 伪造或变造病历、票据等申领材料 [1] - 未依法如实申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1] - 参保缴费基数异常畸高 例如达到法人代表缴费基数的5倍 [4] - 参保人活动轨迹、就诊和生育地与参保地分离 [4] 监管与处理措施 - 医保部门通过数据核查发现参保人数异常增长、领取津贴后立即停保等异常情况 [2][3] - 对涉嫌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公司 医保部门采取拒付相关医疗费用及津贴的措施 [4] - 将涉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