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股权激励
icon
搜索文档
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26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通过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 - 2021年11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并于同年11月29日获股东大会批准 [3][5] - 激励计划于2021年12月9日正式授予 授予价格为3.25元/股 授予数量为6490.18万股 [10] 回购注销实施背景 - 因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 且26名激励对象因组织或个人原因异动 触发回购条件 [10] - 本次回购涉及337名激励对象 回购总数19,013,650股 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2446% [10][14] - 回购资金总额59,384,206.31元 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12]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确定 并因派息多次调整 [10][11][12] - 经历2021-2024年度四次派息(每股累计派息0.232元) 回购价格由初始3.25元/股逐步调整为3.118元/股 [10][11][12] - 最终回购价格3.118元/股低于2025年审议回购议案时的收盘价3.46元/股 [12] 股本结构变化 - 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7,773,981,020股减少至7,754,967,370股 [14] - 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归零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由16.29%降至16.09% [14] - 国有法人持股数量保持1,247,703,723股不变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提升至83.91% [14] 程序履行与完成情况 - 回购事项经八届十六次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审议 并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6月6日)批准 [9][10] - 2025年8月13日完成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注销手续 激励计划正式终止 [13][14] -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14]
雅创电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8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而设立[1][2]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2] 委员会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2]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 - 设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3] 委员任职条件 - 委员需符合《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 - 最近三年内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3] - 最近三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 - 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管理 财务或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3]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5] - 制定及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5] -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5]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时 需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5] - 董事会认为委员会提交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损害股东利益时有权予以否决[6] - 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6] 绩效评价与股权激励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委员会负责组织 公司可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6] - 委员会需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6] - 委员会可建议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专业意见[6] - 公司未按建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时需作特别说明[6] - 委员会需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6] - 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委员会对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6] - 委员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6] 议事规则 - 委员会会议需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9]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时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 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12]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其他方式召开的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12]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括会议日期 地点 召集人姓名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会议议程 委员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等内容[13] - 会议记录 资料等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由公司证券部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13] 回避制度 - 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议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需向委员会披露[14]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 但其他委员一致认为利害关系对表决无显著影响时可参加表决[14] - 回避后委员会不足法定人数时 需由全体委员就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14] 工作评估与资料查阅 - 委员在闭会期间可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业绩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15]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投资计划 经营目标 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 财务报表 管理制度 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决议等相关资料[15][17] - 委员可向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 相关人员需及时作出回答或说明[16] - 委员需根据了解的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 薪酬方案等作出评估[16] 附则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1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家联科技: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及历史经营情况
证券日报· 2025-08-14 11:13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 业绩考核目标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战略规划及历史经营情况 [2] - 达成任一指标(收入或净利润)即可按比例解锁股权激励 [2] - 业绩达成率在80%-100%之间可按孰高值计算归属比例 [2] 业绩目标设定原则 - 基于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设定目标 [2] - 具体业绩实现需结合行业环境 公司运营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综合评估 [2]
【锦波生物(832982.BJ)】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影响Q2利润表现——2025年半年报点评(姜浩/吴子倩)
光大证券研究· 2025-08-13 23:04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收入8.6亿元,同比增长42.4%,归母净利润3.9亿元,同比增长26.7% [3] - 1Q/2Q2025营业收入分别为3.7/4.9亿元,同比增长62.5%/30.4%,归母净利润1.7/2.2亿元,同比增长66.3%/7.4% [3] - 2Q2025归母净利率45.4%,同比-9.8pcts [6] 业务板块分析 - 1H2025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原料营收分别为7.08/1.21/0.27亿元,同比+33.41%/+152.39%/+12.40%,占比82.5%/14.1%/3.1% [4] - 医疗器械细分:单一材料/复合材料营收6.45/0.63亿元,同比+34.70%/+21.52% [4] - 功能性护肤细分:单一成分/复合成分营收0.19/1.02亿元,同比+59.76%/+182.85% [4] 区域销售表现 - 1H2025华北/华东/华南/华西/华中/境外营收分别为3.65/2.87/0.79/0.85/0.40/0.03亿元,同比+25.66%/+72.95%/+17.88%/+79.68%/+33.78%/+31.96% [5] - 华北和华东合计营收贡献75.91%,华东和华西增速突出 [5] - 截至2025H1覆盖终端医疗机构超4000家 [5] 毛利率与费用 - 1H2025综合毛利率90.7%,同比-0.9pcts,归母净利率45.7%,同比-5.7pcts [6] - 业务毛利率:医疗器械95.0%(+0.6pcts)、功能性护肤70.8%(+6.0pcts)、原料68.0%(-15.0pcts) [6] - 1H2025期间费用率34.9%(+2.9pcts),销售费用率21.1%(+3.2pcts)主因新品推广和股权激励增加653万元 [7]
【安培龙(301413.SZ)】股权激励方案积极,未来业绩增长可期——动态跟踪(黄帅斌/陈佳宁/庄晓波)
光大证券研究· 2025-08-13 23:04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期为2025-2027年,业绩指标分为目标值和触发值 [4][5] - 营收和归母净利润目标值以2024年为基数,2025-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00%、56.25%、95.31%,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实现100%归属比例 [5] - 营收和归母净利润触发值以2024年为基数,2025-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00%、45.00%、76.25%,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实现80%归属比例 [5] - 若业绩未达目标值和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5]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2%,首次授予81.5万股,激励对象含高管及中层核心等24人 [5] 业绩预期与市场对比 - 根据Wind一致预期,2025-2027年营收较2024年预计增长24.6%、53.9%、89.8%,归母净利润预计增长43.7%、86.2%、131.3% [7] - 公司股权激励的营收目标值略超市场预期,彰显业务增长信心,归母净利润目标值低于市场预期,或因考虑下游客户降本压力、折旧增加等因素 [7] 激励计划影响 - 股权激励方案有利于调动优秀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 [7] -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促进长远发展 [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18:23
