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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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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5 12:19
总则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1]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 税收 法律 金融 企业管理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 [1] - 存在市场禁入 三年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 -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1] - 董事会秘书可为兼职职位 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1] 职责范围 - 董事会秘书需负责公司资本变动 证券发行上市 股权管理 并购重组 风险投资及重大资产抵押等常务工作 [2] - 作为公司上市事务指定联络人 负责准备和提交监管机构要求的文件并组织完成相关任务 [2] - 负责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议 列席会议并记录 保证会议纪要准确性 [2] - 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工作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接待来访 联系股东 确保信息及时合法真实完整披露 [2] - 列席总经理工作会议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 公司重大决策前需征询其信息披露意见 [2]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制定保密措施 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2] - 保管股东名册 董事名册 持股资料 董事会印章及会议文件记录 [2] - 协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责任 [2] - 在董事会拟作出违规决议时需提醒董事 如决议通过需将个人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向交易所报告 [3] - 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履行董事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职责 [3] 履职保障与权限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支持配合其工作 [3]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信息披露相关会议 查阅所有信息披露文件并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 - 履职过程受到不当妨碍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3]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需分别由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作出的行为 [3] 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推荐 董事会聘任 需经证券交易所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并报备监管机构 [3]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需聘任新任 [4] -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送材料 交易所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方可聘任 [4] - 聘任时需向交易所提交董事会推荐书 个人简历学历证明 资格证书 聘任书 通讯方式及法定代表人通讯方式等文件 [4] - 可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证券事务代表需具备同等资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5] - 出现任职资格不符 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 执行职务出现重大错误 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时 董事会需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 [5][6] - 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足理由 上市后解聘或辞职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可就解聘或辞职向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 [6] - 聘任时需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信息公开 [6]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审查并办理档案文件及待办事项移交 [6] - 空缺期间需指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职并报交易所备案 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职直至正式聘任 [6] 法律责任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使公司损失时 除参与决策董事负赔偿责任外 董事会秘书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能证明提出过异议者可免责 [6] - 董事会秘书出现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时 董事会可建议交易所取消其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 并根据监管机构意见进行处罚 [7] - 对处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或接到通知15日内向证监会指定机构申诉 [7] -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将追究相应责任 [7] 附则 - 本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 [7]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程序相同 [7]
亨迪药业: 1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9-02 09:12
董事会秘书职位设置与性质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 作为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职权并获取报酬 [1] 选任程序与资格要求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 [2] - 任职资格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必要工作经验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良好沟通能力 [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公司法规定不适任情形 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最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以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2] - 拟聘任人员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公司需披露聘任原因及是否存在影响规范运作的情形 [2] - 聘任需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报送聘任书或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通讯方式等材料 [2] 解聘与辞职规定 - 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3] - 出现细则第五条禁止情形、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履职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造成重大损失、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造成重大损失时应在一个月内解聘 [3][4] - 解聘或辞职时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秘书有权就不当解聘或辞职情况向深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4] - 空缺期间董事会应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 空缺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直至聘任新秘书 [4]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督促遵守相关规定 [4]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 协调与监管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 [4]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 参加会议并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 [4] - 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有关机构报告 [4] - 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求证 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问询 [4] - 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培训 协助了解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4] - 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提醒可能违反规定的决议 [4] - 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 [4] - 履行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职责 [4]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包括组织筹备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会议 [5] -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5] - 推动避免同业竞争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5] - 推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 - 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5] 投资者关系与股权管理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完善投资者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5] -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 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 办理限售股相关事项 督促遵守股份买卖规定 [5] 资本市场战略与公司发展 - 协助董事会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协助筹划或实施再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 [5] - 提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决策予以警示并立即向深交所报告 [5][7] 履职保障与支持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支持配合 [7] - 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文件 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等情况 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如实回复问询并提供材料 [7] -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重大事项会议应及时告知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7] - 秘书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承诺任期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信息披露 但涉及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7] 证券事务代表与培训要求 -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秘书不能履职或授权时代为代表履职 不免除秘书责任 [7]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或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需参加深交所认可的资格培训 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课时 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7] -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深交所举办的后续培训 被通报批评的需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 [8] - 培训内容包括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董事会秘书权利和义务等主题 [8] 细则制定与生效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改本细则 [8]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8]
