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石大胜华(603026)
icon
搜索文档
石大胜华:8月29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 2025-08-13 13:40
公司治理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 业务运营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3 13:40
公司动态 -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8月13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 -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多项其他议案 [2]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3:14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1] - 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主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审议通过事项 - 全票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 [2] - 全票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 [2] - 全票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 [2] 信息披露安排 -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四大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告编号为临2025-037 [2] -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25-038 [2]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3: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6室召开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主持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1] -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3 13:14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9日14点00分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交易时间段9:15-9:25 9:30-11:30 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9:15-15:00 [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 登记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登记联系电话为0546-2169536 [5][7]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该议案不涉及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2] 投票相关安排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 通过任一账户投票视为全部账户投出同一意见 [4]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时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3:14
交易目的与品种 - 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利用期货工具进行避险保值 [1][2] - 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 [1][3] - 业务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 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2][3] 交易规模与资金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1][2]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1][2] -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3] 交易场所与期限 - 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开展业务 [1][3] - 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 - 如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 审议程序 - 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3]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 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 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5] - 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 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5] - 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 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 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5] 会计核算原则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 [5]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3:14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 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1] - 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业务 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1]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 期货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 [2] - 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2]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2] - 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进行业务操作 [2] - 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 风险分析 - 在极个别非理性市场情况下 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 可能对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1] - 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价格平仓 造成损失 [2] - 合约活跃度较低可能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 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 [2] - 可能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2] -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可能造成风险 [2] - 系统故障 网络故障 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 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2] 风险控制措施 - 相关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 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 - 公司已建立明确的决策权限 审批流程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规定 包括有效的监督检查 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 [2] - 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 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 - 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 确保可用资金充裕 [2] - 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 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 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2] - 通过监督检查机制监督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及时防范操作风险 [3] 会计核算原则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核算处理 [4] - 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4] 可行性分析结论 -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求为基础 运用期货工具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实现稳健经营 具有必要性 [4] - 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 品种 具体实施等做出明确规定 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4] - 业务风险可控制 且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具备可行性 [4]
石大胜华: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3 13:14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及加强保密工作制定本办法 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2]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能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2] - 董事会作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负责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董事长为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和报送事宜 [2]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定义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 - 内幕信息包括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资产交易超过资产总额30%、重大合同或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外部条件变化、董事或总经理变动、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嫌犯罪等 [3] - 公司债券内幕信息包括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信用评级变化、重大资产抵押或出售、减资或合并决定、重大诉讼、涉嫌犯罪等 [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管、实际控制人及高管、控股公司人员、因职务获取信息人员、收购方或交易方人员、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监管机构人员等 [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事项主办部门需在内幕信息披露前组织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 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 报送信息披露主管部门后经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确认并报送交易所备案 [6] - 公司下属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需履行内部报告义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起重大事项时需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6] - 证券公司、收购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等需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分阶段报送公司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晚于信息披露时间 [6][7] - 公司需向行政管理部门经常性报送信息时 可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登记 其他情况需一事一记登记部门名称、接触原因及知悉时间 [7] - 进行重大事项如收购、资产重组、发行证券时 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方式 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 [8] - 公司需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 并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档案及备忘录需保存至少十年 [8]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 - 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对内幕信息保密 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及衍生品或建议他人买卖 [9] - 公司通过与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告知保密义务和责任 [9]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交易或泄露行为需核实并追究责任 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送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 [9] - 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时 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故意或过失导致违规情形如不报或瞒报档案、泄露信息、利用内幕交易等 公司可问责或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 附则 - 本办法与法律或证券监管部门法规冲突时遵照法律或监管部门法规执行 未尽事宜按境内外证券监管部门规定执行 [12] - 公司董事、高管及员工持有或交易公司证券需同时遵守境内外监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 [12]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原2016年办法同时废止 [12]
石大胜华:8月1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3 13:0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八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运营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
石大胜华(603026) - 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3 13:00
会议信息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发通知和材料并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由高建宏主持[2] 议案情况 - 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3] - 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