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由股东会审议[23] 选举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2]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方案执行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按规定执行[27] - 公司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8] 权益保护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8]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28]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30]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0] - 本规则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30]
前沿生物(688221)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