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6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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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5 13:4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京沪高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2] - 会议于8月5日晚间通过多项议案[2]
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5 10: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5] 决策权限 - 单项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等四项标准中任一占比在5%以上、15%以下由董事会决策,超15%由股东会审议[11] - 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15%以下,且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0%以下的借款由董事会决策[11] - 累计尚未缴清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15%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由董事会决策[11] - 董事会对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的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审批[12] - 总经理对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审批[12]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批准的当年长期贷款金额作出不超过5%的调整[1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代表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6][17]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应于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相关人员[17] - 董事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在两日内告知董事会办公室是否出席及是否本人出席[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21]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会现场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者投票表决[2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筹备会议、保障记录准确完整等多项职责[34] -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责任[35] -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35]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特定行为不能以双重身份作出[35]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7]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规则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5 10: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表决规定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类别股股东会议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9]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股东权益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6]
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2025-08-05 10:30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或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预告[10]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2]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4] 相关方责任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重大事件时应书面告知并配合披露[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但要合规[6] - 董事和高管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7] 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7] 收购等变动披露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9] 报告编制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组织编制,经审核、审议后披露[21] - 临时报告按情况遵循程序编制、审核和公告[22] 子公司要求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履行义务[23] 信息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1] 股东等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9]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股东等应配合披露[29] 资料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资料至少保存10年[33] 关联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0] 委托持股告知 - 通过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1] 解聘说明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和其意见[31] 保密责任 - 信息知情人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35] - 公司董事会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36]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签保密协议[36]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37] 违规处分 -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失职违规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0] - 公司部门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致损失,责任人应受处分[40]
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2025-08-05 10:30
信息披露规定 - 2025年8月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1]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1] 豁免与暂缓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2]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3]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3] 流程与期限 - 应暂缓、豁免事项相关部门两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董事会办公室[3]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为十年[3]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4]
京沪高铁(601816)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8-05 10:30
协议内容 -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含存贷、结算等[1][2] - 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贷余额每日均不超30亿元[7] - 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8年7月30日[10] 利率与收费 - 存款利率参考基准利率浮动且不低于其他单位[4] - 贷款利率参考LPR浮动,不高于银行及其他单位[4] - 结算服务暂不收费,收费协商后另签补充协议[6] 其他 - 财务公司按规定时间提供报表[9] - 存贷可提升收益、缓解资金缺口[11] - 过去12个月未与财务公司产生关联交易[13]
京沪高铁(601816)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08-05 10:30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2] - 修订的《公司章程》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治理制度全文于2025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 监事会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4] - 取消监事会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股东大会通过前,第五届监事会继续履职;通过后,监事会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4] 会议与公告 -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6日[5]
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08-05 10:3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将由2024年6月修订版更新为2025年8月修订版[3][6][8][10][11][13][14][15][16][19][21][22][23][24][25][26][27][28][29][32][33][34][37][38][39][40][42][43][44][45][46][47][49][50][51][54][55][57][58][59][61][62][63][64]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10,648.4611万元,拟修订为48,925,679,370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10648.461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37] - 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四名,职工代表监事三名[4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5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8][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54]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拟改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5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1]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54]
京沪高铁(601816)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5 10: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7月23日发通知,8月4日通讯召开[1]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1] 议案表决 - 7项修订议案表决中,11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1][2] - 《关于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表决均11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3] 人员选举 - 选举李崇琦为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3] - 公布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