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68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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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生物(688221.SH):2025年三季报净利润为-1.60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31 01:40
盈利能力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03亿元,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51 [1] - 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60亿元,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48 [1] - 公司摊薄每股收益为-0.43元,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47 [3] - 公司最新毛利率为34.84%,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09 [3] - 公司最新ROE为-16.28%,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48 [3] 现金流状况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1.52亿元,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45 [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较去年同报告期减少1786.47万元 [1] 资产与运营效率 - 公司最新资产负债率为40.06%,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03,较上季度增加2.82个百分点 [3] - 公司最新总资产周转率为0.06次,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152 [3] - 公司最新存货周转率为1.50次,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88 [3]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东户数为1.64万户 [3] - 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1.78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7.46% [3] - 第一大股东建木藥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86% [3] - 第二大股东LU RONGJIAN持股比例为5.80% [3] - 第三大股东WANG CHANGJIN持股比例为5.62% [3]
前沿生物(688221.SH):第三季度净亏损6245.59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5:0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473.41万元,同比上升10.22% [1]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45.59万元 [1]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49.37万元 [1]
前沿生物: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60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14:3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1.03亿元,同比增长12.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6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43元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54亿元 [1]
前沿生物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与研发双优,小核酸药物成果将亮相国际顶级会议
证券时报网· 2025-10-30 12:33
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37万元,同比增长12.80% [1] - 第三季度营收4473万元,环比大幅增长47.58% [1] - 业绩增长主要来自抗HIV创新药艾可宁®与代理产品缬康韦®的收入贡献 [1] - 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达8387万元,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1] 研发管线与进展 - 研发重点聚焦小核酸药物领域,同步推进长效抗HIV病毒药物与高端仿制药研发 [1] - 针对补体疾病的FB7013是靶向MASP-2的单靶点药物,已完成GMP批次生产,预计2025年底递交IND申请 [2] - FB7013临床前数据显示在健康猴中单次皮下注射后靶蛋白16周内持续降低,预计临床可实现每3-6个月给药一次 [2] - 针对补体疾病的FB7011为同时靶向MASP-2与CFB的双靶点药物 [3] - FB7011临床前研究表明食蟹猴单次皮下注射6mg/kg后两个靶蛋白抑制效率均超95%,效果可持续13周以上 [3] - 在食蟹猴IgA肾病模型中,FB7011 6mg/kg组相较于阳性对照药伊普可泮,在uPCR、uTP降幅及eGFR改善幅度上分别提升约16%、18%、10% [3] - 公司将在2025年ASN Kidney Week会议上以口头报告和壁报形式发布FB7011与FB7013的最新临床前数据 [3] 产品布局与战略 - 公司小核酸药物研发多点布局,治疗血脂异常的FB7023已完成转基因小鼠体内药理研究 [4] - 高尿酸血症及痛风、肿瘤、MASH、2型糖尿病领域的早期小核酸产品均已提交专利,处于临床前阶段 [4] - 基于自主siRNA肝外递送载体ACORDE开发的增肌靶点药物也在推进临床前开发 [4] - 公司以创新研发为根本,持续深耕小核酸药物领域,目标在补体疾病、代谢疾病等领域不断突破治疗局限 [4]
前沿生物2025年第三季度收入环比增长47.58% 易方达两只基金跻身公司前十大股东
证券日报网· 2025-10-30 12:18
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37万元,同比增长12.80% [1]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3万元,环比增长47.58% [1] - 收入增长主要源于抗HIV创新药艾可宁及代理产品缬康韦(盐酸缬更昔洛韦)的销售贡献 [1] 研发投入与管线进展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投入研发费用8387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81.13% [1] - 研发重心聚焦小核酸药物领域,同时推进长效抗HIV病毒药物及高端仿制药的研发 [1] - 靶向补体系统的小核酸药物FB7013成功完成GMP批次生产,非临床研究按计划进行,预计2025年底递交IND申请 [1] - 小核酸药物FB7011完成了在食蟹猴IgA肾病模型上的药效研究 [1] - 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了FB300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为未来商业化生产提供资质保障 [2] 商业化布局 - 在疼痛管理领域,公司已启动两个规格的远红外治疗贴的商业化生产以保障供应 [2] - 公司初步组建了专业的经销商管理团队,并积极拓展线上营销渠道 [2] 股东结构变化 - 第三季度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进成为前十大股东,持有771.73万股,持股比例2.06% [2] - 易方达泰和增长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新进成为前十大股东,持有626.79万股,持股比例1.67% [2]
前沿生物(688221)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5-10-30 10:50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范围为公司独立董事[2] - 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2] - 从股东会通过后按季度发放[2] 费用与审议 - 出席会议差旅费等由公司据实报销[3] - 津贴调整及办法由股东会审议[2][3]
前沿生物(688221)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0:50
内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内审部履行审计职责并报告工作[4] - 内审部应配备人员、建章立制,人员需有相应能力操守[4] - 内审部应保持独立,不与财务合署办公,实行回避制度[4] 内审职责权限 - 内审部履行编制制度、审计财务和内控等职责[6] - 内审部有参加会议、获取资料、制止违规等权限[8]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按年度计划制定方案,获批后执行,出具报告并跟进整改[11] 整改机制与结果应用 - 公司建立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3] - 内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依据[1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会受行政、经济处罚或被提请处理[15] - 内审人员违规构成犯罪追究刑责,不构成犯罪给予处分[16]
前沿生物(688221)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30 10:50
信息披露主体与职责 - 公司董秘及相关部门、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负有信息披露职责[2] - 第一大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2] 信息披露文件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 文件全文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网站披露,摘要在相关网站和报刊披露[5] 信息披露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7]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或发澄清公告[8] - 控股股东等配合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9] 投资者关系维护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9][10]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可进行业绩预告[18] - 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全年多项财务指标[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0]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披露业绩快报[19] 财务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拟派发股票股利等,所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仅实施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3] 定期报告审议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3]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时[24] - 变更名称、简称等立即披露[24] - 涉及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 控股股东等告知公司拟发生重大事件并配合披露[26]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事项披露先起草议案再审议通过后起草公告文稿审核签发披露[28] - 无需经审议事项由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长同意后组织起草公告文稿审核签发披露[29]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起草文件审定或审批后提交交易所审核披露[30] 相关人员信息提供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4]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3] 内部控制与保密 - 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33]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34] - 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42]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38] 其他事项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通知并说明原因[39] - 发生特定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41] - 证券投资与风控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4]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向董事会秘书申请并及时归还[44] - 信息披露公告文稿等供公众查阅经董事会秘书批准[44] - 以公司名义正式行文经董事长审核批准,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44]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46] - 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47]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46]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责任人员受处罚[46]
前沿生物(688221)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0: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由股东会审议[23] 选举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2]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方案执行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按规定执行[27] - 公司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8] 权益保护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8]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28]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30]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0] - 本规则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30]
前沿生物(688221)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0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 薪酬考核与审议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初步确定薪酬方案[2] - 非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薪酬需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董事会审议[2] 特殊人员薪酬 - 外部董事不领薪酬和董事津贴[4] 薪酬发放与考评 - 董事长薪酬综合多因素考评[5] - 担任具体职务人员按职务领薪酬,不发董事津贴[5] - 薪酬按岗位规定发放,为税前薪酬[7] 薪酬调整与奖惩 - 经营环境等重大变化可调整薪酬标准[9] - 经审批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