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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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提质扩面 绘就民生暖色
新浪财经· 2025-12-25 19:23
社会保障参保规模 - “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累计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61.42万、70.82万和121.86万 [1] - 养老保险等险种净增规模可观 [1] - 社保覆盖范围向灵活就业群体延伸,适配就业形态多样化趋势 [1] 民生保障水平提升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5年上调 [1]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4次提高 [1] - 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等资金的精准发放为困难群体和从业者提供依靠 [1] 社会保障的多重功能 - 社会保障体系发挥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 [2] -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发放起到稳定社会预期的“减震器”作用 [1] - 多层次社保体系通过稳定消费预期拉动内需,为特色产业和新业态发展夯实基础 [1] 未来发展方向 - 需以制度精准创新和技术高效应用赋能社会保障 [2] - 需解决好人口老龄化、就业形态多元化等新挑战 [2] - 目标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韩城法院综合审判(行政)庭联合渭南中院行政庭赴省社保局专题研讨工伤待遇支付法律适用问题
新浪财经· 2025-12-25 04:05
行政司法协同机制 - 韩城法院与渭南中院行政庭联合组成专题调研小组,于2025年12月23日专程赴省社会保障局,就工伤待遇支付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2] - 此次联合调研行动旨在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力求从源头上破解难题,为后续案件审理提供明确指引 [2] - 行动打通了司法与行政之间的沟通壁垒,是深化行政单位与司法审判机关良性互动的有益探索 [4] 研讨核心法律问题 - 法院梳理了审理工伤保险金给付案件中的典型问题,包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补缴范围、工伤保险中断缴费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支付责任主体、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办理停保登记后工伤待遇如何支付等 [3] - 省社保局从政策制定背景、参保缴费管理、待遇支付程序规范等角度对法院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应 [3] - 双方围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适用条款展开逐条研讨,对部分长期存在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了初步共识 [3] 达成共识与后续影响 - 调研小组与省社保局在多个关键法律适用问题上达成共识,明确了部分争议案件的裁判原则和认定标准 [4] - 共识为两级法院今后审理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省社保局优化工伤待遇支付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了合理化建议 [4] - 双方明确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需辨别用人单位是否为恶意欠缴或停保,以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3] 机制建设与未来规划 - 参与法官表示交流增进了对工伤待遇支付行政程序的理解,并认为通过与省级行政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作,能及时掌握政策动态,统一裁判思路 [4] - 省社保局表示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及时反馈政策执行中的新情况 [4] - 下一步,两级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将继续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问题,通过定期研讨、案例指导、联合培训等方式,不断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 [5]
中新武威观 | 织牢社保屏障 释放惠民红利
新浪财经· 2025-12-25 03:02
文章核心观点 - 武威市以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通过扩大参保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优化服务流程等措施,构筑起全面的社会保险“福祉网”,增强了民众的保障与幸福感 [1] 参保扩面与保障水平 - 聚焦新业态与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促进参保扩面,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15.73万人、16.66万人、12.55万人,参保率达99% [1] - 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动三县一区基础养老金实现提标全覆盖 [1] -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为4000余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800余万元,为3300多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900余万元 [1] 服务优化与数字化转型 -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依托基层服务中心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实现参保登记等业务就近办理 [2] - 加快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实现关系转移线上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不来即享、免申即享”,并开通电子社保卡111余万张 [2] - 优化工伤相关经办流程,实现工伤认定、鉴定、待遇申领协同办理 [2] 跨部门协同与办事效率 - 深入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改革,将医保、公积金等跨部门事项打包联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已办理2600余件 [2]
每月工资扣的社保钱,到底为我们买了哪五份“保险”
搜狐财经· 2025-12-10 08:19
文章核心观点 - 每月工资扣除的社保费用对应“五险”,共同构建了一个覆盖职业生涯主要风险的法定保障网络,每一项保险针对特定的生活风险场景提供保障 [1] 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是社保中占比最大、最为人熟知的部分,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资金进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为参保者积累未来的养老资本 [1] - 该保险保障参保者退休后失去工资收入时的基本生活来源,遵循“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 [1] 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用于分担日常看病就医产生的经济负担,参保人可按规定报销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3] - 该保险设有个人账户(部分城市已改革)和统筹基金,直接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是使用频率最高的险种 [3] 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在参保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提供保障,满足一定缴费年限并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金 [3] - 领取失业金期间,参保人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该保险是在主动收入被迫中断期间的一道安全垫 [3]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全部费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扣费,针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风险 [3] - 一旦发生工伤,从医疗救治、康复到伤残津贴乃至工亡补助,都由此基金支付,为劳动者提供了坚实的职业风险保障 [3] 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覆盖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并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女性提供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一些地区男性参保配偶也可享受部分待遇) [3] - 该保险保障了女性在生育期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需求,体现了对家庭权益的支持 [3]
