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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股份: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08:50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 财务表现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塑料零件制造业占比99.41% 其他业务占比0.59%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51亿元 [1] 行业动态 - 饮料行业竞争加剧 怡宝市占率大跌近5个百分点 [1]
天龙股份(603266)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慈溪天龙电子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宁波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 记 , 取 得 企业 法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0720492461G。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股份 |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4 | | 第二节 股份 ...
天龙股份(60326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职能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独立、 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 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
天龙股份(60326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最大 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 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 1、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者 ...
天龙股份(60326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 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 ...
天龙股份(60326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业务指引》")、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 ...
天龙股份(6032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部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下属事业部(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负责 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天龙股份(60326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 ...
天龙股份(603266) -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诉讼、仲裁",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诉讼、仲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 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 (二)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一章 总 则 (三) 公司保证所有股东具有平等地获得公司披露信息的机会,努力为投资者创 造经济、便捷的方式来获得信息;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重大诉讼、仲裁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天龙股份(6032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