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6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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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5 11:17
关联交易制度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08年2月28日通过,历经多次修订[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视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人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更新关联人清单并发送给各单位联系人[13][14] 交易流程 - 各单位交易前应查阅关联人清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5] - 无法事先认定关联人的交易,发现后应暂停、补报审批并报交易所备案[16] 交易预计与统计 - 各单位每年年初预计当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提交汇总[14] - 发生关联交易的单位应定期统计并报告交易情况,由办公室上报披露[15] 重大关联交易界定 - 重大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8] 董事会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20] 特殊交易审议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条件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条件同意并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 - 重大关联交易除及时披露外,需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审计或评估,但日常经营相关的除外[24]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6] 及时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8] 其他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无具体总交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9]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9]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9] 免审议披露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的交易可免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0]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担保可免审议披露[31] - 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条件向特定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服务可免审议披露[31]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免审议披露[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11:17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 红塔证券股东会议事规则自2008年至2025年共经历七次修订[1] 临时股东会召开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9]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3] - 股东会审议单一项目对外捐赠超1000万元、一年内累计超2000万元事项[13] 股东会召开时间及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 临时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9] 股权登记与会议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3]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董事选举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29]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2]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由董事会秘书或工作人员记录[32][33]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4] 会议秩序维护 - 会议主持人可责令无资格者等退场,必要时请公安机关协助[38] 特殊情况处理 - 因不可抗力等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及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40]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外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2025-12-05 11:17
内幕信息重大事件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 30%等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6]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7]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 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 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 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管理办法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办法经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及修订[1] -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12]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7]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 10 年,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18] 外部信息管理 - 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控股股东等[19] - 各部办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核,特别重大信息需董事长审批[21] - 向特定外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且内容不多[24] 保密与追责 - 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知情人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事项[26]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0]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致损公司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6] - 发现知情人内幕交易核实问责,2 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30]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2025-12-05 11:17
办法基本信息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2025年12月5日第一次修订[1] - 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3] 报告事项标准 - 购买或出售资产等部分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部分达规定标准时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需报告[7] - 诉讼、仲裁事项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立即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2]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形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报告[12] 报告流程及责任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向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报告并报送书面材料[14]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4]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高管等五类人员[17] - 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工作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7] - 联络人发生变化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重新指定并通知[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或盖章[18] - 总裁及高管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19] 其他规定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培训[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责任[19]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5 11:1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经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经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一次修订;经 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二次修订;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三次修订;经 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四次修订;经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五次修订;经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六次修订;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七次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 ...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11:17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 员中任命,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士,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7年8月15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二次修订;经2022年7月22日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三次修订;经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四次修订;经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五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 ...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05 11:1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七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 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1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 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经 2008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东大会 2008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股东大会 201 ...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05 11:1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一次修订;经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二次修订;经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三次修订;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四次修订;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五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选任及履职等工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05 11:17
(经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红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指对外长期投资,即公司投出 的超出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股 权投资和其它投资,但不包括证券二级市场上的自营投资、受托理财 投资、因承销业务产生的证券投资以及与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中 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并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对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作 出决策。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11:17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2008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6年3月1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二次修订;经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三次修订;经2022年7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四次修订;经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五次修订;经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六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三)对聘任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