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0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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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31 09: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8]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10] 资金补充与协议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超10%经股东会审议并网络投票[12][13] - 公司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备案公告[6][7]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会计部设台账,内审部季度检查[10][21] - 保荐机构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专项核查报告[22] 资金使用与审议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1%,或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1%,年报披露[13][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4] 用途变更与审议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仅变更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6] 鉴证报告 - 公司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专项报告,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2]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31 09: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6]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七天通知[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其他 - 审计部为办事机构,提供决策前期书面资料[4][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 细则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4]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09:0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时可自行召集[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其他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20年[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9]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31 09:01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成员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 每年根据主席提议不定期开会,会前七天通知委员[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职责与生效 - 负责研究中长期战略规划等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7] - 细则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4]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31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核准首次发行3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2,079,880元,股份总数为362,079,880股,均为普通股[7][17] - 公司发起人于2010年12月15日以净资产出资认购11000万股[16][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3]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通知与会人员[86][9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8] - 董事会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作出决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度、季度财报也有相应报送时间要求[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9]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3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9]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44]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31 09:0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最多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席,由董事会任命[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不再任董事自动失资格[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向董事会提任免建议[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和建议材料[10]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七天通知,主席可委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7][18]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
2025-07-31 09:01
信息报告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有报告义务[3] - 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7]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8] 信息披露 - 证券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7] - 需披露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长审定,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存在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信息[17] 内部管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布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等[16][17] - 处理重大信息岗位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18] - 重大信息公布前相关人员不得外借文件资料、泄露报表数据[18] 违规处理与奖励 - 内部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处分[19] - 公司设立内幕交易举报专项奖金[1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09:0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4]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董事[16] - 会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一人一票表决[21]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9]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任召集人[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开临时会[10] 职权与决策 - 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决策[4][5] - 董事长行使六项职权,重大利益集体决策[7] - 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关联交易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人员聘任 - 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裁提名[31] 重大事项流程 - 重大事项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必要时专家评估[32]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裁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32]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31 09:01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公司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 担保条件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不超70%(控股子公司除外)[12] - 申请担保方近三年财务报告需经审计[13] 担保流程 - 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相关法规及章程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7]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或组织担保,公司应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7] 反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17] 责任义务 - 参与对外担保部门和责任人有责任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17]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知悉者负有保密义务[18] 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 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或高管擅自越权签署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0]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31 09:01
资金占用防范机制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占用资金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9] - 设立防范占用资金领导小组[9] 资金管理措施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违规处理 - 对违规董事等追究法律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