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6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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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4-12-30 07:33
担保限制 - 公司不得为除全资子公司以外主体及关联方提供担保[2] -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不得为第三方担保[2] 决策架构 - 公司建立四层级对外担保决策和管理组织架构[5] 担保扣减 - 公司对全资证券业务子公司出具担保承诺,按比例扣减核心净资本[8] 审议条件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担保流程 -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资金财务部发起审批[16] - 担保合同订立时多部门审查内容[16]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决议签署担保文件[16] 后续管理 - 资金财务部提前了解被担保人财务和资金情况[18] - 董事会每年核查并披露全部担保行为[19]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担保作专项说明[20]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风险管理 - 资金财务部负责担保风险管理,建立不定期报告[23] 责任追究 - 违规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25]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4-12-30 07:3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2]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2]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2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4][9][24] - 沟通渠道: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 [9] - 沟通方式: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 [9] - 网络沟通: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 [26][27]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职责分工: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提供便利条件 [50] - 工作机制: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20] - 专业支持: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1] - 培训与档案: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52][43] 投资者说明会的相关规定 - 召开情形:包括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等 [16][34] - 召开要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 [35] - 出席人员: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34]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股东权利:公司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2][17] - 诉求处理:公司应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36] - 纠纷调解: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公司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 [47] 信息披露与媒体管理 - 信息披露: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11][32] - 媒体管理: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18][37] - 媒体回应: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19] 其他相关规定 - 制度修订: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45][54] - 禁止行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误导性信息等 [40][41][52]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4-12-13 07:35
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 红塔证券2024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于2024年12月12日发行完毕[2] - 期限335天,起息日2024年12月13日,兑付日2025年11月13日[2] - 计划和实际发行总额均为10亿元[2] - 票面利率1.78%,发行价格100元/张[2]
红塔证券:践行行业文化 服务实体经济
证券时报网· 2024-12-12 06:45
核心观点 - 红塔证券通过践行证券行业合规、诚信、专业、稳健文化理念,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并在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1][2][3][4][5][6][7] 社会责任与担当 - 公司2023年在乡村全面振兴帮扶及公益资金投入608万元,包括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县顺濞镇帮扶资金568万元,昆明市禄劝县、东川区"一司一县"帮扶资金20万元,公益捐赠资金20万元 [2] - 在云南省漾濞县顺濞镇新村村、小庄村和上村村组,公司开展道路建设,修建硬化道路,方便村民出行,打通农产品销路,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2] - 公司专项捐资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创新"党建+人才"组织振兴模式,通过开办学习班进行脱产培训,助力乡村脱贫摘帽 [2] 服务实体经济 - 公司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多家云南特色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IPO发行上市 [3] - 公司开展"保险+期货"项目,2023年在西安市临潼区和海南省屯昌县落地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项目,帮助生猪养殖户规避价格下跌风险,助力生猪养殖业规模稳定增长 [3] 可持续发展 - 公司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办公等措施,降低自身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4] - 公司数据中心能源效率指标(PUE)值在1.2—1.3间,优于传统数据中心机房,提高能源利用率 [5] - 公司积极开展绿色金融规划,搭建绿色金融体系,2023年持有绿色相关债券3支,总规模2.3亿元,并助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绿色金融债券(第二期)成功发行,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122.32万吨,节约标准煤43.3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40.03吨,减排氮氧化物258.24吨,减排颗粒物31.39吨 [5] 企业文化与战略 - 公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将责任担当刻入文化建设,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6] - 公司将服务实体经济责任刻入文化理念和文化建设,支持区域建设,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6] - 公司将自身的繁荣发展融入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公司战略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大局的同频共振、协同并进 [6][7]
红塔证券:以文化建设为引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证券时报网· 2024-12-12 06:28
