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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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应增补委员[6]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委员相关规定 - 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被撤销职务[19]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23] - 议事规则相关解释及生效规定[26]
科陆电子(002121) -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证券投资审议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股东会审议[6] - 未达审议权限,总裁审批[6] 投资管理 - 可预计未来12个月投资,使用期不超12个月[6] - 审计部半年全面检查并报告[10] 操作与监督 - 资金、交易密码专人保管[13] - 至少两人操作,与财务人员分离[13] - 财经建账目并当日汇报[13] - 审计部日常监督与不定期核实[15] - 独立董事可检查,必要时外审[15]
科陆电子(00212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如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 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 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 ...
科陆电子(0021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 地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将经营者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三)激励性原则: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设定应充分考虑市场化 原则,争取达成强激励、高浮动、上下限皆可突破的薪酬模式。 (二)其他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的董事岗位不从公司领取薪酬和 津贴。有董事身份并与公司有劳动关系(以下统称"内部董事"),且实际承担 了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和工作的,适用本办法。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 规定 ...
科陆电子(0021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当召集人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 ...
科陆电子(0021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 ...
科陆电子(00212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业绩预告与异常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经部门申请、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和媒体发布流程[20]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董事和高管[21]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和披露[21]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证券部等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2]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2]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4] - 董事应关注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高管及时报告重大信息[24]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28]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8] - 董事长等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8]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各层级有保密责任人[32] - 公司应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35]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给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36]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6]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37] - 证券部负责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记录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3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8] - 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3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41]
科陆电子(0021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派驻 ...
科陆电子(002121)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议选聘、决定聘用机构并提费用建议[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3] - 督促内控重大缺陷整改与内部追责[16]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5]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2个月内召开会议[17]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1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23][26]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出席会议[2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30]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需签名[32] - 会议档案审计部保存至少十年[39]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40] 其他 - 成员对会议资料和内容保密[41] - 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42] - 议事规则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同效[37]
科陆电子(00212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强化内部控制、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 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