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SH:600459)2025-12-09 10: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2]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10项内容[13]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7项内容[13]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5] 报告审计与说明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证券发行与公告 - 公司应严格按规定编制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证券发行前公告[8]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同意后公告[9] -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0]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公司变更披露 - 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0]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1] 自愿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21] 无先例事项沟通 - 公司就无先例事项沟通前应申请停牌并公告[2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6] 联络人规定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6] 内幕信息人员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32] 负责人变更报备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战略发展部[35] 人员责任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披露信息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8] - 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并保证报告质量[30] 信息发布形式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32] 披露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应在规定网站和报刊披露[33] 信息报送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发生特定事件需向董事会秘书或战略发展部通报[34] 审查程序 - 信息披露应严格履行审查程序,由相关人员审核签发[37] 部门责任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38]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对信息严格审查,负责人需实质性审核并签字认可[38] 信息初审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归口部门收到信息后按规则初审,必要时咨询上交所和律所[38] 定期报告时间 - 定期报告需战略发展部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报董秘、董事长同意后预约[38]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责任人及时提供信息,战略发展部编制并报批后披露[39] 信息保密 - 公司董事等信息知晓人对公司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披露[42] 违规处罚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将受处罚[42] 指定媒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报纸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http://www.sse.com.cn[45] 媒体刊载时间 - 其他公共媒体刊载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45]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自印发日起实施,旧制度废止[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