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3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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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发生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2]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6种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2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投票及决议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4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3]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4] - 若持反对意见股东所持表决权份额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应另行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5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及重大资产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5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 - 股东会进行中主持人可决定中途休息,与会股东有争议影响大会秩序时应宣布暂时休会[5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后立即就任[5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58] - 本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60] - 本规则条款与生效后规定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62] - 本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6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62]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第一章 总 则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 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 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 职,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德固特节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其中 1 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 ...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5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青岛德固特节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 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 (三) ...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 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 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德固特节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 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和内幕信息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 任人应当在当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信息知 情人应当配合公司证券部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 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 要内容,公司各部门应统筹协调,规范处理投资者投诉。公司应加强人员培训, 配置必要设备,提供经费支持,提高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投资者投 诉处理机制运转有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证券部 负责投资者投诉接收受理、分类处理与汇总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的投诉处理的 主要工作如下: (一)受理各种直接投诉; 第 1 页 共 4 页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好投资者 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监 ...
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提案 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 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