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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68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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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0 09:4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 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实、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 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等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0 09:4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本 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进行认定。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任何机构、部门和人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0 09:4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 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 宣传。 第 1页,共 4 页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09:4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0 09:4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 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09:4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 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薪酬考核 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 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的拟定和管理,评估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和业绩等。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20 09:45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 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 不限于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 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0 09:45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 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 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四条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相关股东会会议结束后立即离 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相关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立即离职,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相关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离职。 前款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暨制定、废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0 09:45
(一)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暨 制定、废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 会的议案》《关于制定、废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 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 ...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5-08-20 09:45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间接控股股东重组 及实际业务开展需要进行的调整,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 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 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0,720.69万元,较原 预计总金额调增862.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0 日、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