文章核心观点 - 红塔证券通过党建引领、企业文化建设、金融创新等多方面措施,积极参与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展现了国有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1][2][3][4][5][6][7][8][9][10][11] 企业文化与国家战略 - 红塔证券将企业文化建设紧扣国家发展战略,积极践行行业文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深化金融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工作 [2] - 公司始终将企业文化建设放在首位,将社会责任融入自身文化理念和文化体系,不断弘扬和践行红塔证券精神 [3] 党建引领 - 红塔证券秉持党建引领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文化建设的统领作用,通过资金资助和驻村工作队派驻,加强基层党建文化建设 [4] - 2023年,公司派出驻村工作队员3名,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6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20余件 [4] 资金与资源投入 - 2023年,公司乡村全面振兴方面总计投入资金642.38万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3] - 在教育领域,公司投入25万元完成新村村、瓦窑村小学厕所淋浴间项目,投入60万元新建顺濞镇中心完小"红育食堂" [6] - 在产业和消费帮扶方面,2023年公司投入消费帮扶金额超25万元,红塔期货投入15万元为昭通市彝良县当地199户农户购置鸡苗1万羽 [7] - 在乡村基础设施方面,2023年公司新投入468万元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 教育与产业帮扶 - 公司坚持"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理念,2023年积极在教育帮扶方面投入资源,制定《顺濞镇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 [5][6] - 在产业和消费帮扶方面,公司通过集中采购、产销对接,助力脱贫地区开展农产销售,提升农民收入 [7] 基础设施改善 - 公司秉持"积极投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原则,2023年投入468万元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打造"村庄口袋公园"、硬化道路工程、农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等 [8] 防返贫措施 - 公司坚持进行返贫监测,2023年5月走访全村63户脱贫户及3户监测户,截至2023年末,全村未发生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万元、连续两年收入下降等返贫问题 [9] 金融创新 - 公司积极开展"保险+期货"项目,2023年分别在西安市临潼区和海南省屯昌县落地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项目,合计垫付保费100万元,实施保费规模275万元,保险货值5,407.07万元 [10]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024-12-11 07:35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成功发行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 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发行利率为 1.96%,期限 为 90 天,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登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 1,004,832,876.71 元。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7
2024-12-06 07:37
公司自营投资策略 - 自营投资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和核心竞争力之一,稳定高质量的自营投资业务是公司发展的基石 [3] - 公司通过拓展增厚利差业务、发展非方向性投资、建设绝对收益导向投资体系,降低二级市场波动对经营的不利影响 [3] - 公司将沿着追求绝对收益、降低业绩波动的非方向性转型经营思路稳步推进自营业务开展 [3]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将加速推进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的打造 [5] - 公司致力于成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轻重并举、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券商 [5] - 公司坚持"打造差异化金融服务平台、特色化精品券商"的战略定位,努力提高盈利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管理效能,推进战略转型,实现收入多元化,提升综合竞争力 [5] 控股股东支持 - 公司控股股东合和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实力雄厚、治理规范,高度重视红塔证券的高质量发展 [7] - 控股股东在提供流动性支持、发行次级债务、鼓励公司转型、加速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7] 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公司股东云投集团前期质押的公司股份已于今年10月全部解除质押,相关情况已进行披露 [7]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6
2024-11-18 07:35
公司业绩与财务数据 -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25亿元,同比增长85.52% [5]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2亿元,同比增长203.85% [5]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5亿元,同比增长218.58% [5] - 2024年三季度末总资产为520.5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75% [7] - 2024年三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237.5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85% [7] - 2024年10月实施中期现金分红2.22亿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9.35% [11] 股东与投资者回报 -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股东总数为89983户 [3] -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9] - 公司积极响应新"国九条"号召,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11] 业务发展与战略 - 公司股票自营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二级市场证券、公募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7] -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推进数字化升级,持续推动标准化服务和产品体系的建设完善工作 [9] - 公司持续丰富金融产品线,拓展投顾产品体系,培育和扩大稳定的理财客户群体 [9] 人才培养与管理 - 公司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开展中长期人才规划,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3] - 公司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和合规、专业、诚信的员工队伍 [3] 政策与监管 - 公司坚决按照"国九条"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5]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024-11-14 07:33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成功发行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 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发行利率为 1.93%,期限为 125 天,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登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 503,304,794.52 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10-30 07:3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7]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7] - 离婚分割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1]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8]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非证券从业人员董监买入或首卖提前20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卖出提前2日通知[14]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7]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日内申报[17]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7]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报告公告[18] - 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18] - 董监高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公告[18]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转让股份违规,证监会责令购回等[21] - 存在特定违规情形,证监会依《证券法》处罚,严重时市场禁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