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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0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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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行业董秘观察:电光科技曹汉君67岁 为行业内最年长 薪酬达91万元
新浪证券· 2025-08-11 10:16
董秘薪酬概况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董秘薪酬合计达40.86亿元,平均年薪75.43万元 [1] - 1144位董秘年薪超百万,占比超21% [1] - 薪酬在50万元以下人数最多,共计66人,占比43% [1] 行业薪酬分布 - 机械设备-专用设备行业董秘平均年薪约为63.5万元 [1] - 杰克股份谢云娇薪酬最高,达186.38万元;花溪科技史守义薪酬最低,为11.56万元 [1] 薪酬变化情况 - 2024年薪酬较2023年平均上涨2.52万元,平均涨幅为9% [3] - 汇隆活塞刘迪薪酬涨幅达203%,增加24.08万元;速达股份谢立智薪酬降幅达59%,减少103.59万元 [3] 年龄结构 - 董秘平均年龄约为44.29岁,40-49岁人数最多,共58人,占比约38% [3] - 年龄最大的为电光科技曹汉君,67岁,薪酬91万元;年龄最小的为凯格精机邱靖琳,28岁,薪酬76万元 [3] 学历分布 -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学历董秘分别为5人、60人、77人及10人,对应平均薪酬分别为74.88万元、71.34万元、57.99万元及56.52万元 [5] - 博士学历董秘中,天地科技范建薪酬最高,达117.79万元 [5] 违规情况 - 行业内共有12名董秘在2024-2025年收到过警示函、公开通报或内部通报 [7] - 兰石重装武锐锐收到3次警示函,薪酬45.46万元;*ST星农王黎明收到3次警示函,薪酬30.04万元 [8][9] - 凌云光顾宝兴收到2次警示函,薪酬165.53万元,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9]
电光科技(002730)8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26.05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08 11:5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报17.41元 下跌2 14% [1] - 换手率3 02% 成交量10 44万手 成交金额1 83亿元 [1] 资金流向 - 主力资金净流出1826 05万元 占比成交额9 99% [1] - 超大单净流出330 50万元 占比1 81% 大单净流出1495 55万元 占比8 18% [1] - 中单净流出1738 54万元 占比9 51% 小单净流入3564 59万元 占比19 5% [1] 财务数据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2 73亿元 同比增长8 24% [1] - 归属净利润2063 40万元 同比减少7 61% 扣非净利润1998 48万元 同比减少8 86% [1] - 流动比率1 674 速动比率1 394 资产负债率42 05% [1] 公司基本信息 - 成立于1998年 位于温州市 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36207 988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6207 988万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石晓霞 [1] 商业活动 - 对外投资20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3098次 [2] - 拥有商标11条 专利184条 行政许可12个 [2]
电光科技股价上涨1.05% 股东户数环比下降14.71%
金融界· 2025-08-04 17:15
股价表现 - 最新股价报17.40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05% [1] - 盘中最高触及17.41元,最低17.00元,成交金额1.30亿元 [1] - 公司总市值63.00亿元,市盈率76.33倍 [1] 股东结构 - 截至7月31日股东户数为65535户,较上期减少11302户,降幅达14.71% [1] - 深股通持股数量保持38.93万股不变 [1] 资金流向 - 8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72万元 [1] - 近五个交易日累计净流出8128.29万元 [1] 财务表现 - 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3亿元,同比增长8.24% [1] - 一季度净利润2063.40万元,同比下降7.61% [1] 主营业务 - 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 [1] - 主营业务涵盖防爆电器、智能配电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 [1]
电光科技最新股东户数环比下降14.71%
证券时报网· 2025-08-04 09:36
股东户数与筹码集中度 - 截至7月31日股东户数为65,535户 较7月20日减少11,302户 环比下降14.71% [2] - 本期筹码集中以来股价累计下跌6.95% 期间出现4次上涨和7次下跌 [2] 股价表现 - 当前收盘价为17.40元 单日上涨1.05% [2] 财务业绩 - 一季度营业收入2.73亿元 同比增长8.24% [2] - 一季度净利润2,063.40万元 同比下降7.61% [2] - 基本每股收益0.0600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 [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10] - 修订内容包括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并调整条款序号,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未逐条列示 [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9][13] 董事会换届选举 - 董事会审议通过换届议案,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向才、石晓霞、叶忠松、施鹏、何成锋)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永顺、娄亦捷、吴凤陶) [15]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任期三年 [15] - 提名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5]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一路177号办公楼10楼会议室 [25][3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15:00 [26][42][4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需审议包括章程修订、制度修订及董事会换届等11项议案,其中3项为特别表决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32] 制度建设 - 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1] - 同步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 [12][14] - 部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 [14]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15
董事会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会议合法有效[1]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五项议案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1][2][3][4] 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修订 - 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1] -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2]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4]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提名石向才 石晓霞 叶忠松 施鹏 何成锋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田永顺 娄亦捷 吴凤陶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2] - 新任董事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3] 股东大会安排 - 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2]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15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9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举行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时间为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下午15:00,在该时点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并表决,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2]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制度修订提案 [4] - 审议累积投票议案包括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人和独立董事3人,采用等额选举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 [4][5] - 提案1.00、2.00、3.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股东参与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5] -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通讯地址为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一路177号办公楼8楼证券投资部,邮编325600,联系人杨涛,电话0577-61666333,邮箱ir@dianguang.com [5][6] 投票规则 -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累积投票议案需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票数不得超过拥有选举票数上限 [7][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选举票数=所持股份数×应选董事人数(5人),例如持有100股股份则拥有500票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 [7][8]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若先投具体提案再投总议案,则已投票提案以具体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提案以总议案意见为准 [9]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15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 [1] - 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拟订重大收购 合并 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1]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裁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1] - 董事会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 主持董事会会议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 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2] - 董事长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2]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2] - 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以董事会决议方式作出 有明确具体的授权事项 内容和权限 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不得授权董事长或个别董事自行决定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3]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4] - 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等 [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4]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5]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5] -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同一名独立董事不得担任两个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 [5] - 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专业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5] -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5] 董事会会议召集及通知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 董事长不能或不召集时按规则第六条执行 [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等与会人员 [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以上董事 1/2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 [6]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7] - 董事会会议议题由董事长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 临时会议议题由提议者在书面提议中提出 [7]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通知 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出 邮件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等 [8] -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 会议期限 事由及议题 发出通知的日期 [8] - 董事应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8] - 董事会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 应于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位董事 [8] - 董事及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8] 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序 - 董事会会议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9] - 公司总裁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也可列席 [9]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或不主持时按规则第六条执行 [9] -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审议会议通知上未列明的议题或事项 特殊情况需增加新议题时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11]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 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11] - 董事会议事表决方式为除非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以举手方式表决 否则应采用书面表决方式 [12] 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对外担保须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12]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12] -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以书面方式记载 出席会议董事应在决议书面文件上签字 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 [12] - 董事会会议应有书面记录 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 [13] - 董事会决议由总裁负责组织执行 董事长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总裁应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 [13]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 总裁 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等由总裁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4] - 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等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提出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董事会审议 [14]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裁或授权财务部上报并在年度董事会会议上提出 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资金预算具体情况审定 [15] - 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执行 其他重大事项审议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相关制度执行 [15]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1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 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 委员会组成规则 -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 -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 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1] -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由董事会按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 职责权限范围 -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2] - 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 可行性研究 对外谈判等事宜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2] - 对公司发行股票 公司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2]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公司合并 分立 清算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2] - 在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 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管理 [2] -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2] 议事规则 - 战略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 [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3] 会议管理机制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3]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3] -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4] 信息保密要求 -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4]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4] 实施细则效力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5] - 与股票上市有关内容待公司上市后实施 [5]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5]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1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完善离职管理体系 促进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 [1] 适用人员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含独立董事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离任情形与程序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 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 - 董事辞职后60日内需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符合法规要求 [2] - 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职务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除特定情形外 董事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同样自报告送达生效 [2]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计算薪资并发放 [2] -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情形时 公司应解除职务 [2] - 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 董事可要求合理赔偿 [2] - 离职前需通过审计部门离任审计 审计无异常方可办理手续 [2] - 离任后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工作交接 包括经营决策文件 财务资料 合同协议等 [3] - 审计部监督交接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3] 责任与义务 - 离职后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三年内仍然有效 [3] - 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其他义务最短不少于2年 [3] - 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4] - 执行职务造成损害 公司承担赔偿 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需赔偿 [4] - 违反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 -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不因离任变更或豁免 [4] - 依照法律法规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 已明确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得变更 [4] - 董事会应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 违反时现任董事需要求承担责任 [4] 持股管理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5]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需遵守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的限制 包括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5] - 需严格履行持股比例 期限 变动方式等承诺 [5] - 持股变动需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 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5] 责任追究机制 - 发现未履行承诺等情形 董事会需审议追责方案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5]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5] 制度附则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 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执行 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6] - 制度制定 修改 解释权归董事会 [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