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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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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3 13:0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14点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09:00 - 11:30、13:00 - 17:00[10]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2] - 会议登记地点在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2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10] 议案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等3项议案[4] - 选举董事议案应选董事5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4] - 特别决议议案有2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全部议案[5]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有1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有6人[5] 投票规则 - 非累积投票需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一个打“√”,未作指示受托人可按意愿表决[18]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19]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13: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06月03日现场召开[2] - 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待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或废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待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13:0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06月03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2] - 会议提名李裕陆等5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忠生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6]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新增或废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7] - 公司拟定于2025年0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项议案[8] 薪酬情况 - 非独立董事基本年薪60万元,年终奖金依公司经营和董事工作确定[4] - 独立董事固定年薪为9.6万元[5]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2:46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信息发布与查阅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公众查阅[9]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1]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12]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5]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6] 特定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及时披露[14]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2]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编制,经董事长批准后披露[22] 审计委员会审核要求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需立即披露事项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25]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需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9]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及信息对外公布[23][25] 编制审阅限制 - 公司不得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22] 报告披露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2] 违法处理 - 证券公司等发现信息披露材料违法应要求补充纠正,否则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26] 信息披露责任人认定 - 公司董事等是报告重大信息第一责任人[28]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32]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等应向公司报告[33] 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6] 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36] 公司与交易所联络人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交易所指定联络人[40]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43]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各层次保密第一责任人需与公司签责任书[46] 信息难以保密时处理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47]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49] 财务信息披露前要求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9] 配合监管检查调查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需配合证券监管机构检查调查[52] 信息披露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52]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理[52] 制度冲突处理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5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2:46
薪酬制度 - 制定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2] - 适用人员为董事和高管[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考核及监督[4] 薪酬构成 - 非独董、独董、高管薪酬确定方式不同[5] - 高管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构成[5] 发放与调整 - 基本年薪年内发,绩效奖金次年发[7] - 可根据情况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10] - 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0]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2:4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与原则 - 制度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情形与处理 - 违反规定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5] - 造成损失等严重后果从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处理[6][7] 执行与处理形式 - 董秘办负责调查并提方案,追究形式多样[8] 施行与保障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处理前保障陈述权[10]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2:46
内部控制架构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重要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4] - 内部审计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评价报告与决议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0]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年度报告时形成决议[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职责与义务 -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审计公司所有工作,接触相关记录、人员和部门[13] - 公司各部门有义务提供审计所需文件资料[13] 缺陷整改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责任部门对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后续审查[16] -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情况[16] 审计关注事项 - 内部审计关注对外投资等事项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16][17][19]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存放等方面[20]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内容[21] 报告与说明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5]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5] 人员要求与奖惩 - 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应独立、客观、诚实、勤勉[27] - 审计人员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有价值物品,不得用机密信息谋私利[27] - 审计委员会可向董事会建议表扬或奖励执行制度成绩显著者[30] 违规处罚 - 拒绝提供资料等违规部门及人员将被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30] - 滥用职权等违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将被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30]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2]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2: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至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4]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等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6] - 公司应按时向独立董事发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5]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6]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2:46
资金池与借款额度 - 公司员工购房借款资金池总额3000万元[5] - 员工个人借款上限为上一年度税前年薪2倍、60万元、房款20%孰低[6] 借款与还款规则 - 借款期限五年,按约定还款免息[8] - 获借款第13个月起分4年按比例还款[9] - 可按月扣工资或年集中还款[9] 特殊情况处理 - 逾期按银行商贷基准利率计息[9] - 离职前还清借款及利息[10] - 公司特定情况可提前收回借款[1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签合同后10个工作日发放借款[14] - 人力资源部每年结束后2个月评估并提交报告[1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2:46
接待规范 - 公司制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规范接待行为[1]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秘办负责具体接待事务[4] 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信息或事项公告前三十日内不接受采访和调研[6] - 接待特定对象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9:00 - 11:00、13:00 - 16:00[17] 交流方式 - 可通过多种会议与投资者交流,内容限于公开披露信息[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7] 信息管理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需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7]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公司做好记录和存档[7]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8] - 董事、高管接待采访前,董秘办需要求提供提纲并拟定方案[8] - 特定对象形成文件发布前需知会公司,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要求改正[9] 保密措施 - 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10] - 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1] - 信息泄露通过董秘办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1] 记录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1] - 接待活动需填写《现场接待预约及备查登记表》和《承诺书》[16] 项目合作 - 甲乙双方拟进行项目合作,涉及重大事项[26] - 乙方承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并防止泄露[27] - 乙方不得利用重大事项及未公开信息买卖甲方股票及衍生品[27] - 双方将重大事项知悉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27] - 乙方仅可将未公开重大信息用于项目合作[27] -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归还未公开重大信息载体[28] - 按规定披露未公开信息不算违约,但需知会对方[28] - 一方违约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