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能国际(600011)
icon
搜索文档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25HPI5YK”票面利率为2.33%
智通财经· 2025-09-23 15:04
债券发行获批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公司债券 [1] - 注册批复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 证监许可编号为〔2025〕1335号 [1] 本期债券发行详情 - 本期发行债券为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1] - 品种一债券简称25HPI5YK 代码243873 最终票面利率确定为2.33% [1] - 品种二债券简称25HPI6YK 代码243874 经协商后决定取消发行 [1] 发行时间安排 - 票面利率询价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完成 [1] - 债券将于2025年9月24日至9月25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网下发行 [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25HPI5YK”票面利率为2.33%
智通财经网· 2025-09-23 15:03
债券发行获批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公司债券 [1] - 证监会批复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 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25〕1335号 [1] 本期债券发行详情 - 本期债券为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1] -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1] - 品种一(债券简称:25HPI5YK,代码:243873)最终票面利率确定为2.33% [1] - 品种二(债券简称:25HPI6YK,代码:243874)取消发行 [1] 发行安排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23日进行网下票面利率询价 [1] - 票面利率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 经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后确定 [1] - 发行人将于2025年9月24日至9月25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网下发行 [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委任刘安仓为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网· 2025-09-23 15:00
公司人事任命 - 刘安仓获委任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自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起正式任职 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 - 刘安仓同时获委任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3]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9-23 14:57
债券发行 - 获批发行不超400亿元公司债券[5] - 本期发行规模不超15亿元[5] - 品种一(25HPI5YK)票面利率2.33%[5] - 品种二(25HPI6YK)取消发行[5] - 2025年9月24 - 25日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9-23 14:56
会议相关 - 公告发布于2025年9月23日[4][5] -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5]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有效[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2025-09-23 14:55
董事会成员 - 公司执行董事有王葵、刘安仓等[3] - 非执行董事有杜大明等7人,独董有夏清等7人[3]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等4个委员会[4] - 王葵、夏清等分别任各委员会主任[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3 14:55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且任召集人[3] 会议召开时间 - 董事会年度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或其他适当时间召开,保证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7] - 董事会半年度会议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或其他适当时间召开[7] - 董事会第一、三季度会议在每年公历第二、四季度首月召开[7] 临时会议召集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7种情况,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9][10] 议案递交 - 董事会会议议案各有关提议及说明材料原则上应在会议通知发出前15日递交董事会办公室[12] 会议召集人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两者均不能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召集[14] 会议通知时间 - 未事先决定定期会议时间地点,董事长应提前10 - 30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7] 会议出席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19] 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其余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9] 会议主持人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则副董事长,二者均不能由过半数董事推荐主持[21]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22] - 董事会在规定及授权范围内集体决策、审慎行使职权[22] - 董事会可部分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须遵守授权管理办法[23]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决议除规定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通过;关联事项由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4][25]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所议事项一般应作出决议[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于公司住所,保存期限为十年[27] - 希望对会议记录作出修订补充的董事需在收到记录后一周内书面报告董事长[2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须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会议事项和/或决议[29] 记录内容 - 会议记录应包含出席董事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30]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办理[31] 决议执行 - 属于总经理职责或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的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并报告执行情况[32] - 董事长有权检查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32] - 董事有权就决议执行情况提出质询[3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的制订和修改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9-23 14:5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法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含1%)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会前至少21日发出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会前至少15日发出通知[16] 提案相关规则 - 股东会提案一般由董事会提出,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时负责提出提案[8][9] - 股东会提案需内容合法、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14] - 董事会对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含1%)股东提出的提案,按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审核[15][17] 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3] - 除累积投票制选董事外,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0]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40] - 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每股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1] - 股东可分散或集中行使表决权,集中行使后对其他候选人不再有投票权[4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5]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 股东出席股东会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3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配合[3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6]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9] - 公司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39] - 每位股东就每项提案发言不得超两次,第一次不超三分钟,第二次不超一分钟[39] - 股东会会议通知应告知股东对董事选举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41]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47] - 会议主席决定股东会决议是否通过,公司应公告决议,列明相关信息[48] - 公司应依法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49]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结果公布前各方负有保密义务[5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55] - 股东大会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8]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也需经股东大会批准[59]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51] - 需审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52] -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记录需相关人员签名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5] - 股东大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54] - 本规则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59]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委任刘安仓为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网· 2025-09-23 14:51
公司治理变动 - 刘安仓获委任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 - 刘安仓同时获委任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 - 公司章程
2025-09-23 14:51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37.5亿股内资股,发起人总股份为37.5亿股[3][15] - 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56.98093359亿股,境内上市股(A股)占比70.06%,境外上市股(H股)占比29.94%[16]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持股20.115亿股,占比40.23%[3] 股份发行与上市 - 1994年10月境外发行12.5亿股外资股,以3125万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在纽交所上市[15] - 1998年3月发行2.5亿股H股并定向配售4亿股内资股[15] - 2001年11月境内发行3.5亿股A股,12月在上交所上市[15] 股份管理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等违反规定的,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人员违规致损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5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8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9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6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8] - 分配当年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4] 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50] -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54][15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56] - 公司自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7][158]