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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6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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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9-18 11:31
信息披露办法审议 - 本办法于2025年9月1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 - 本办法于2022年10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办法废止[5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6] 责任承担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负责,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负责[40] 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司披露信息应遵循依法合规等原则[7] - 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等[8]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8]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0]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5]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等[27]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财务信息沟通 -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与持股5%以上股东建立财务信息沟通机制[35] 关联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6] 重大信息通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出现重大信息应通报董事会秘书[37] 信息披露组织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应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38] -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应配合[39] 未披露信息发布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确有需要可非交易时段发布[41]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44] 豁免披露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45]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48] - 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审慎判断,经公司董事长最终决定[48]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登记事项包括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等多项内容[49]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后十日内,向注册地证监局和上交所报送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材料[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核实并对外披露[50]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应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2] -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处理信息,公司将视情况处罚[53] 未尽事宜处理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55]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8 11:3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4] 任职与解聘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上交交所四项材料,变更通讯方式及时提交资料[7] - 解聘要有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及时上报说明原因[8] 职责与履职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九项职责[10]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12] 细则更新 - 2025年9月18日审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9年相应内容废止[2][16]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8 11:31
委员会设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独立董事超半数[5][7]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0] - 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0] - 委员表决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0] 其他 - 工作细则2025年9月18日经董事会审议[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1] - 工作细则自审议通过施行,解释和修改权属董事会[13][14]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办法
2025-09-18 11:31
回购情形与条件 - 回购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等六种,特定情形需收盘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条件[5][6] - 回购应符合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条件[9] 回购方式与资金 - 依法采用集中竞价、要约等方式回购,要约参照相关规定执行[10] - 以现金为对价回购,当年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计算[10] -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等[11] 回购限制与决议 - 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发行行为,优先股发行除外[11] - 特定情形回购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有表决比例要求[16] 方案要求与披露 - 方案应明确目的、方式、数量等,上限不超下限1倍[18][19] - 回购期间特定时间披露进展,非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20][22] - 回购期届满或完毕2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1] 股份处理 - 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用途[21] - 拟注销应向上交所提交相关申请、公告及查询证明[22] - 按注销公告日期办理注销和变更登记手续[22] - 已回购股份依规办理转让或注销事宜[22] 办法说明 - “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4]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2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修改[24] - 2019年3月13日相关办法内容废止[24]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18 1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5] - 不符合规定或任期内离职,公司60日内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审计与风险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1] - 年度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其他规定 - 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其他利益[3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8] 细则生效与废止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修改[40] - 2024年8月15日原细则废止[41]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9-18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制度[2] - 2022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旧制度废止[16]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1]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4]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8 11:31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成员组成[5]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主持工作,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6]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11] - 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工作权限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工作职责 - 负责检查企业法规执行、财务、督导内审等多项工作[8]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11]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真实性、重大会计问题等[13]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人员情况,含构成、专业背景等[21] - 须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2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 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8 11:31
发展战略委员会规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1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6] - 会议应由至少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3] - 每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6-2028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2025-09-18 11:30
新策略 - 公司拟与联通集团签署《2026 - 2028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1]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定价合理,利于公司经营[1] -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18 11: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9日14点于北京联通大厦召开[3] - 网络投票10月9日进行,交易系统与互联网平台时间不同[3][4] 审议议案 - 审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等议案[4] - 特别决议议案为2.01、2.02、2.03[5]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有多个[5] - 议案3关联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5][6]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10] - 股东出席需按要求登记,9月26日12点前邮件登记[11] - 公司聘请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