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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60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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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09:0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 对应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3] - 分配总额为275,671,241.12元 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07%[3]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3] 财务数据基础 - 2025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8,398,300.72元[3] - 扣除2024年度现金分红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12,727,059.60元[3] 决策程序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0日以9票同意通过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4] - 监事会同日以5票同意通过 认为方案合规且信息披露真实准确[4] - 依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本次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扬农化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09:0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 实到董事9名 由董事长苏赋主持[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1] -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 - 公司向招商银行和江苏银行各新增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子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授信期限均在一年以内 授权有效期截止2026年6月30日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或制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 - 修订后或新制订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 - 董事会提名苏赋 吴孝举 Michael John Hollands 戴晨晗和安礼如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 - 董事会提名李钟华 任永平和李晨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 - 第6 7 9 10项议案及第8项议案中第1-8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董事候选人背景 - 苏赋现任公司董事长 先正达集团中国总裁 中化化肥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曾任职中化国际副总经理[4] - 吴孝举现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 先正达集团中国副总裁 曾任职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总经理[5] - Michael John Hollands现任先正达植保供应链总裁 先正达植保英国工厂总裁 具有在先正达集团多年供应链管理经验[5] - 戴晨晗现任先正达集团中国首席财务官 曾任职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6] - 安礼如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曾任职先正达集团中国副总裁[6][7] 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李钟华现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具有化工领域技术背景[7] - 任永平为会计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7] - 李晨为一级律师 现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主任 具有法律专业背景[8]
扬农化工(6004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9:0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董事长[12][13]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紧急可口头[16]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会前二日书面通知,临时需全体董事认可[20] 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原则上应亲自出席[23] - 委托出席需书面委托,遵循限制原则[25][26]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28] 会议表决 - 表决方式为举手,两名以上董事要求用记名投票[35]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同意[39] 特殊情况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不足三人交股东会[42]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重审[4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50] 会议记录 - 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52][54][58]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60]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6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66]
扬农化工(600486) -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2025-08-21 09:02
(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通过)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经营 管理过程中的监督服务作用,促进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的落实,保障规章制 度的有效运行,不断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央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部署要求、《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资 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与服务两大核心职能,围绕公司战 略发展和改革创新目标,通过独立、客观的确认、评价与建议,推动党和国家重 大决策部署与公司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促进公司合规运营和管理提升,为公司 战略使命达成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与服务支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 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 ...
扬农化工(6004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向江苏证监 ...
扬农化工(60048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和完善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QHSE 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 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 作。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 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 ...
扬农化工(600486)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 |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 135 号文批准,由江苏扬农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等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公司在扬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00714092832H。 第三条 公司于 2002 年 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2]18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02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Yangnong Chem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 ...
扬农化工(6004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1 09:02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定期报告 | 2 | | 第三章 | 临时报告 | 4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的权限和职责 | 6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的程序 | 7 | | 第六章 | 保密措施 | 8 | | 第七章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 9 | | 第八章 | 信息沟通 | 9 | | 第九章 | 档案管理 | 10 | | 第十章 |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10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11 | 第一章 总则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 2004 年 3 月 25 日董事会制订,经 2007 年 6 月 29 日董事会第一次修订,经 2012 年 4 月 6 日董事会第二次修订,经 2023 年 8 月 25 日董事会第三次修订,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 事会第四次修订) 目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
扬农化工(6004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 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 ...
扬农化工(60048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前款所称财务性投资,参照《<上市公司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