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4] - 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前为5.45元/股 拟授予总量574.7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10% [4] - 首次授予493.878万股(占总量85.93%) 预留80.872万股(占14.07%) 涉及激励对象首次94人 预留27人 [4][5] 本次解除限售核心信息 - 2025年8月20日上市流通188.6744万股 占当前总股本0.36% [2][3][15] - 涉及92名激励对象 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2个月限售期满) [4][14] -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达标与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14][15] 计划实施时间线 - 2024年7月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8月完成首次483.206万股登记 [7][8] - 2025年7月完成预留80.1564万股授予登记 8月通过首次解禁议案 [9][10] - 历次调整包括回购价格修改及部分股票注销 均履行完整披露程序 [9][10] 公司治理与合规 - 董事及高管解禁后仍受减持限制 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15] - 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 [18] - 所有审批环节均经薪酬委员会及监事会核查 并完成内幕信息自查 [7][8][10]
安凯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3 12:19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 [3] - 公司未出现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 激励对象资格要求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4]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关规则 [1][2][4] - 激励对象名单将通过内部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规定期限 并将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 - 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 激励计划目的 - 计划旨在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 - 通过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 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4] - 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4]
安凯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13 12: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angzhou Anyk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1] -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0,000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392,000,000元 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 [2] - 公司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共有280,000,000股发起人股份 由安凯技术公司等多家机构及自然人持有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92,000,000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6] - 公司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相关法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6]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集成电路设计 销售及服务 同时涉及人工智能 物联网 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的研发与销售 [3][4] - 经营方式包括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技术进出口等 [4] - 公司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 注重节能环保和经济效益 [3]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每股面值1元 [5] - 公司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 - 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建议质询权 查阅复制权等权利 [11]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行使相关诉讼权利 [13]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选举董事 修改章程 重大资产处置等 [16][17]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需在特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 [19] - 股东会表决采用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方式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 [46][4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4]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行使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 [58][60]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2][33]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批准 [18]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可豁免部分审批要求 [19]
安凯微: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2:19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授予总量为405.98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9,200万股的1.04% [1][4]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回购均价8.30元/股,总支付金额33,716,339.96元 [2][3] - 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授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50% [8][9] 激励对象与分配结构 - 激励对象共106人,占公司员工总数403人的26.30%,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5] - 其中包含1名加拿大籍关键技术员工,其余105名为中国籍员工 [5][6] - 董事与高管组共获授24.30万股(占比5.99%),其余员工获授381.6804万股 [6] 授予价格与定价依据 - 授予价格定为10.28元/股,采用自主定价方式 [11] - 该价格相对于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3.81元/股折扣24.56%,相对于前20日交易均价12.85元/股折扣20.00% [11] 业绩考核机制 - 设置公司层面三重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芯片出货量增长率及新业务销售额 [13][14] - 2025年考核目标为营收增长33%、芯片出货增长33%及新业务销售额超1亿元;2026年目标为营收增长90%、芯片出货增长90%及新业务销售额超2亿元 [13]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取三项指标完成度的最高值(X/Y/Z孰高),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等级(E/A/B/C/D)确定归属比例 [14][15] 会计处理与成本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参照Black-Scholes模型测算,预计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2][23] - 假设2025年9月授予,总成本将在激励有效期内摊销,具体金额未披露但强调实际成本可能因归属条件未达成而减少 [23] 特殊情形处理机制 - 若激励对象发生离职、身故或违规行为,未归属股票将作废失效 [28][29]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等情形可能触发激励计划终止或调整 [27][28]
鼎际得: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2:19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18.154元/股 涉及回购资金总额363,080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3][5] 激励计划背景及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月推出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法律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5.00万份 涉及20名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104.50万股 涉及27名激励对象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 涉及1名激励对象 [3][4] -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影响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 [3][6] 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 回购原因系1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雇佣关系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触发回购注销条款 [5] - 回购数量为20,000股 回购价格18.154元/股 回购资金总额363,080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3][6] - 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4,611,667股减少至134,591,667股 股权结构微调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6][8] 程序履行及影响说明 -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程序合规且不影响公司经营 法律机构出具肯定性意见 [1][4][8] - 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完成后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股票注销登记程序 [1][9] - 公司明确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履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