德明利: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1 16:2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规范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职责范围 任免程序及工作保障机制 确保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合规性 [1][2][3][4][5][6] 任职资格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3年以上秘书 管理或股权事务相关工作经验 [2] - 需掌握财务 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并通过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及其他交易所认定不适合的情形 [2]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2] - 管理投资者关系及股东资料 协调与监管机构 股东 中介机构的信息沟通 [2]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议 参与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签字 [2]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在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2] - 督促公司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并在违规时向深交所报告 [3] - 管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事务 [3] 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 - 需在IPO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聘任 [3] - 解聘情形包括出现禁止任职情形 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 重大工作失误或违反法规造成重大损失 [4] - 解聘或辞职时需向深交所报告原因并公告 秘书可提交个人陈述 [5] 工作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条件 董事及其他高管需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4] - 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并查阅所有文件 [4] - 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4] - 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职 超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5] - 任职期间需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 [5] 附则规定 - 细则未尽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章程为准 [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
苏宁环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30
董事会秘书的设立与定位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 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1] - 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1]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 但需避免以双重身份作出需分别履行的行为[1]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存在六类禁止情形包括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等[2] - 公司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并在董事会秘书无法履职时代行职责[2]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出现资格不符、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重大工作失误或违规造成损失等情形时必须在一个月内解聘[4] - 空缺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 超期后由董事长代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信息披露与履职保障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协调投资者关系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5] - 需关注公司传闻并求证 督促回复交易所问询 组织董事及高管培训[5]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部门提供资料 遇阻挠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6][7]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 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人员须配合支持其工作[7] - 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需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7] 聘任程序与资料报备 - 正式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聘任书、简历、学历证明及通讯方式等资料[3] - 通讯方式变更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备更新[3] - 聘任时需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4]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审查并办理工作移交[4]
凯尔达: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14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定位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并作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1] - 主要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定 管理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 协调与监管机构及媒体的沟通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2][3] -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合规 在董事会做出违规决议时需提醒并记录 同时负责信息保密和应对泄密事件 [3]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限制 - 任职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工作经验 [1]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最近3年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2] - 拟聘任人员如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公司需披露原因并提示风险 [2]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解聘需具备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4][5] - 公司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并及时公告聘任信息 [4]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董事会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 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 [6]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查阅所有文件 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4] - 负责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筹备、会议记录、文件保管及决议公告 确保会议程序合规 [7] - 信息披露需符合真实、及时、公平原则 达到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要求 [8]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与行为规范 - 董事会秘书需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赔偿 [9] - 禁止行为包括挪用公司资产、擅自存储资金、违规担保、谋取商业机会、泄露公司秘密等 [9][10] - 出现未能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或泄露机密等情形时 董事会应终止聘任 [9]
曲美家居: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57
董事会秘书的定位与性质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4] - 董事会秘书需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职权并获取报酬 [4]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 任职资格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4]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及高管禁止情形 [4] -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参照董事会秘书标准执行 [4] 核心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督促遵守信息披露规定 [4] - 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对接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及媒体 [4] - 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会议并负责记录工作 [4]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 [4] - 组织董事及高管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协助其了解信息披露职责 [4] - 督促董事及高管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违规行为需提醒并报告 [4] - 管理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事务 [4] 会议管理工作规范 - 股东大会需提前20日(年度)/15日(临时)通知股东并公告,会前核对股东资格有效性 [5] - 董事会会议需及时完成筹备,送达会议资料并保证记录真实性 [5] - 专门委员会会议需按议事规则筹备,会议决议需向董事会通报 [5][7] 信息披露工作原则 - 信息披露需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 [6] - 需配合证券交易所完成定期信息披露核查工作 [6] -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信息披露义务人传达监管要求,不确定事项需向交易所咨询 [6]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管应支持配合 [6]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参加相关会议并查阅文件 [6] - 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6] 聘任与解聘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 - 解聘需具备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 [8] - 辞职或被解聘后,公司需在3个月内新聘董事会秘书 [8] 离任与过渡安排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离任审查,在审计委员会监督下移交档案及待办事项 [9] - 空缺期间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超过3个月时由董事长代职并在6个月内完成新聘 [9] - 需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要求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9] 制度效力与解释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订需遵循相同程序 [10]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0]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10]
