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60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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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防务:罗兵获选举为董事会董事长
智通财经· 2025-08-21 16:59
人事变动 - 罗兵获选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期自选举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 [1]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罗兵 因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1] - 韩建兵、李凯、徐青获聘任为副总经理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 [1] 财务负责人变更 - 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因工作变动辞职 辞职报告自2025年8月21日送达董事会起生效 [1] - 李强获聘任为新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 [1] 公司治理安排 -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办理企业信息变更登记事宜 [1]
中船防务:8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14:4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2] - 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文件[2] 业务收入结构 - 2024年1至12月工业收入占比98.79%[2] - 同期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21%[2]
中船防务(00317):罗兵获选举为董事会董事长
智通财经· 2025-08-21 14:23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罗兵获选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期自选举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1]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罗兵 将尽快办理企业信息变更登记 [1] - 韩建兵、李凯、徐青获聘任为副总经理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1] 财务管理层变更 - 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因工作变动辞职 辞职报告自2025年8月21日送达董事会起生效 [1] - 李强获聘任为新任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2]
中船防务(00317.HK):罗兵获选举为董事会董事长

格隆汇· 2025-08-21 14:10
公司人事变动 - 罗兵获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期自选举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 - 韩建兵 李凯 徐青获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
中船防务: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1 14:09
公司治理变动 - 中船防务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 - 会议选举罗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 - 罗兵先生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公司法定代表人正式变更为罗兵先生 [2]
中船防务(00317) - 董事名单及彼等角色及职能

2025-08-21 14:04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有九位成员,含两位执行董事等[3][7]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成立四个委员会,含战略等委员会[3] 委员会主任委员 - 罗兵是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4] - 林斌是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4] - 李志坚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4] - 聂炜是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4]
中船防务(00317) - 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聘任副总经理;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5-08-21 14:02
人事变动 - 罗兵当选公司董事长并变更为法定代表人,任期至董事会届满[3] - 韩建兵、李凯、徐青获聘任为副总经理,任期至董事会届满[4] - 侯增全因工作变动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7] - 李强获聘任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至董事会届满[7] 其他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多项决议[3] - 公告公布日董事会有九位成员[9]
中船防务(003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4:0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专门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开一次会,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10]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两名,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0]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每年至少开一次会[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5]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提前八小时通知[1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会[16]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提议董事会会议议案[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2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董事有重大利益时相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会可书面审议议案代替临时会议,签字同意董事人数达规定人数并送交董事会秘书可形成决议[23]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除另有规定外[28] - 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应回避表决,相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2] 其他规定 - 过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内容,结束后应先后发送记录初稿及定稿给全体董事[33] - 与会董事等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董事既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同意[33][3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弃权董事有连带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的董事可免责[3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会议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6] - 董事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应及时报告[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7]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相悖时及时修订[40]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董事会[41]
中船防务(003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3:5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不低于百分之十[8][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发书面通知[13] - 内资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交易日[16]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其他规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3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2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37][38] - 召集人按要求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含多项信息[42]
中船防务(00317) -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1 13: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6月7日成立,发起人是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持普通股21,080.01万股[5][6] - 1994年8月17日公司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5]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1,413,506,378股,A股占比58.11%,H股占比41.89%[2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3,506,378元[22]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4]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2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通知、公告及清偿规定[30] - 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3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58][59]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62]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且有权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8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92]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民主选举,每届任期三年[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5]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每年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审计,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140]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亿元[14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8] - 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之和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50%[14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51]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5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定[160][161] - 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对全体职工实行合同制[166] - 公司党支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对本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