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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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06月制定)
2025-06-03 13:01
董事辞职 - 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5] - 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7]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三分之一,下任填补后生效[7] 免职解聘 - 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董事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前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书面报告[10] 审计公告 - 涉及财务事项安排离任审计,报告提交审议并按需公告[12] 后续措施 - 披露离职信息,尽快启动继任程序[11][16] - 离职董事承担保密义务,可签竞业限制协议[1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3: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或组织[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比0.5%以下交易,董事长决定[9]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交易,董事会审议[9] - 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1] 担保及资助审议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1] - 向非控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按条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6] 关联交易披露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19]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19] - 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9] - 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9]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9]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9]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交易[23]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3:0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超5%的关联交易[4]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五日内发出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17]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1]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提前30日通知该事务所[21] 股权登记与表决权 - 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25] - 迟到股东在本次股东会议上不享有表决权[32]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5]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43] - 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44]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43] - 股东可将全部投票权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董事[44] - 股东对单个候选董事所投的票数可高于或低于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但累计不得超过有效投票权总数[4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50]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55]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61]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13:01
中小投资者定义 - 指股东会股权登记日除特定人员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 股东会表决规则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5]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可任选其一[8] - 需单独登记信息及持股比例[8] - 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有现场出席需中小投资者代表参与[8] 表决结果统计与公告 - 另行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8] - 宣布结果时提示投票情况[6] - 会议记录和决议说明相关情况[9] - 决议公告列明出席和表决情况[11][12] 法律意见书 - 应包含见证律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及计票情况的意见[12]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弟海
2025-06-03 13:0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不良纪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其他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吴忠生
2025-06-03 13:0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经验[2] - 具备会计专业相关三类资格之一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与不良纪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独立董事独立性[3]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有不良纪录[4]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吴忠生
2025-06-03 13:00
人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忠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需具备三类资格之一[5] 独立性条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不良纪录条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宏芹
2025-06-03 13:0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3] - 受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信息 - 声明日期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杨宏芹
2025-06-03 13:0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宏芹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5] 独立性与不良纪录标准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或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6-03 13:00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等 29 项制度,新增 2 项制度,废止 1 项制度[1][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阿拉伯数字及百分比等改为文字表述[3] 股权相关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价值人民币 1 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 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6]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1]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在 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临时股东会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13] 股东提案 - 修改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临时提案[1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1][22]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2]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24]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5] 独立董事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1]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等[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35] - 公司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0%[37] 分红政策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37]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通过[41]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修订等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