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艾迪药业(688488)
icon
搜索文档
艾迪药业: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日报网· 2025-09-29 14:13
证券日报网讯9月29日晚间,艾迪药业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艾迪药业: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9 12:41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9日晚间,艾迪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13.01元/份的价格向5名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授予52.00万份股票期权。 (编辑 任世碧) ...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9-29 09:17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9月29日为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52.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13.01元/份[3][4][8][10][11] - 2025年8月25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896.00万份股票期权[7]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6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6月27日至7月7日公示拟激励对象[3][5] - 2025年7月14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激励计划相关参数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1] - 预留授予等待期12个月、24个月,行权比例各50%[12] 业绩目标 - 2025 - 2026年考核,2025年净利润目标值0亿元,2026年目标值1亿元,触发值0.75亿元[15] - 2025年HIV药物营收目标值4亿元,触发值3.2亿元;2026年目标值6亿元,触发值4.8亿元[16] 考核与行权计算 - 非营销与营销体系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对应不同期权成就比例及行权数量计算方式[18][19][20][21] 费用摊销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101.14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18.61万元、62.51万元、20.01万元[28] 合规情况 - 本次授予事项取得必要授权批准,符合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31]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2025-09-29 09:17
激励计划人员 - 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2] 激励授予情况 - 以2025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对象授予52.00万份期权[3] - 行权价格为13.01元/股[3]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2025-09-29 09: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预留授予5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股票期权[2] - 获授期权数量52.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100.00%[2] - 占公告时股本总额0.124%,单人不超总股本1%[2]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20%[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 授予前离职或放弃,董事会调整授予数量[3]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3] - 公司按要求披露激励对象信息[3]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9 09:17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6月27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7] - 6月27日至7月7日对激励对象公示无异议[8] - 7月14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8] - 8月14日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议案[9] - 9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议案[10] 激励计划要点 - 授予条件涉及公司和激励对象特定情形[11] - 确定2025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12] - 激励对象含董事、高管、骨干人员[12] - 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52万份[14] - 行权价格为每份13.01元[14]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工作计划和报告等[9]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9] 内审监察部 - 至少配备2名审计人员,设1名内审监察总监[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4] - 每季度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20]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26]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6]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审计资料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5] 申诉流程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诉[19] - 董事长在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9] 审计通知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案审计除外[19]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监察部提交的报告及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6]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监察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8] 审计披露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应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特殊情况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年报披露时披露[28] 后续审查 - 内审监察部负责人应适时安排内部控制后续审查工作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1]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9] - 内审监察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29] - 内审监察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行政处分及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9] 责任追究 - 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材料等行为会被追究责任[29]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会被行政处分及追究经济责任[3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公司与时间 - 制度涉及公司为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 - 制度相关时间为2025年9月[33]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16
关联交易规范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规范关联交易,维护投资者权益[2]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3]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为公司关联人[10][11] - 交易发生前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公司关联方[11]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4] 决策权限 - 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决定低于3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0万元或少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8] - 董事会可决定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9]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 特殊情况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全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21] - 公司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3] 交易计算与披露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3]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31] 豁免情形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豁免履行相关义务[26]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股票等9种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6] 审查与决议要点 - 董事会审查关联交易需考虑交易背景、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因素[2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时需审核独立董事意见[29] 合同相关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可因不可抗力或经营变化终止或修改协议[2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细则[33]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审议 - 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需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审议[9]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需提交审议[9]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7] 公司合并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7]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3] 股份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5]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每位股东所投票候选人数不能超拟选董事人数,所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股东拥有投票数,否则票作废[35]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7] 结果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078.2808万元,股份总数42078.2808万股[8][14]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13] 股东信息 - 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2500%,维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1.5815%等[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查阅请求公司需15日内书面答复[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3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审计等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6]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108]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26]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