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7 10:06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和公司章程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享有相应职权并获取报酬 [5] - 董事会秘书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工作经验 [7] - 存在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任职、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8] - 董事会秘书可由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 [9]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职权 - 负责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 [6] - 主要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规定、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事务 [14] - 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确保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规,受委托承办董事会日常工作 [15] - 负责保存管理股东名册、董事名册、会议记录等资料,保管董事会印章并建立印章管理办法 [16] - 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推动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负责规范运作培训事务 [14] 董事会秘书的解聘与离任 - 出现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律法规后果严重等情形时,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 [3][4][10] - 解聘时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不当解聘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10] - 离任前必须接受董事会离任审查,办理档案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未完成前仍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 [11] - 董事会解聘秘书必须有充分理由,空缺期间需指定代行职责人员,空缺超过3个月时法定代表人应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12]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规范与法律责任 -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2] - 禁止侵占挪用公司资产、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擅自与公司交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 [24] - 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离任前必须整理并移交所有档案文件和工作事项 [24][25] - 公司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要求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公开披露 [26]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支持与保障 - 董事、总经理及内部部门应支持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经费方面提供必要保证 [27] - 公司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机构的工作,确保其能够有效执行各项职责 [27]
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20
董事会秘书的定位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义务[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 -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络,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培训等[4] - 董事会秘书还需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4] - 负责保存和管理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股东持股数量、董事持股情况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并保管董事会印章[5]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选任 - 董事会秘书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及股权事务等领域工作3年以上经验[2] - 需具备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2] - 存在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包括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等[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应当具有充分理由[3]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3]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与行为规范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需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6] - 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时董事会应终止聘任,包括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等[7] - 董事会秘书不得有挪用公司资产、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未经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提供担保、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行为[7]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离任审查,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公司需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8] 附则与细则执行 -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10] - 本细则如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内容相抵触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27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定位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1] - 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部 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交易所仅接受其或代责人员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1] 任职资格与条件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 及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1] - 存在六类禁止情形 包括被监管处罚 公开谴责 或交易所认定不适合等[2] - 聘任前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推荐书 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等材料[2] 聘任与解聘流程 - 公司需在IPO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 - 交易所收到材料5个交易日后无异议方可聘任 有异议则不得聘任[3]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出现禁止情形 未参加培训 失职或违规时需一个月内解聘[4] 离职与交接机制 - 离职需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离任审查 办理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4] - 未完成移交或公告义务仍须承担职责[4] - 空缺时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 超三个月则由法定代表人代行[4] 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管理 包括对外发布 制定制度 督促履行义务及媒体澄清[5] - 需协助加强公司治理 组织筹备会议 建立内控制度 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5] 投资者关系与股权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 完善沟通和服务机制[5] - 股权管理包括保管股东资料 办理限售股事项 督促遵守股份买卖规定[5] 战略与培训职责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筹划再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6] - 组织董事 高管及相关人员接受法律法规培训[6] - 提示忠实勤勉义务 对违规行为需警示并报告交易所[6] 保密与履职保障 - 负责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和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7] - 公司需提供履职便利 董事 高管及人员应配合 秘书有权查阅文件及获取资料[8] - 秘书可列席重大会议 受阻碍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8] 证券事务代表与附则 - 公司需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 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并可代行职责[8][9]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经批准后施行[9]
汇通控股: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8
董事会秘书的设立与资格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 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1]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1] -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或《上市规则》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1]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包括关注媒体报道、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负责信息对外发布、制定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规定、负责未公开信息保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2]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包括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推动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推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及承担社会责任[2]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完善投资者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2] -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 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办理限售股事项、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股份买卖规定[2]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协助筹划或实施资本市场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2] - 负责规范运作培训事务 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法律法规培训[2][3]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保障与约束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需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公司需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3]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和信息[3] -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或重大事项会议时需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3] - 董事会秘书需提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并对违规行为予以警示[3] 董事会秘书的离任与解聘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3]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履职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违反法律法规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时 公司需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3] -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 并办理相关事项及文件交接[4]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董事会需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 空缺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4] 其他相关规定 - 公司需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其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信息披露为止(涉及公司违法违规信息除外)[4] - 董事会秘书可依据聘任合同规定在任期届满前辞去职务[4]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