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6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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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9 10:52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向贵研功能材料(云南)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贵金属再生资源材料占比36.21%,贵金属贸易占比35.17%,贵金属特种功能材料占比16.05%,贵金属前驱体材料占比8.65%,机动车催化净化器占比3.01%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27亿元 [1]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7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 - 首期发行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提前三个工作日[5] - 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公告实际发行规模等信息[5] - 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5] 重大事项披露 - 超上年末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亏损或损失需及时披露[5]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三十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审计报告[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8]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8]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10] - 董事会秘书是指定联络人,信息统一归口[10] - 战略发展部是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0]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1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告知并配合披露[12] 其他信息披露规定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两个工作日内报战略发展部[14]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指定专人,名单及方式报战略发展部[14] - 信息知晓人负有保密责任[16] - 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有权经济处罚[16] - 未按规定披露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6] - 提前上报报表注明“注意保密”,必要时签协议[16] - 顾问擅自披露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7] 制度废止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19]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2]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10项内容[13]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7项内容[13]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5] 报告审计与说明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证券发行与公告 - 公司应严格按规定编制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证券发行前公告[8]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同意后公告[9] -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0]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公司变更披露 - 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0]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1] 自愿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21] 无先例事项沟通 - 公司就无先例事项沟通前应申请停牌并公告[2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6] 联络人规定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6] 内幕信息人员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32] 负责人变更报备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战略发展部[35] 人员责任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披露信息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8] - 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并保证报告质量[30] 信息发布形式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32] 披露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应在规定网站和报刊披露[33] 信息报送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发生特定事件需向董事会秘书或战略发展部通报[34] 审查程序 - 信息披露应严格履行审查程序,由相关人员审核签发[37] 部门责任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38]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对信息严格审查,负责人需实质性审核并签字认可[38] 信息初审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归口部门收到信息后按规则初审,必要时咨询上交所和律所[38] 定期报告时间 - 定期报告需战略发展部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报董秘、董事长同意后预约[38]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责任人及时提供信息,战略发展部编制并报批后披露[39] 信息保密 - 公司董事等信息知晓人对公司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披露[42] 违规处罚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将受处罚[42] 指定媒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报纸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http://www.sse.com.cn[45] 媒体刊载时间 - 其他公共媒体刊载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45]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自印发日起实施,旧制度废止[47]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一月内解聘[5] 任职资格与职责 - 需具备专业知识经验及资格证书[4]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9][10]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战略等[13]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印发之日起实施,旧制度废止[16]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7
工作管理 -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战略发展部为归口职能部门[7]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配合[7] 工作职责 - 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7]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证券分析师、监管机构等[11]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等[11]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等[14] 信息披露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交所网站为指定披露网站[15] - 股东会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在会后最迟不超过一天公布[21] 说明会与活动 - 公司应主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下必须召开[15][17][1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披露后可参照执行[16]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可在定期报告结束等时候开展[25]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或项目地现场参观[27] 档案与期限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档案包括参与人员、谈论内容等[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7] 窗口期限制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等窗口期应暂停现场接待活动[17] 股东会安排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为股东交流提供时间[20] 官网与咨询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与互动平台交流[23]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等并保证畅通[30]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与公司沟通须签承诺函,公司形成书面记录[28]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7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成员[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等方案研究并提建议,对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6][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战略发展部为日常执行机构[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成员总数的1/2,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17] - 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提出建议,对股权激励等计划提出建议[19]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17] - 人力资源部为日常执行机构[17]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薪酬审查有相应程序,结果报董事会审议[22][2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2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成员总数的1/2[3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3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3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9]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3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3] - 公司审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3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4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41][21] - 公司应及时披露人员构成、专业背景、五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44] - 公司应披露年度履职情况和会议召开情况[44]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公司应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44]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总数的1/2[50]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5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57] 其他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6][61]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docx
2025-12-09 10:4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03年4月21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595万元,现为759807126元[9]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昆明贵金属研究所3860万股、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30万股等[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59807126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股东与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违规交易收益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7] 股东权利与决议相关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52]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应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3]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6][6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98][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7][10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1]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条件[132] 公司合并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4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7][14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52]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辞职致比例不足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部分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 独立董事会议召集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重大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15] - 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足可联名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公司提供的资料保存十年[20] - 提供履职必需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16] - 行使职权时公司人员应配合[16]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独立董事风险保障 - 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原制度废止[18]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7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 - 调整分红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分红政策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1] - 公司在年报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1]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2]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董秘为工作负责人[2] 日常工作部门 - 战略发展部是内幕信息监管等日常工作部门[3]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高等[9] 档案报送要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需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4]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材料[17] 信息报告要求 - 报告义务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信息,2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资料[19] 违规处理要求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3] 档案保存期限 - 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3] 旧办法废止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废止[26] 知情人义务与处罚 - 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其谋利[28] - 知情人违规公司按情节处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