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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60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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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
董事会秘书离任 - 公司董事会秘书翁鑫怡女士于2025年11月12日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2] - 翁鑫怡女士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投资部总监和控股子公司董事职务 [2] - 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旭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将尽快聘任新董事会秘书 [2] 行政处罚决定 -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8号) [6] - 处罚涉及两项主要违法事实: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以及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1][12] 重大合同披露违规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1月与广东天域签订金额为6.75亿元的采购合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11] - 截至2023年10月末,合同实际交付进度仅为6.74%,但公司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 [11]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 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 [12][13][14] - 公司2023年半年报虚增利润总额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 [12][13][14] - 虚增利润的具体手段包括: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13] 公司及相关人员处罚 - 公司被处以合计700万元罚款 [18] - 时任董事长沈新芳被处以350万元罚款,时任总经理沈晓宇被处以170万元罚款 [18] - 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被处以90万元罚款 [18] - 其他多名时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也受到警告及罚款处罚 [18] 公司现状及影响 -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19] - 公司表示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将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并落实整改 [19]
ST东尼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巨潮资讯· 2025-11-13 02:49
行政处罚概况 - 公司于11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以1670万元罚款,其中公司被罚700万元 [2] - 处罚涉及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6名相关责任人 [4] 违法事实一: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 - 2023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签订价值6.75亿元采购合同,约定当年5-12月按月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2]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量均未达约定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交付进度的6.74%,但公司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该事项 [2] 违法事实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公司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 - 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原材料未入账,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673.64万元、营业成本2071.90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2745.54万元 [3] - 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累计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78.3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877.59万元、7227.7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70.95% [3] 公司现状与回应 - 公司表示此次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落实整改 [4]
603595,被公开谴责!合计罚款超千万
中国基金报· 2025-11-12 15:25
行政处罚概况 - ST东尼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及年报虚假记载被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1570万元 [2][10] - 上交所对ST东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 [2][10]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尼” [6] 重大合同披露违规 - 2023年1月ST东尼控股子公司签订碳化硅衬底采购合同 金额为6.75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7]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约定 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 [7] - 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 迟至2024年1月6日才进行披露 [7]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通过多种方式虚增利润总额 [8] - 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 [8]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 [8] 公司经营与市场表现 - ST东尼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4.57亿元 同比增长1.50% 归母净亏损1460.51万元 [14] - 自2024年10月31日被ST以来 公司股价跌幅近20% 截至11月12日收盘每股报18.26元 最新市值为42亿元 [14] - 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4] 监管环境与公司前景 -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通过“早发现、快惩处、严纠正”方式加强监管 [4] - 公司被ST后有一年观察期 需积极落实整改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意识 [4]
603595,被公开谴责!合计罚款超千万
中国基金报· 2025-11-12 15:19
文章核心观点 - ST东尼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及年报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处罚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合计1570万元罚款并被公开谴责 [2][5][9][10][11] 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11月12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和年报虚假记载被罚 [2] - 此次处罚涉及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6人 罚款总额为1570万元 [2][10] - 上交所于同日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 [2][11] 违法违规事实详情 - 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2023年1月公司公告与广东天域签订金额为6.75亿元的重大采购合同 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7]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约定计划 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 公司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 [7] - 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将研发费用确认为存货、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入账、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方式虚增利润 [7][8] - 2022年年报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 2023年半年报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 占比70.95% [8] 处罚具体措施 - 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10] - 时任董事长沈新芳被警告并罚款350万元 时任总经理沈晓宇被警告并罚款170万元 [10] - 时任财务总监杨云、钟伟琴各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10] - 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被警告并罚款90万元 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斌斌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 [10][11] 公司基本状况与市场表现 - ST东尼于2017年上市 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3]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4.57亿元 同比增长1.50% 但归母净亏损1460.51万元 [13] - 自10月31日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尼"以来 股价跌幅近20% 截至11月12日收盘每股报18.26元 最新市值为42亿元 [6][14]
603595,立案调查结果“定调”了
上海证券报· 2025-11-12 14:37
处罚概况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浙江证监局正式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570万元 [2] - 处罚涉及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多位高管 [4] - 上交所对ST东尼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5] 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 [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 [3] - 虚增利润手段包括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并进行追溯调整 [3] 重大合同披露违规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签订金额为6.75亿元的采购合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4]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约定,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交付进度的6.74% [4] - 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直至2024年1月6日才发布进展公告 [4] 其他风险警示及后续影响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东尼电子”变更为“ST东尼” [7]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30日全天停牌 [9] - 公司需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满12个月且完成财务报告追溯重述后,方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0] 公司业务与近期业绩 - 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太阳能光伏、医疗、新能源汽车和半导体五大领域 [10]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7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460.51万元 [10] - 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8亿元,同比增长2.51%;归母净利润为2660.7万元,同比增长11.10% [10]