海南“十五五”规划建议: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更好满足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财经网· 2025-12-10 04:37
社会保障体系 -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1] -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 [1] - 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范围,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 [1] - 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职工互助社会福利制度衔接 [1] 特定群体服务保障 - 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 [1] -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1] 民生与公益事业 - 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1] - 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 [1] - 做好蔬菜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1] 房地产与住房 -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1] - 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更好满足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1] - 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
上海“十四五”工伤保险工作实现全面突破,为新业态“奔跑者”筑牢保障网
中国发展网· 2025-12-08 07:16
上海市工伤保险制度“十四五”期间发展核心观点 - 上海市在“十四五”期间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与服务升级举措,实现了工伤保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劳动者构建了坚实的职业安全保障网,并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1]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 -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上海自2022年7月起将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等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2] - 2025年7月试点进一步扩围,新增顺丰同城、滴滴出行、滴滴货运三家平台企业 [2] - 目前全市累计已将超过176万名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 [2] 政策覆盖范围与工伤预防 - 政策持续向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及租赁商务服务业、快递、外卖和即时配送等新业态领域拓展 [3] - 2021年出台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2年修订《上海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并针对危化品企业实施专项培训 [3] - 截至“十四五”末,全市工伤预防项目数从8个累计增加至94个,工伤预防培训人数从13.8万人累计提升至99.8万人 [3] 工伤康复体系升级 - 2023年修订实施《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2024年印发定点机构遴选办法 [4] - 择优将12家医院纳入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形成“三甲综合医院引领、专科康复医院支撑、区域医疗中心覆盖”的服务格局 [4] 待遇水平提高与企业减负 - 2021年至2025年持续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待遇:致残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1529元、1405元、1327元、1223元 [5] - 生活护理费方面,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分别增加1427元、1142元、857元 [5] - 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21元 [5] - 连续四年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20%,调整后费率区间为0.16%–1.52% [5] 数字化转型与跨省服务突破 - 2022年打造完成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数字大厅 [6] - 2023年开通“一网通办”自助经办平台企业端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住院工伤康复网上申请、查询及打印服务,并完成与国家社保平台对接 [6] - 2024年选取上海肺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作为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协议机构,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作为异地康复协议机构,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建立了跨省结算信息平台 [6]
一图读懂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与补差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08:33
社保缴费基数补差政策 - 部分用人单位需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60%的职工补缴2025年1月起的社会保险费差额 [3] - 补差涉及的社保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3] - 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588元/月,补差金额为已缴费用与新标准下实际应缴费用之间的差额 [3] - 用人单位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差,此期限内暂不征收滞纳金 [3] - 补差操作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并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官方渠道完成申报缴费 [3] 个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减按1%征收 [17] -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17] - 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需在办理权属登记前申报缴纳 [17]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和工伤有冲突吗?
