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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股份(60326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 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 ...
天龙股份(60326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 作行为,保证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经理人员。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作为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 第三条 依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总经理组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
天龙股份(6032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 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作为公司的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 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 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三条 对子公司管理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确立 经营目标、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重要控制节点的全面管理和控制,旨 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子公司的运作 进行 ...
天龙股份(6032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可以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
天龙股份(6032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 长1名。 第四条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五条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天龙股份(6032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
天龙股份(60326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 一步建立健全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可以在任 ...
天龙股份(603266) - 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投资决策行为更规范、科学、 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行文规定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 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公司股东会在下列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对外投资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天龙股份(60326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两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必须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
天龙股份(60326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