ST东尼,两期报告虚假记载
中国证券报· 2025-11-12 13:48
行政处罚概述 - 公司于11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及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合计被罚款1570万元 [2] - 公司股票自10月31日起已因被立案调查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随着行政处罚落地,公司进入一年“观察期” [2] - 公司表示将做好相关工作,在满足条件后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 信息披露违规具体事项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1月9日与广东天域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同金额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4]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约定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 [4] - 此行为构成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6]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具体事项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手段包括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 上述行为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占比70.95% [6] - 公司于2024年4月披露公告,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6] 相关责任人员及处罚 - 时任董事长沈新芳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9][10] - 时任总经理沈晓宇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 [9][10] - 其他被处罚人员包括时任财务总监杨云(罚款100万元)、钟伟琴(罚款100万元),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罚款90万元)和罗斌斌(罚款60万元) [9][10] - 公司本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10] 公司后续行动及影响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10] - 公司公告披露日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表示将引以为戒,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 [10] - 公司董事会于11月12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翁鑫怡的辞任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任,辞任后继续担任投资部总监和控股子公司董事职务 [10]
东尼电子实控人高质押是否存爆仓风险?警惕公司债务风险股价遭财务造假“暴击”
新浪财经· 2025-11-12 10:37
公司违规与处罚 - 公司因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两大违规被浙江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6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处以870万元罚款[1] - 公司财务造假触发ST红线,股票于2025年10月30日停牌1天,2025年10月31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变更为ST东尼[1][4] - 自10月30日以来公司股价录得连续四个跌停板,截至11月12日股价跌幅近20%[1]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签订的《采购合同》履行严重不及预期,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且披露不及时[2] - 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通过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681.49万元[3] - 公司由关联方东尼实业代垫资金采购原材料未入账,导致2022年年报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24.3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24.34万元[3] -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占比70.95%[3] 股价异动与高管行为 - 财务造假期间公司股价从2022年4月底部约22元/股暴涨至2023年1月超80元/股,期间涨幅近三倍[4] - 2022年9月公司高管丁勇、李峰、罗斌斌、钟伟琴抛出减持计划,计划在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4] 实控人股权质押与债务风险 - 截至三季度末实控人沈新芳、沈晓宇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48.9%,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9019.75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9.35%,占公司总股本的38.82%[5] - 实控人质押加权起始日参考价面临下跌压力,沈新芳质押起始日参考价为21.67元/股,质押日至今股价跌幅超15%[5] - 公司短期债务压力显著,截止三季报末短期债务超13亿元,而账面资金仅为0.42亿元[5] 公司经营业绩表现 - 公司三季报营业总收入14.57亿元,同比上升1.5%,归母净利润为-1460.51万元,同比上升65.72%,第三季度单季度营业总收入6.18亿元[5] - 2025年上半年消费电子业务营收增长但毛利下滑,无线充电隔磁材料产品结构优化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6] - 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相比去年同期均实现大幅增长,主要配套下游新能源电池厂商供应线路板、极耳等产品[6] - 2025年上半年光伏业务收缩,营收毛利均下降,公司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进一步收缩传统光伏业务规模[6]
东尼电子实控人高质押是否存爆仓风险?警惕公司债务风险 股价遭财务造假“暴击”
新浪证券· 2025-11-12 09:56
财务造假与ST处罚 - 公司因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及2022年、2023年财报虚增利润等违规行为被处罚,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处以700万元罚款,6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以870万元罚款[1][3] - 财务造假具体手法包括: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虚增利润5681.49万元;由关联方代垫采购资金但未入账,累计虚增利润2745.54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1024.34万元,2023年半年报虚增利润1654万元[5] -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6] - 因财务造假金额较大,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变更为ST东尼,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1][6] 股价表现与高管减持 - 公司股价自2025年10月30日以来录得连续四个跌停板,截至11月12日股价跌幅近20%[1] - 财务造假期间(2022年4月至2023年1月),公司股价从22元/股左右涨至超80元/股,期间涨幅近三倍[6] - 股价暴涨期间,公司四位高管于2022年9月抛出减持计划,计划在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0.0572%的公司股份[8][9] 实控人股权质押与债务风险 - 截至三季度末,实控人沈新芳和沈晓宇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8.90%,其中累计质押股份9019.75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9.35%,占公司总股本的38.80%[10][11] - 实控人质押比例较高,且质押日至今股价出现下跌:沈新芳加权质押起始日参考价为21.67元/股,股价跌幅超15%;沈晓宇加权质押起始日参考价为20.48元/股,股价跌幅超10%[11] - 公司短期债务超13亿元,但截至三季报末账面货币资金仅为0.42亿元,存在显著的债务压力[12]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总收入14.57亿元,同比上升1.5%,归母净利润为-1460.51万元,同比上升65.72%,整体仍处于亏损状态[13] - 第三季度单季度营业总收入6.18亿元,同比上升2.51%,归母净利润2660.7万元,同比上升11.1%[13] - 分产品看,消费电子业务营收10.33亿元,毛利率24.36%,营收同比增长18.26%;新能源业务营收4.21亿元,毛利率8.40%,营收同比增长184.08%;光伏业务营收1.78亿元,毛利率17.92%,营收同比下降60.49%[14] - 新能源业务营收和毛利大幅增长主要因线路板项目规模化交付及极耳产品客户结构优化;光伏业务收缩系应对产品价格跌至历史最低水平而进行的战略性调整[15]
上交所对ST东尼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2 09:35
每经AI快讯,2025年11月12日,上交所对ST东尼(SH 603595,收盘价:18.26元)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 开谴责:经查明ST东尼及有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存在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多期定 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关联交易未审议且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多项违规,严重违反了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第1.4条、第2.1.1 条、第 2.1.4 条、第 2.1.5 条、第2.1.6 条、第2.1.7条、第2.2.6 条、第 5.1.4 条、第 5.1.5 条、第5.1.10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条等有关规定。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 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 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 ...
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11-12 09:30
业绩相关 - 2023年1月9日与广东天域签6.75亿元采购合同,占比51.84%[4] - 截至2023年10月末合同交付进度6.74%[5] - 2022 - 2023年多项操作虚增利润总额11105.37万元[6][7] - 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占比38.63%[7][8]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占比70.95%[7][8] 违规处罚 - 2025年因信披违规被立案、收告知书和决定书[1][2] - 公司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和财报虚假记载被警告,罚款700万元[11] - 沈新芳等7人被警告并罚款,金额350 - 60万元不等[11] 未来展望 - 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1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13] - 公司将加强内控建设,提升合规水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