搜狐财经· 2025-11-09 12:26
法律关系与赔偿原则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源于侵权赔偿和社会保险待遇两种不同法律关系,因此可以并存 [2] - 车祸赔偿是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对受害者的赔偿,工伤赔偿是单位或社保基金提供的保障,两者来源和性质不同 [2] - 赔偿需遵循损失填平原则,同一笔实际支出费用不能获利两次 [2] 可兼得的赔偿项目 - 侵权方支付的残疾赔偿金与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兼得,前者赔偿劳动能力减损,后者是法定工伤保险待遇 [6] - 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离职时的工伤专属待遇,与事故赔偿无关 [6] - 精神损害抚慰金仅存在于交通事故赔偿中,工伤赔偿一般没有此项 [6] 不可重复报销的项目 -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等实际发生费用需先由侵权方车险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工伤基金补足 [3] - 实际支出费用凭票据报销,工伤基金仅对车险赔付后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足,不能重复报销 [3] 赔偿操作顺序与特殊情况 - 建议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起诉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主张全部侵权赔偿,再凭理赔凭证申请工伤赔偿 [7] - 若肇事方为受害者自己单位,则单位需同时承担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责任 [5][7]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后,有权向单位追偿其应承担的侵权赔偿部分 [7]
工伤保险怎么赔?流程+标准解析
搜狐财经· 2025-11-04 10:40
工伤保险赔偿核心流程 - 申请工伤认定有明确时限要求,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个人或近亲属在单位未申请时可于1年内直接申请 [1][6] - 劳动能力鉴定需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结果分为1至10级伤残,等级直接影响后续赔偿金额 [2][6] - 赔偿申请审核通过后,支付方为社保基金或未参保单位,支付周期通常为1至6个月 [4][6] - 赔偿支付到账时间存在差异,顺利案件可于2周内到账,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3至6个月 [4] 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标准 - 医疗待遇实行实报实销,覆盖符合目录的医疗费、住院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7] -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8]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按伤残等级划分,从1级27个月本人工资至10级7个月本人工资 [9] - 1至4级伤残由社保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至90% [14] - 5至10级职工离职时可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 [14] - 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0][14] 工伤保险赔偿实务操作 - 单位需建立工伤应急流程并及时申请认定,按时参保以避免承担全额赔偿风险 [12] - 劳动者应主动保存事故现场照片、工友证言和医疗票据等关键证据,并在单位未申请时于1年内自行提交材料 [12] - 出现争议如超期申请或单位拒赔时,可通过咨询律师、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 [13]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金融时报· 2025-09-29 01:07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达到2.6万亿元,较“十三五”期末翻一番 [2]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2016年底启动投资运营以来,连续8年实现正收益,年均投资收益率达5.15% [2] - 企业(职业)年金基金规模达到7.56万亿元,较“十三五”期末增加4.02万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收益额超过7560亿元 [2] - “十四五”以来,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69.27万亿元,基金累计结余9.81万亿元 [3] 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与完善 -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2亿人,较“十三五”期末增加7300多万人,参保率从91%提升至95%以上 [3]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46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02亿人,较“十三五”期末分别增加2900多万人和3400多万人 [3]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并建立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2] 就业促进与人才发展 - 截至8月底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5921万人,超额完成5500万人的目标任务 [4] - “十四五”期间城镇调查失业率前4年均值为5.3%,低于5.5%的预期控制目标 [4] - “十四五”期间累计支出就业补助资金超过4700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389亿元 [4] - 累计面向9200万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发布72个新职业、颁布328个国家职业标准 [4] - 当前专业技术人才超过8000万人,技能劳动者总量超过2.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7200万人 [4]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 新建2300多家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 [5] -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从7个省份扩围至17个省份,覆盖出行、外卖等4个行业及多家大型平台企业 [6] - 试点地区累计有超过2000万新就业形态人员缴费参保,实现制度内应保尽保 [6] -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等创新方式,不以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 [6] - “十四五”以来公布和处置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万多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超过1.4万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